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站的客运线是短途,因地处于合流县城和南市的中间,所以设了这个站点,来往的车辆会进入车站,短暂的停留一下。
最早的一班车是早上七点半,最晚班次是下午六点。
在这个中间的时间段,几乎都会有前往市区的班次,不用为赶不上车而发愁。
王寻坐在大巴车上,等待了好一会儿,车辆才缓缓地开动。
进入大马路上,车开始加速,车窗外的树木,快速地被甩到后边。
小镇距离市区很近,大概四十多公里,一路上司机踩油门没停歇过,车的时速保持在八十公里左右。
这时大巴车是私营,多跑一趟就能多赚点钱,所以司机快马加鞭地往市区赶去。
不到半个小时,车辆就进入了市区的车站。
王寻走下大巴车,出了站口,等客的人力三轮车和摩托三轮车,纷纷迎了上来。
他笑着摇了摇头,拒绝搭车,开始拎着行李四处逛了一番,顺便把一头飘逸的长发,剪成了干爽的短发。
这个时候的南市,还处于开发状态,远没有二十后那般繁华到处是高楼大厦,现在路上汽车不多,没有那么拥挤。
现在的交通工具,大多数是自行车和摩托车为主,所以城市规划的路很小,大多数是两车道。
看着这座城市当前的面貌,王寻感觉恍如隔世,仿佛一切都有点不真实。
在一个星期前,他还生活在互联网时代,一转眼就回到了二十多年前,多少还是有点不适应。
上辈子,因为顶罪坐牢,王寻在里边表现好,得以减刑,是在十年后放出来。
这十年的时间,他对于这座城市的记忆是空白的,但还在后边认识的人不少,跟过好几任老板,清楚的知道他们的发家史,知道现在的机会可不少。
对于那些涉黑违法的事情,王寻不打算干,准备找些正当的营生,脚踏实地地去干,捞取第一桶金。
现在手上只有三百多块钱,他得先在这座城市活下去,再去想其他的事情。
回到车站,看了一下公交站牌上的途经站点,王寻果断走上了12路公交车。
车上的乘客不少,显得很拥挤,司机不停地嚷着往后边走。
王寻知道这车上肯定有扒手,所以走到最后边,紧挨着座位边上,防止全身家当被摸去。
车开过几个站点,即将到达下一站的时候,司机远远地看到站台上没人,习惯性地大喊了一声,看看有无在此站下车的乘客。
在王寻旁边座位上的大妈,连忙朝司机大喊了一声,站了起来,晃悠悠地走了出来。
王寻见状,直接坐了上去。
路途遥远,又有扒手,他觉得还是坐着稳妥一点。
车继续往前面开着,上来的乘客,很自觉地往后边走去,让出车门的位置来。
一名戴着鸭舌帽的高瘦男子,一脸贼眉鼠目的模样,临近座位旁,正偷偷瞄着他。
王寻装作没注意到他,闭着眼睛假寐。
高瘦男子见王寻一副心不在焉的模样,嘴角露出一丝冷笑,伸手去掏兜里。
就在这时,王寻猛然睁开了眼睛,目光如炬地盯住了他的手腕。
男子的动作立刻停了下来,讪讪地笑了起来:"兄弟你别误会,刚才车太颠簸了,没抓稳......"
王寻没有理会他的话,脸色不善地盯着他的手腕。
高瘦男子急忙把手缩了回去,脸色微微变了变,但随即又恢复了常态。
趁着公交车到达站点,他快速往人群外边挤去,一溜烟跑下了车。
看到他离开之后,王寻慢慢地松开自己的左手,只见手里有上百块左右。
这是自那扒手身上取下的钱,也不知道是摸了那个倒霉蛋的钱。
此技能是在监狱里边跟一个老贼学的,为此付出了点代价,出手依旧没有生疏的感觉。
“小样,这点能力,还敢出来混饭吃!”王寻心中嘀咕,收起这些钱,继续靠着椅背假寐。
12路车很快就驶出了市区,进入南郊的乡村,车速逐渐降低。
王寻抬起头,朝窗外望去。
南郊乡村的风景还不错,绿化也挺好,但是没有城市的喧嚣和嘈杂,空气也更新鲜一点。
再过几年,周边高楼大厦如雨后春笋冒出来,成为城市南区。
公交车的终点站是工业园区,也是他此行的目的地。
一路上的乘客不断下车,期间也有扒手行窃,但王寻并不多管闲事,出门在外,不醒目一点,那便是花钱买经验值了。
足足一个小时,车辆才开到终点站,而车上就只有他一个人了。
“还真是荒凉啊!”
王寻走下车,映入眼帘的是大片荒地,工厂没有几个,可以说是荒无人烟。m.xiumb.com
这地方现在跟十年之后,有很大的区别,可以说是翻天覆地的变化。
那时候这里到处是各种工厂,不仅有美食街,还有超市,配套极为齐全。
而现在,除了荒凉,什么也没有。
这种地方,一般都会有一些居民住在这里,但是现在,却连一个人影都看不到,估计是搬迁了吧!
王寻四处扫视了一番,目光落于数百米之外那崭新的厂房。
不知道这个地方,是否会成为自己安顿下来的关键呢?
上辈子认识一个老板,听他说是从厂门口卖早餐积累家底,一步步做大做强,最后拥有千万存款和很多不动资产。
想到这里,王寻忍不住露出一抹笑容来,心中盘算起来。
如果他没有说谎的话,现在应该是这里做个早餐小老板。
这是新厂,周遭没有店铺,完全是靠推着三轮车在厂门口叫卖,属于流动摊贩。
看着这个厂的规模不小,至少也有几千号员工,确实可以做点小买卖。
王寻走到厂门口处,看到路两边并没有流动摊贩,却没有露出失望的神色。
走到门口的保安亭,看到一个中年保安坐在里边,悠闲地看着报纸。
“大哥,您好,我想问一下你们厂还招人吗?”王寻笑着地问道。
“招满了,这里不招了!”保安瞥了一眼王寻,不冷不淡地说道。
“大哥,你知道这附近哪里有房子出租?“王寻自来熟地朝对方递过一根烟。
中年保安见王寻很识趣,接过烟来,看了一眼烟牌子,算是好烟,不免点燃烟,吐了口烟圈,打开了话匣子来。
从他的口中,王寻了解了这个叫捷达的厂子,刚开没多久,属于两班倒的厂子。
经过一番大招,目前员工大概就三千人左右,厂里有大食堂,算是个中等的厂了。
上班放风的时间固定,一般来说,白班的话是早上七点半上班,中午十一点半放人出车间吃中午,晚上则是是七点下班,晚班则是十点半放下出车间吃饭。
整个厂有两个门口,一是员工出入,另一个则是进出货。
“这里现在不招了,上边有个鞋厂,你可以过去看看!”保安大哥建议地说道。
“谢谢大哥!”王寻临走前,递给了保安一包烟作为感谢。
随即急冲冲赶往附近的村子,租下一间屋子,用来安身立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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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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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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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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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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