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州牧,平难中郎将张昊,以周仓高顺所部两万五千兵马为前军,赵云所部一万兵马为中军,褚燕和张牛角部四万兵马为后军,总共近八万大军,出怀县,一路向西,直奔平皋而去。
卢沛和华歆率军一万留守怀县。
黄河北岸,
张昊站在高处,握着暖手炉,俯瞰着下方奔涌的黄河,怔怔出神。
黎悦走上前,将雪白的大氅披在了张昊的身上,柔声道:“河风透骨,别站太久。”
张昊抬眼俯瞰眼前的山河,感慨道:“这山,这河,现在是什么样子,一千多年后或许也不会有太大的改变,可这王朝更替,却是换了一茬又一茬!”
黎悦和张昊相处久了,对张昊偶尔说一些这样奇怪的话,也已经习惯了,低声道:“这山这河,在奴家眼里都不重要。”
说着,黎悦抬眼看向张昊,眼里满是浓情。
张昊微微一笑,握住了黎悦的手,入手冰凉。
随即,张昊将黎悦的手放到了嘴边,哈了一口热气,然后又将她的手放入了自己的怀中。
黎悦颔首,脸颊上顿生两抹红霞,余光瞟了一眼身后的一众力士营甲士。
李卫和苏义抿嘴一笑,默默的转过身子,背对着使君和黎悦。
随着李卫和苏义的转身,后面的数十名力士营甲士也都整齐划一的转过了身去。
张使君和黎悦之间的关系,虽没有正式公开,但大家也都心知肚明。
身后的动静,让张昊和黎悦不由一愣,张昊咧嘴一笑,黎悦更是一脸的羞涩。
“待时局安稳一些了,我便派人将阿父接过来,然后咱俩成婚。”
“嗯。”黎悦嘟着嘴,轻声应道。
“到时候,咱们生个女儿,一定会像你一样漂亮的。”
“你不想要儿子吗?”
“那就生俩!”
“嗯,”黎悦面色羞红,将头靠在了张昊的肩膀上。
“草原上的战事,风怜知道了吗?”张昊问道。
“早就告诉她了,但她的反应有些奇怪。”
“怎么了?”
“呼厨泉死在了她阿兄屠兀骨的手里,大仇得报,原本应该高兴才是,可她的反应很平淡。”
张昊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叹道:“也许,在她心里,有比报仇更重要的东西了吧。”
“乌桓人逃到了北部草原,与鲜卑人争牧场去了,於夫罗成了新一任的南匈奴单于,十年内,草原上再无战事。
时苗来信说,很多草原部族都打算南迁,沮先生让屠兀骨协助时苗整合好这些部族……”
说到这里,黎悦的神情有些许的别扭。
“沮授是不是跟你说,整合好这些部族之后,咱们便能拥有一支数万人的草原骑兵,若要控制住这支外族兵马,最好的方式便是联姻。”
乌桓人被公孙瓒赶走之后,汉域北部就只有南匈奴和一些鲜卑、羯族、氐族、羌族的小部落了。
势力最大的南匈奴如今已是元气大伤,没有个十年八年的休养,是缓不过来的。
再加上於夫罗本就受汉人的儒家思想所影响,对待汉人也较为亲近,再加上与张昊开通了互市,解决了匈奴人生存的问题,南下的欲望也就没有那么大了。
何况如今的张昊兵强马壮,不仅坐拥冀、青两州之地,还将手伸到了并州,
面对如此强悍的张昊,於夫罗就更不愿意轻启战端了。
对于打草谷这件事情,於夫罗就更不敢想了,他还担心那赤鬼骑北上打他们匈奴人的草谷呢。
於夫罗之听说过赤鬼骑的厉害,并未亲眼所见,xǐυmь.℃òm
可当他带着匈奴骑兵和屠兀骨的赤鬼骑在大青山伏击自己老爹和兄弟的时候,他才见识到赤鬼骑的厉害,不,赤鬼骑就像是噩梦一样,
万余红衣红甲的赤鬼骑在草原上奔跑起来,就如同血色潮水一般,所过之处,寸草不生。
在赤鬼骑眼里,似乎没有降卒,只有敌人和同伴。
若不是於夫罗在屠兀骨面前,扬言自己和张昊关系有多么多么的好,他都担心赤鬼骑捎带手把自己也给横扫了。
现如今,赤鬼骑在草原上的威望,甚至比南匈奴王庭,比於夫罗这个新任单于都还要高。
众多草原部族都打算南迁关内,归附汉地。
一来是可以和汉人做生意,二来也是担心被赤鬼骑打了草谷。
秉持着一颗,打不过你,就加入你的心态。
草原上的局势一片大好,但这其中也蕴藏着风险,那就是草原部族南迁,外族人一多,便会抱团取暖,
他们最优的选择就是抱紧屠兀骨的赤鬼骑,这样一来,屠兀骨便能在极短的时间内拉出一支数万人的骑兵,而且这些骑兵都是在马背上长大的控弦战士。
若屠兀骨有了二心,转瞬间便能横扫中山郡和常山郡,从而挥师南下兵寇信都,仅凭在灵县的张硕那一万飞虎骑,恐怕也是难以抵挡的。
是以,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联姻,让张昊娶风怜,风怜是屠兀骨的亲妹子,如此一来,便能在极大的程度上保证屠兀骨的忠诚度。
沮授向张昊禀报过这个事情,也提出了自己的解决办法。
虽然风怜是匈奴人,但论身段,不输浮香,论姿色,也不必黎悦差,毕竟长着一副热巴的颜,张昊对她尽管没有男女之情,但也是颇有好感的。
毕竟之前热巴,不,风怜也保护过他,谁能拒绝一个舍命保护自己的美丽女人呢。
对于沮授的提议,张昊没有答应,也没有驳斥,
因为他认为,屠兀骨绝不是背信弃义的小人,更何况,张昊也有足够的信心让屠兀骨不敢反叛自己。
他坚信,只要自己足够强大,就不怕任何人的反叛。
张昊搂住了黎悦,温声道:“放心吧,我的心没有那么大,只能装下你一人!”
感受到张昊的态度后,黎悦心底一暖,柔声道:“风怜那妮子不错的,而且她对公子也是有些情意的,若公子同意,奴家便替你去说说……”
“我相信屠兀骨。”
黎悦皱了皱,说道:“沮先生说的没错,若能将危机提前扼杀在摇篮之中,对于使君来说会省很多麻烦。”
“此事,容后再议吧!”张昊不耐道。
黎悦还想再劝说,却被一阵急促的马蹄声给打断了。
“禀使君,洛阳急报!”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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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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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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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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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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