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招娣坐在石桌上旁,一只脚踩在旁边的石凳上,就这么大口吃着一只鸡大腿,时不时的顺下一口粟米粥,
她旁边还站着两个青年汉子,红衣红甲红色披风,吃相比李招娣还要难看。
院子里,
两名丫鬟就这么端着盘子在一旁看着,一边看着还一边咽口水,显然他们这是第一次见到草原上的人,更是第一次见到有人能够吃这么多的。
李招娣吃得正酣时,看见院门口进来了两个人。
“咕嘟,咕嘟!”
李招娣将碗里最后几口粟米粥吞下肚子后,这才一脸满足的伸手接过掌柜递来的布巾,
一边擦手,一边抹嘴。
李招娣与太平商号的关系极好,在卢奴时就一直被太平商号照顾,有时沮芝到卢奴核账时也会多待几日,与李招娣聊聊天,检查一下李招娣的算学和学问。
所以李招娣这次带着队伍南下,基本上都是当地的太平商号负责接待和粮草供应,
当然,李招娣南下时,太平商号在信都的总号也会跟沿途的分号打好招呼,让他们提前准备好接待事宜。
负责武德城分号的掌柜姓陈,叫陈宝财,
接到消息后,陈宝财哪里敢怠慢,一边让人准备胡骑军的吃食,一边派人往怀县报信。
报信还好,可这一万人的吃食可就没那么好准备了。
这胡骑军可不是一般的士卒,一人几个馕饼就了事了,那可得准备一些肉,羊肉不够,用猪肉和鸡肉代替,
为此,
陈宝财可是准备了足足三天,别说整个武德城了,就是周边乡镇里养的鸡和猪都被买了过来,甚至还组织了两次猎户上山打猎的活动。
钱财都是小事,主要还是肉根本没那么多,收集了这么多肉,也只够这一万胡骑军吃一天的,
这让陈宝财有些焦虑。
“别吃了,人来了!”李招娣嘬着牙花,一边用匈奴语朝苏德,苏合两兄弟说道。
两兄弟听到李招娣的提醒后,赶紧站了起来,退到一旁,只是手里还拿着肉和面饼,
李招娣嫌弃的看了他俩一眼,没有去搭理,而是看向走过来的两人。
一男一女,
男的一身黑,模样平凡,属于掉到人堆里就找不见的那种;
女的,眼角旁有一颗美人痣,眉眼含春,模样有些妩媚,可是浑身上下透露着的气质却让人如沐春风。
虽然女的只有二十多岁的样子,比她旁边的那个男的要年轻许多,
但李招娣却感觉,这两人里,做主的应该是那个女的。
“密侦司司隶右领春兰,奉李司马令,请李副将带领本部兵马策应怀县,以拒袁绍大军。”
这个叫春兰的女人很是客气,语气也比较温柔,还主动向李招娣出示了自己的身份令牌,
随后,
春兰收起令牌,再度对李招娣抱拳行礼道:
“卑职见过李副将。”
不得不说,春兰的礼数很周全,
前面的话是军令,而后面则是以个人名义向李招娣见礼。
“春兰阿姊客气了,”李招娣到底是个十五岁的姑娘,又没怎么在官场内待过,所以也不知道如何去称呼春兰,反正看春兰的态度和话语,也知道对方的官职要比自己低一大截,
但又不好直呼其名,毕竟自己比对方小太多岁了,叫对方一声阿姊也算是自己谦卑有度了。
“这位是?”李招娣看向春兰旁边的男人。
“哦,”春兰笑着介绍道:“他是军纪司的。”
“军纪司司隶都官唐平见过李副将!”说着,男人也朝李招娣抱拳见礼道。
春兰对李招娣的印象极好,不仅仅是对方叫了自己一声阿姊,主要还是因为对方是一个比自己年岁还小的女将军。
她很清楚,一个女子要想在男人堆里混出个一官半职是多么的艰难。
外人都觉得她以二十来岁的年纪就坐到右领的位置,以后的前途不可限量,但只有她自己清楚,在训练时她有多么的刻苦,
三年前被派往河内郡做密谍时,与绣衣使之间残酷的斗争,有多少袍泽来了以后不是失踪就是被暗杀。
而眼前这个比自己还小的女孩儿在望而生畏的胡骑军中,能做到副将一职,所经历的磨难和危局恐怕不是自己所能想象的。
唐平介绍完以后,春兰察觉出李招娣的眼眸中透露出浓浓的敌意和警惕,
其实大家都很明白军纪司就是个得罪人的地方,除了反间以外就是纠察地方官吏和军中纪律。
对于军纪而言,侯爷定下的纪律颇为严苛,惩处起来也极为严格,
做将领的,要是麾下部众犯事的多了,也会严重影响这位将领在侯爷心里的位置。
在侯爷麾下的军中,要说让军纪司最为头疼的便是胡骑军了,
建立胡骑军的初衷本就是为了去草原上打草谷,劫掠草原财富所组建的,军中大半都是草原人,其中以匈奴人、鲜卑人、羯族人最多。
这军纪自然就有些让人头疼了,而屠兀骨似乎也不怎么去抓这一块儿,只要部众不伤害汉地百姓,在草原上怎么奸淫掳掠都不为过,
有些时候在幽州代郡与幽州兵发生冲突,任由部众去掳掠,只要不伤了百姓性命,屠兀骨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就这,
军纪司有好几次都上报给张侯爷,可张侯爷只是一顿训斥了事,而屠兀骨呢,似乎也很满足于带胡骑军,至于其他的,也没什么想法,对待军纪司的都官也是爱答不理的。
所以军纪司和胡骑军之间的矛盾由来已久,李招娣见到这位姓唐的都官后,才没给什么好脸色。
春兰有意岔开话题,问道:
“李副将,我经过校场时,看到有一支四百人的队伍正在检查行囊,是否有什么行动?”
“我要去洛阳找子楚哥哥!”
春兰和唐平一惊,不由面面相觑,
他们自然是知道李招娣口中的子楚哥哥就是他们的侯爷,可他们并不知道李招娣要南下洛阳啊。
不等春兰开口,一旁的唐平就沉声道:
“我们得到的命令是协助胡骑军策应怀县,以抵御袁绍大军!”
李招娣瞥了唐平一眼,咧嘴道:
“胡骑军由苏德,苏合两兄弟统领驻扎在武德城,我只带四百亲卫南下。”
唐平厉声道:“李副将,你可知擅离职守该当何罪!”
没等李招娣开口,一旁的苏德,苏合两兄弟便拔出了腰间的弯刀指向唐平,大有一言不合就要将其当场斩杀。
唐平也是吓了一跳,
在军纪司这么久,还没有人敢对军纪司拔刀的!
唐平看向眼前这两个匈奴人,怒斥道:“你们是想造反吗!”
李招娣噗呲一笑道:“他们不太会说汉地话,你若再吵吵闹闹的,我真不保证他俩不会将你乱刀砍死。”
“你……”唐平想说什么,但瞟了一眼凶神恶煞的苏德和苏合,他干脆背过身去,长吁短叹,生着闷气。
“李副将,”春兰走到李招娣身旁,柔声道:“你可有侯爷的调令或者手书?”
“没有。”
“那你可有荀军师或者沮军师的手书?”
“也没有。”
春兰这下知道了,李招娣想要南下,完全是出于私心……
“李副将,你若南下去了,城中这一万胡骑军又该如何?”春兰担忧道。
“有苏德和苏合在,放心吧!”
春兰犹疑的看了看着两个匈奴人,心道这俩连汉话都说不明白,城里的胡骑军又都是刀尖上舔血的草原人,这让她如何放心。
哎,
李副将到底是年龄小,做事情也不考虑成熟。
“可你擅离职守,要是让侯爷知道了,少不了也要打你军棍的!”春兰还在劝说,试图用侯爷和军纪来压她。
“这么多年没见我了,子楚哥哥才不会打我呢,就算要挨军棍,那我也认了!”
“…………”春兰一时无语。
春兰与唐平商量后,
决定由唐平留在武德城,然后春兰跟着李招娣南下,同时将此事汇报给各自的顶头上司。
想着李招娣和侯爷之间的关系,他俩既做不了主也规劝不了,
就算要头疼,就让顶头上司去头疼吧。
很快,
李招娣的狼崽子亲卫,总共四百人的胡骑兵向城外走去,
李招娣和春兰骑马在前面,后面则跟着红衣红甲的胡奇兵。
司隶这边,不比中山郡,附近的农田纵横交错,主道上人来人往,这种路况不太适合大队人马奔腾,
所以李招娣这边也都控制着马速。
“李副将,打算从哪里渡河南下啊?”
如今袁绍大军已经占据了平皋、温县、州县等一众城池,又在怀县南边五十里的隰城设置了一支兵马,以便监视怀县的动静。
这样一来,能够使用的渡口就不多了。
“听陈掌柜说,最大的渡口是在平皋和隰城,那就去隰城南边的渡口吧。”
“可隰城已被袁绍军占领了,城内驻扎着五千兵马……”
“我又不进城,”
春兰回头看了一眼身后的四百赤甲骑兵,担忧道:
“咱们这样去隰城南边的渡口,很难不被隰城的袁军发现吧……”
“发现了又如何,我这四百个狼崽子还能被几千只羊给吓退了?”
“…………”春兰也不知该说什么了。
走了差不多一个时辰,
附近的农田逐渐少了,地势相对也开阔了许多,李招娣扬了扬马鞭,
四百骑开始加速行进,朝着隰城而去。
半个时辰后,
李招娣再次扬了扬马鞭,身后四百骑随着她同时勒住了缰绳。
春兰好奇的看向李招娣,见李招娣凝神看了一眼前方地面上的印记,转头对春兰说道:
“春兰阿姊,前面应该就是隰城了吧?”
春兰一惊,颔首道:“再走个十余里便是隰城了。”
李招娣转过头,对身后的几名甲士用匈奴话说了几句后,那几名甲士便策马而出,朝着前方四散而去。
春兰很久没有骑这么久的马了,只觉得腰酸背痛,不禁锤了锤自己的腰背。
李招娣打了个呵欠,看向春来,说道:“春兰阿姊,你可以下马休息一下,等斥候回来还得一些时间。”
春兰见大家都没有休息,就自己下马休息有些不太合适,便看向李招娣,笑道:
“李副将,要不让大家伙都歇息一下吧。”
说完,
春兰回过头,看向身后的一众胡骑兵,
竟然口出匈奴语道:
“下马休息!”
然而,
四百红衣红甲的胡骑军依旧笔直的坐在马背上,无一人下马,
甚至连犹豫的动作都没有,
除了胯下战马时不时的刨一下蹄子,晃动一下马头之外,
四百骑兵,寂静一片,
由于胡骑军都戴着鬼面红缨兜鍪,这一片寂静,就更加让春兰胆寒了。
胡骑军是屠兀骨一手带出来的,这么多年在草原上厮杀劫掠,早已养成了独属于他们自己的一套生存技能,
只要不下马,他们就会尽入作战的状态,
只要是作战状态,他们只会听自家将军的命令,屠兀骨不在,听李招娣的,李招娣不在听苏德的,苏德不在听苏合的,以此类推。
何况李招娣身后的这四百骑更是她从草原上捡来的男童,带回来的时候个个瘦弱得跟猴似的,跟车轮一般高,甚至还不到车轮的高度,
这三四年时间就捡了八九百个孩童回来,商号提供食宿,再训养个两三年,年长的跟李招娣一般大,都是十五六岁,凡身高过六尺者便可披甲入伍。
这四百胡骑兵都是李招娣最开始的时候捡回来的孩子,他们将李招娣视作姐姐,又视作母亲,
无论是在私下里还是在军中,皆唯其命是从。
若是李招娣不同意,就是屠兀骨的命令也不好使,更别说这个汉地女子了。
春兰的脸上流露出了些许尴尬之色,对李招娣低头道:wWW.ΧìǔΜЬ.CǒΜ
“李副将,是我唐突了。”
李招娣大大咧咧惯了,自然也不会在意这些细节,悠悠笑道:
“不碍事,他们在马上休息,马上睡觉,马上吃喝都是常事。”
此时的春兰,眼眸中有了些许的变化,颔首道:
“胡骑军不愧是侯爷麾下的精锐,屠将军更是练兵有方,受教了。”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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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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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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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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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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