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林安排了几个护卫护送陆明山前往陆家村,自从陆梓枫一家去了京城之后,陆梓枫在潞州府所置办的产业都交给了陆明山来打理,本来陆明山只是个农户,对于庄子上的庄稼还算熟悉,至于酿制果酒的酒坊还有生意上的事情就有些力不从心了,可是好在有常林在一旁帮衬中,不过几个月时间也算是上了路。m.χIùmЬ.CǒM
陆家村距离潞州府本就不算远,不过半个时辰马车就来到了陆家村,村民们看到陆明山回来了,,都是很高兴的和陆明山打招呼,陆明山经过这段时间的历练,也算是能说会道了,一边和族人打着招呼,一边回到了村里自己的宅子。
刚刚回到家里,还没进门呢,便看到陆明兰从院子里走了出来。
“大哥,你回来了?”
陆明山看到妹子从自家出来,倒是并未惊讶,而是笑着道。
“嗯,昨日刚刚从那边庄子上回来,便回来看看。”
说着话两人再次回到院子里,陆明兰看了看陆明山。
“大哥,是不是这段时间媒婆上门把你吓着了?”
听了陆明兰的话,陆明山确实有些小尴尬,毕竟不管怎么说这都是自己妹妹。
“是啊,都快把我烦死了。”
陆明兰笑了笑,却是道。
“大哥,事情都过去了这么多年了,以前的康氏也休了这么多年了,你也得找个人好好过日子了,不然这以后老了可怎么办啊?”
“现在紫怡那丫头也不知道去了哪里,你说当时她咋不听话,跟着夫家去了哪里也不知道,你当初也给他们说了前来潞州府,可是打听了这么久也没有消息传来。”
陆明山听了之后也是无奈的低着头不说话,当时准备逃荒的时候,他就去了女儿家,可是亲家说是要前往江南,不过并非潞州府,而且他们是要跟着族人一起走,所以女儿也就不好跟着自己走了。
可是这一别,到现在也没有找到女儿的消息,不过这也是无奈,女儿既然已经出嫁,那就是夫家人,自然是要跟着夫家逃难的,这也是陆明山为什么没有带着这个女儿走的原因。
“那就再接着打听吧,总能打听到的。”陆明山也只能这样说来安慰自己了。
一转眼,陆明山回到陆家村已经三天了,这日闲来无事,陆明山去了陆家村旁边的一个庄子,这个便是陆梓枫从林玉祁手中买下的庄子,庄子并不是很大,也只有三百来亩地,这是作为陆氏一族的祭田,算作族中公产,祭田收益用作族中孩童读书开销所用,还有就是谁家日子艰难,也可以申请一些粮食用来度日。
陆明山来到庄子上看了看庄稼,看着长势喜人的庄稼,陆明山笑了笑,这个庄子都是族长管理,族人共同劳作。
这个时候天气炎热,田里也没有什么人,陆明山独自一人来到一旁的一棵大树下休息,正坐着呢,便听到一阵马蹄声传来,循声望去,就看到一辆马车朝着这个方向走来,旁边还跟着四名护卫,都是骑着马腰间悬着长刀。
陆明山很是好奇,按说这里本就是陆家村地盘,而且这个庄子一年之前已经被自家大侄子买下来送给了族里,这周围并没有别的人家在此拥有田地啊?
想了想,陆明山还是赶紧起身朝着马车迎了上去,不管如何,总不能失了礼数。
走到马车前一丈外停了下来,抱拳。
“不知客人是何人,来我陆家村有何贵干?”
马车停下之后,车帘被掀开,却是走出来一位十六七岁的少女,身穿丫鬟服饰,那丫鬟看了陆明山一眼,并未说话,而是转身从马车上扶着一位三十许的妇人走了下来。
陆明山一看是个妇人,顿时有些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了,有些尴尬的挠了挠头。
林玉莲今日也是无聊,想要出城走走,出了城想起来以前自己在这附近有个小庄子,虽然现在这个庄子已经卖了,但是她还是想过来看看。
此时看到这个男人,便知道这人应该就是买了自己庄子的人了,不过令她疑惑的是,当初弟弟可是说了买下自己庄子的人应该是个少年吧!可是眼前之人看上去最少也有四十来岁了。
不过再一想也是,这也许是那少年的长辈或者家中管理田庄的下人吧!想到此林玉莲也不再纠结此事。
“这位大哥莫怪,这个庄子以前是我的,一年之前便卖掉了,这次出城闲逛,便想要过来转转,打扰之处,还请见谅。”
陆明山听到眼前妇人如此说辞,也就明白了,想来眼前妇人应该是潞州府首富林家人了,笑了笑道。
“无碍,既然是庄子的前主人来了,自是可以四处看看的。”
因男女有别,陆明山也不好在此逗留,便打算回去让妹妹陆明兰过来招呼着,说了几句话便告辞离去了。
“夫人,这个男子好生无礼啊,他现在既然身为庄子主人,竟然丢下客人单独在此。”
“胡说什么呢?这是人家知礼,虽然有你和护卫在,可是终归男女有别,我与他自是不好单独相处,更何况我也是和离归家的女人,人家离开自是知礼之人。”
小丫鬟听了夫人的话,不好意思的吐了吐舌头,自是不在多言。
这里陆明山回到了村子里,直接去了陆明兰家。
陆明兰还很是奇怪,看了看头顶的大太阳。
“大哥,可是有事儿,这大太阳的怎么就出来了?”
陆明山也没废话,将自己出门闲逛,遇到庄子的前主人家过来看看,想着自己是个男人,实在是不便,便想要妹妹去招呼下,以免失了礼数之事说了。
陆明兰听了之后也知道自家大哥说的对,便答应了下来,收拾一番之后便朝着庄子去了。
林玉莲正站在大树下乘凉,她来这里本就不是为了看庄稼,而是散心来了,现在自己和离归家,说出去名声自然是不好,是以在潞州府自然也没有什么朋友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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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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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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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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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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