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薇分析着,同时手中小小的撕着一块红薯吃。
“那条街的生意确实还不错,今天第一天也可以,就是不知道后面会怎么样。”
一天就卖了七块多,减去成本和房租,利润就按三块来算,那么一个月就能赚九十块。
如果周六周末的话,那条街的客流量可能会更多,成交量也会比今天好。
而且,因为是刚开业,白薇现在做的都是简单的饰品,她会做的还多着呢。
不过怎么算,都要比上班打工赚钱好的多。
上班要按时,每天都是八九个小时,而且只能拿五十块的死工资。
白薇幸好是没有把这些话说出口。
每个月五十块的工资,已经超过大部分人,如果在乡下种田的话,恐怕一年也攒不到五十块。
更别说一个月能净赚一百多块钱。
陆司霆听后,心里倒是稍稍放松些许。
白薇这些日子的努力,陆司霆都看在眼里,她忙前忙后的撑起一个店铺,每天还在做手工,陆司霆都有些心疼。
但是卖这种小饰品的,见到的大多是街边随便摆的摊子,陆司霆对这些不太了解,却也想让白薇梦想成真。
今天第一天开店,营业额还不错,既然开头是好的,白薇走这条路,想必也能坚持下去。
白薇端起碗,把陆司霆给盛的第二碗汤也喝完了。
陆司霆在厨房刷锅,她就拿着抹布擦擦桌子。
忙了一天太累,白薇拿上衣服直接去洗澡,出来之后,跟陆司霆打个招呼,就上床睡觉了。
这一觉直接睡到第二天早上七点,白薇伸了个懒腰,从床上爬起来。
旁边空落落的,陆司霆已经起床不知道多久。
白薇刷牙洗脸,然后开始今天的打扮。
作为饰品店的老板娘,白薇每天的搭配都是不一样的,即便是穿一样的衣服,不同的配饰给人带来的感觉也不一样。
收拾好之后,白薇下楼,客厅里面放着两份饭。
一份是早餐,一份是午餐,看起来像是食堂做的,应该是陆司霆今天着急出门,来不及做饭了。
白薇吃完饭后,背着自己的小包包,又带上午餐饭盒,然后骑着自行车,开心的去自己的饰品店。
休息好的白薇又回复了活力,加上她今天穿的是白衬衫和牛仔裤,打扮得也非常清新亮眼,看起来就像是学校里面乖巧漂亮的女同学。
如果再给她一套校服,就这么走进学校,绝对不会被门卫拦下。
八点钟,白薇准时开门。
上午的时候人不怎么多,只卖出去了两单,白薇闲来无事,就坐在自己的小柜台里面编手绳。
叮铃铃——
门上挂着一串白色的风铃,是白薇去进货的时候,那个老板娘见她买的多,打完折后,又送了她一串风铃。
不大不小,声音清脆,挂在门边刚好。
因为是夏天,所以门前挂着门帘,只要有人进来就会掀动门帘,同时碰到风铃,白薇就会知道,有顾客上门。
这不,风铃一响,白薇便抬头看去。
“你好——”
招呼的声音卡在喉咙里,面前出现的是一个很熟悉的人。
一米七八的身高,利落的短发,白色衬衫黑色牛仔裤,非常英姿飒爽,是只看背影都会让人觉得帅气的人。
白薇没想到,会在这里看到陆司颖。
跟陆司霆结婚也有一段时间了,可跟他的家人见面次数却不多。
陆正华和陆司颖都是军人,平常也很忙,黄月牙在军区大院里住了多年,也有不少的朋友,平时也没嫌着。
他们小两口跟陆家的房子距离并不远,但如果不是特意去找的话,平常还真见不了一面。
“姐,你怎么来了?”白薇有些惊喜的问道。
陆司颖浑身上下干干净净的,什么首饰都没戴,而且她看着,也不像是会带首饰的样子。
突然走进饰品店,白薇还是有些意外。
“听说你在这边开了个饰品店,就来看看。”陆司颖笑了笑,她也很喜欢这个弟媳妇,所以两人聊了几句。
不过她今天还有其他事,路过这里也是碰巧。
白薇见陆司颖往一个地方看了三次,于是说道:“姐,要不去看看,有什么喜欢的,我送你。”
陆司颖还真的站起来去挑选,她刚刚看到这里时,便是被一条银色的腰链吸引,然后看到了正在做手工的白薇。
十指修长,又白又嫩,看着就不像是做活的,两根简简单单的绳子,却被编成了好看的样式。
这不正是她弟弟那没过门多久的媳妇儿吗?
陆司颖忽然想起,前两天回家吃饭的时候,听母亲说,她弟媳在街上开了一家饰品店,让她没事过去看看。
这不刚巧碰上,她便进来了。
陆司颖知道母亲让她过来是干什么的,今天中午她有个相亲的饭局,她平常打扮都以干练简单为主,戴个首饰什么的,能中和一下气质。
但是,陆司颖会是那么听话的人吗?
径直走向挂着腰链的地方,陆司颖拿下自己最喜欢的那条,说道:“我要这个,多少钱?”
这条腰链非常炫酷,陆司颖喜欢倒也正常。
白薇说道:“姐,刚刚不是说好了吗,你挑喜欢的东西,我送你,你这么帅,戴我店里的东西,也算是帮我宣传了。”
“帮你宣传是一码事,但是买东西付钱又是另一码事,我既然想要这条腰链,就该付钱,这是天经地义的。”
陆司颖坚持的说道:“该多少钱就多少钱,我刚刚听到你外面的喇叭喊,前三天打八折优惠,现在应该还是前三天吧?你可得给我打个折。”
白薇才刚刚开业,她的店铺装修的这么好看,一定花了不少钱,加上房租还有前期买饰品零件,说不定手里都没多少钱了呢,她怎么能不付钱。
这年代还有很多个体户开店做生意,就是几乎毛坯的店,所以白薇的店只是简单的刷个漆买了几个漂亮的灯,再加上这么多柜子和配饰放在那,就是装修不错的店铺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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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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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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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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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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