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像往日那样,随着日落月升,城内的喧嚣逐渐的归于安静,每家每户的灯火也逐一亮了起来。
或许对于平民百姓,贩夫走卒来说,这一夜是他们一生中在平常不过的一夜,
但在政治嗅觉敏感的达官显贵们的眼里,这一夜将决定大汉未来数十年的走向,更决定了这朝廷最好到底是听谁的。
侯府的车辇,在三位小黄门的引领下,朝着皇宫行去。
张侯爷一个人坐在车辇里,晃晃悠悠,闭目养神,时不时的还要将手伸进怀里,摸一摸兵器工坊为侯爷特制的软猬甲,
其实这软猬甲早就制作好了,但因为穿起来不怎么舒服,所以非必要,张侯爷是不会穿的。
但今日,
一向惜命的张侯爷还是让黎悦从箱子里翻了出来,穿戴在身上,也算是多一层的防护。
撩开车帘,李卫骑着马位于车辇旁边,前面和后面都有力士营黑甲骑士,总共五十骑,
此时的赵云,
也骑在一匹白马上,身着银甲,手持铁胆亮银枪,眼眸犀利的打望着四周。
驾驶马车的是密侦司的春兰。
不知为何,张侯爷的心中竟然有那么一丝风萧萧兮易水寒的悲凉氛围,在这样的心境和氛围烘托下,他不禁有那么一些感慨,
他张昊不过是一个阴差阳错重生穿越到这里的后世之人,辛辛苦苦十年,打下了这样的基业,
今日,
为了天下,他张昊不惜自身安危,去闯龙潭虎穴。
嗯,
想到这里,
张昊着实被自己感动到了,一边感慨万千,一边唏嘘着,最终还是他张昊扛下了所有。
心中情绪一点燃,
不禁张口唱道:
“长路漫漫伴你闯……”
夜幕下,
空荡荡的东条三街,就他们一群人在夜行,配上侯爷半生不熟的唱腔,
虽然与环境有些格格不入,但从气氛上来说,倒也搭配。
车辇两旁的赵云和李卫对此并没有太意外,毕竟他们和侯爷相处的最久,对侯爷的脾性多少是有些了解的,知道侯爷时不时的喜欢搞这种调调。
可正在驾车的春兰却有些纳闷儿,
直娘贼,侯爷到底是侯爷,在如此紧张的气氛里,还能唱歌,
也难怪李招娣对侯爷如此崇拜了,这样的心理素质,就是在密侦司里都找不出这样洒脱的。
张侯爷从一开始还能按照歌词来唱,越唱到后面,不知是不是忘了歌词,就只能瞎哼哼了,
可能是张侯爷没有唱过瘾,
清了清嗓子后,张侯爷再次开口唱道:
“消失的光阴散在风里……”
……
御街和东条三街的拐角处,二楼上,
孟俞坐在窗边,手里端着一碗热气腾腾的肉汤,看着面前坐着的颜良。
“咱们这个武平侯啊,就是喜欢整些有的没的,大晚上的唱什么歌儿啊,也不怕扰民。”
“你们绣衣使将我从死人堆里救下,就是为了这一刻吧。”
“难道将军不想报仇么?”
“我颜良就是做鬼也不会放过他张昊的。”
“好!”孟俞将肉汤放回了桌上,称赞道:“有将军这句话,他张昊今日必死无疑了!”
颜良看向孟俞,眉头一挑道:“有赵云在,我近不了他的身。”
孟俞微微一笑道:“不用将军去杀张昊,只要将军能将赵云纠缠住,在下自有办法要了他张昊的性命,
毕竟,
为了这一刻,
我绣衣使可是准备了七年,
七年啊,你知道这七年老夫是怎么过的么!”
“颜某不想知道。”
“咳咳咳……”孟俞。
孟俞清了清嗓子,叹道:“这七年,等的就是今日。”
“你有几成把握?”
“五成!”
“……”颜良沉默了。
“你觉得低了?”孟俞问道。
“我是觉得高了,毕竟张昊从不打没有准备的仗,明面上只有五十骑黑甲骑士,可暗地里一定有密侦司的好手埋伏着,谁埋伏谁很难说啊。”
孟俞颇为赞同的点了点头,道:“颜将军能看到这一层,不简单呐。”ωωω.χΙυΜЬ.Cǒm
颜良嗤笑道:“简单的都死了。”
孟俞咽了咽唾沫,咧嘴笑道:“没关系,今日死的人会很多,今日过后,咱们也能在下面和前辈们摆宴吃席。”
颜良皱了皱眉,看向孟俞,不解道:“听你的意思,今晚成或不成,咱们都会没命?”
“不然呢?”
“不明白……”
“这有什么不明白的,咱们刺的是什么人,那是当朝丞相,战功赫赫,挟天子以令诸侯,行车骑将军事的武平侯啊!
若行刺失败,自不必说,咱们一个都跑不了,
可若武平侯真的死了,你以为咱们咱们就能活命么,
不,
上面必然会将我们推到台面上,来安抚武平侯麾下的将士,并且昭告天下……”
说着,
孟俞指了指自己,“行刺之人绣衣使余孽……”接着又指向颜良:“还有袁绍余党。”
颜良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看向孟俞,疑惑道:
“颜某已经是死过一次的人了,且与那张昊有血海深仇,就算死了,大不了在下面继续效忠袁公,可你又图什么呢?”
孟俞抿嘴一笑道:
“如今的大汉,早已不是先帝时的大汉了,但身为汉臣,还是得为大汉做些什么的,哪怕丢进水里,冒个泡也是好的。”
“先生高义。”
“自欺欺人的话罢了。”
孟俞伸手摸了摸汤碗的边缘,还是很烫,又将手缩了回来,
看着颜良,
笑道:
“总不能告诉将军,如今的绣衣使已经沦落成孤魂野鬼,只能借行刺他武平侯,才能让世人记起还有绣衣使这群大汉忠良吧。
体面,
绣衣使在大汉屹立三百年的体面,
还是要有的。”
……
东条三街两侧,屋檐上。
无数身着夜行衣的蒙面死士,背负双刀,手持劲弩,腰挂箭袋,探出了头来,
劲弩上的箭矢对准了武平侯的车辇和车辇前后的黑甲骑士。
东条三街,
街头,
街尾,
各出现了百名蒙面死士。
他们穿有胸甲,劲弩在手,背上除了双刀以外还有一面藤条编制的圆盾。
有条不紊的向武平侯的车辇移动过去。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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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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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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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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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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