这是他闺女说的,让他去找她奶算账。
他倒是想去找啊,可姜老太早就过了奈河桥投胎去了,他总不能自刎然后追到奈河桥上去吧?
江秋娘捂着嘴偷笑,明珠最近的嘴巴可越来越不饶人了,这张嘴多少受了宝珠的影响。
瞧着自家男人吃瘪,一直憋着心里的不快,总算舒坦了不少。
“他的腿是宝珠打断的。”
江秋娘指着姜铁头道:“你要是顾念兄弟情,要替他报仇,就找咱们家宝珠。”
她保证,让宝珠动手的时候尽量轻一点,不把他打残就行。
毕竟,这男人还能用。
姜英雄:“……”
真是他未曾谋面的宝珠闺女打的?
嘶?
眼睛不由的瞅了一眼他的双腿,这打的力道挺均匀的,看来他家宝珠得了高人指点,小小年纪就有如此功力。
他应该骄傲才对。
姜英雄在心里默默的安慰着自己。
讪讪的笑道:“怎么会,他想卖掉咱媳妇和闺女,不打死他已经算便宜他了。他还敢往俺跟前凑。”
“媳妇,走走,咱们回家去。”
姜英雄急不可耐的拉着江秋娘的手就要回家,家里再破再穷,只要有媳妇和孩子,那都是他的家。
等明天天一亮,他就让姜铁头滚蛋,让自己媳妇他们重新搬回家里去。
江慕白紧跟着他们三人,当停在宝珠家门口的时候,都忍不住闭上了嘴巴。
“这,这是咱们的新家?”
指着眼前比之前好了好几倍的新家,姜英雄忍不住怀疑的问道。
江秋娘骄傲的点头:“当然是,多亏了宝珠。”
要不是宝珠,她们现在恐怕住的是破茅屋,冬天不能御寒,夏天还怕刮风下雨。
家虽然不大,但干净整洁。
推开门,江秋娘让两人先进大厅中坐着。
明珠很自觉的倒了两杯蜂蜜水给他们:“这些蜂蜜是宝珠上山掏回来的,平时都舍不得喝,你们只能喝一杯。”
姜英雄刚喝了一口,心里特不是滋味。
原来他不在家,这个全靠年纪最小的宝丫撑起来的。
他现在有些迫不及待想要见到宝丫这个闺女了,一定长得像他,不然哪来的力气,打断姜铁头的腿,又有魄力杀蛮夷人。
脑子里已经形成了宝珠拿着斧头冲进敌军里面,嗷嗷乱杀的场面了。
心里不由的乐开了花。
“媳妇,宝珠一定像俺对不对?”
江秋娘白了他一眼,摇头道:“宝珠才不像你,像你可就惨了。”
瞅瞅你那满脸的胡须,长得三大五粗的,宝珠要真长得像他,可有得哭了。
姜英雄:“……”
像他不好吗?
很快他意识到要是宝珠真的像他,忍不住打了个哆嗦,女娃子还是娇娇软软的好,可别长得像他,三大五粗的,以后可怎么嫁人。
江慕白喝了一口蜂蜜水,觉得甜丝丝的,这可是他外甥女掏回来的蜂蜜,果然比别人掏的甜。
“媳妇,村长都跟俺说了,这些年让你受委屈了。”
姜英雄拉着江秋娘的手,红着眼眶道。
江秋娘有些不自然,当初姜英雄离家,也是因为她。
虽说姜老太不待见她,当时觉得委屈伤心难过,现在仔细一想,也怪她拎不起,才让姜老太这么有恃无恐,差点欺负死她们娘几个。
“这不能怪你,你离家也是因为我。”
她一心想要为江家洗刷冤屈,希望他建功立业,到时候能在圣上面前替她们江家翻案,是她想的太天真了。
嫁给姜英雄时,她一点委屈都没受,依旧十指不沾阳春水,可以说姜英雄把她疼到骨子里去。
夫妻之间难得有了温情。
可惜大厅里有两个人,正盯着他们看,否则他真怕自己忍不住,现在就抱起自家媳妇回屋去。
一想到这,姜英雄不由的瞪了一眼碍事的江慕白。
明珠是他闺女,他舍不得凶,他怎么也没个眼力见儿,跟着他回了家。
江慕白像没看见一样,笑眯眯的看着江秋娘和明珠,怎么看都喜欢。
“我有一物想给嫂嫂看。”
姜英雄瞪着牛眼睛,他想干什么?
别以为他长了一张小白脸,就想勾引他媳妇。
江秋娘有些疑惑,看着他总觉得有些熟悉:“什么东西?”
江慕白掏出一个陈旧的香囊,上面绣着一只笨拙的胖鸭子,鸭子下面还有一个小小的字。
“不知道嫂嫂可认得这个香囊?”
江秋娘盯着他手上的香囊,久久不能回神,恍惚想到久远的事。
这是她儿时的练手之作,记得当时绣了好几个,分别送给了家中的几个弟弟妹妹。
一旁的姜英雄皱着浓眉,盯着他手上的香囊,满脸的嫌弃,跟他媳妇绣的差远了。
这么丑的东西,也好意思拿出来显摆。
“这……你是谁?”
江秋娘微张着樱唇,秋眸中泛着莹莹泪光,盯着江慕白的脸端详许久。
“七姐,我是团哥儿啊!”
江慕白激动的红了眼眶,哽咽的喊了一声:“江家被抄家那日,你送的香囊,幸好我留着。”
他虽然年纪小,江家全族被抄家那日,正好是中秋夜,家中兄弟姐妹有互换礼物的习惯。
江秋娘生母是歌姬,手上并无富裕,江秋娘又是庶女,份例自然也不多。
年纪不大的她,于是就绣了好几个这样的香囊,送给家中姊妹。
“团哥儿!”
江秋娘缓缓起身,忍不住靠近端详起来,想要从江慕白脸上看出儿时的轮廓。ωωω.χΙυΜЬ.Cǒm
姜英雄一脸懵,什么情况?
说好的兄弟,怎么变成了妻弟?
“真是团哥儿!你还活着!那……那其他人呢?我,我娘呢?”
江慕白含泪摇头,幸好,七姐还认得她绣的香囊。
“死了,都死了。抄家那日,我跟家中奴才玩躲猫猫,逃过一劫。”
江秋娘微张着嘴,久久不能合上。
对呀,都死了。
斩首的那日,她亲眼所见,江家族人血染了整个菜市场。
就连那一夜的大雨,都没能洗刷江家的冤屈,尽管她爹,喊着冤枉也没能逃过被斩首的命运。
“你能活着是好的,江家……也算是留下了根。”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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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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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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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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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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