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锦诗在看清来人的第一时间,心底便浮现出这四个字来。
有句话叫美人在骨不在皮,这句话无论男女都适用。
不过她迅速收回了自己紧盯着对方鼻梁、颧骨、脸颊,以至于显得有些不太礼貌的目光。
这只是单纯的欣赏和艳羡,若非那种浑然天成的美感任何医美技术都达不到,她甚至想问问对方鼻子是在哪家医院做的。
曹志峰眼含警惕,鼻翼微不可觉的快速翕动了几下,风向正好从青年来的方向吹向自己,于是他闻到了很淡的洗衣液香味。
鼻中嗅到的清香让他略微放下心来,瘾君子身上再怎么遮掩,都会散发出一种掩饰不住的特殊气味。
这是一个很注重仪表和干净的人,对方身上穿的衣服晾干绝对不超过12个小时,鞋上没有泥泞和污渍,表明一直走在比较整洁的公路上。
他回想着越野车轮胎上的草叶和泥点,很容易判断出从盘山公路上走下来的青年,应该没有去过山顶。
曹志峰无论是从外表,精神面貌,都看不出丝毫可疑的地方。
唯一让他感觉异常的地方,就是对方那迥异于常人的平静。
按理说普通人遇到自己穿的这身衣服和一脸不善的表情,再怎么镇定应该也会表现出几分慌乱。
这种平静,是唯一令他感到不解的地方。
“你从哪儿来?”曹志峰的语气比面对王盛源两人的时候要缓和许多,听上去就是很正常的的随口一问。
多年刑侦练就的直觉是一方面,周元伟供词中提到的驾驶越野车逃跑的一男一女,外观和年纪都和青年对不上也是一方面原因。
对待嫌犯和出现在现场的可疑华夏国公民,曹志峰自然会表现出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
盘查肯定需要,但不能对待周元伟等人那么粗暴……不,他们对待山顶那帮人也很温柔,绝不存在暴力执法的情况。
“我从南都市来。”
江燃想了想,补了一句话,“我是南都大学的学生。”
曹锦诗听到南都市眼神明显一亮,“我有同学就在南都市的景川集团上班。”
她借这句话引出了自己的问题:“听说景川集团的老总十七岁那年带着两百块去南都闯荡,三十年时间让自己的身家翻了1.5亿倍,从200块变成了300亿,到底是不是真的?”
曹志峰遇到逃犯一眼就能认出来,对于这些商业上的东西就不太了解,不过单从女儿这简简单单的一句话中,也能察觉出几分枭雄气概。
“我跟他不熟。”江燃沉思片刻,觉得连面也没见过,应该不算熟人,“你说的这些事儿可能得去问南都本地人。”
曹锦诗眉宇间的英姿一滞,忍不住翻了个白眼,暗道一声还跟人家不熟,估计对方连你是谁都不知道。
“你学生证呢?”曹志峰听不出江燃的口音,不过对他的说辞勉强信了几分。
“没带。”江燃依旧一副不紧不慢的态度,“你们是回罗亭县城,还是回燕北区?”
“搞清楚点,是我们曹队在问你话。”曹锦诗瞪大眼睛,觉得这小子有点拽过了头。
曹志峰抬手打断了她的话,目光如炬的审视了两眼,方才开口:“我们回燕北区,你得跟我们回去接受调查,同时我还要跟南都大学那边核实一下你的真实身份。”
“接受调查?”江燃重复了一遍他的话,眼神落在前方的越野车上,“是因为越野车里面那两个人的缘故?”
曹志峰肌肉瞬间紧绷,“你认识他们?”
“不认识,那两个家伙刚才在盘山公路上跟瞎了眼看不见人一样,要不是我动作稍微快了一点儿,就被他们给撞到了。”
江燃眼中神情适当的有了一丝波动,“没想到这两个丧尽天良的坏蛋落在了你们手里。”
曹锦诗见他平静的表情终于有了变化,猜测对方应该是被吓得不轻,因此才一副呆头呆脑的样子,当下也不再咄咄逼人。
“你先和我们一起回执法局,做个笔录和检查才能走。”
曹志峰和她的意见基本一致,“你跟我来。”
有顺风车可以搭,江燃自无不可,跟在两人身后走到了执法车队旁边。
曹家父女在安排车辆一事上又起了争执。
“他又不是嫌疑人,凭什么用嫌犯的方式对待人家?”曹锦诗秉持着一个记者的热心肠,倔强的和父亲据理力争。
“那也不可能让他坐你的车回去!”
曹志峰眼神凌厉,就算这个青年看起来人畜无害,他也不可能放任对方去坐女儿的车。
即便曹锦诗已经解释过是想要做个误入缉拿现场的路人采访,他还是无法同意。
“你说怎么办?”曹锦诗有些头大如斗,总感觉父亲的担忧有些多余,就这小子细胳膊瘦腿的样子,估计扛不住三招就得倒地。
“要我先把车扔在这儿,等会儿你派人给我开回去?”曹锦诗想了想,给出了一个折中的法子。
“不用了。”
曹志峰正要说话,一个磁性的声音突然响起。
曹锦诗脸上的英气瞬间化为甜糯,眼含笑意偏过头去,“邓勇,你……”
话还没说完,她就慌忙迎了上去,有些心疼的看着来人胳膊上的绷带,伸出手想去抚摸,“疼不疼?”
邓勇是个二十七八的青年,穿着件藏蓝色的薄款夹克,时髦的发型和脸上的刚毅不太相配,他有些条件反射般的缩了缩胳膊,“小臂挨了一刀,问题不大。”
和曹锦诗相对的眼神中尽是沉稳,情绪居然没有太大的波动。
女孩眼中的揪心还未褪去,在和他对视少顷后,表情明显变得有些难以置信。
“曹队,你放心去审那两个人,我跟着锦……曹记者一起回去。”
曹志峰轻轻点了点头,身侧的青年和手机中传来的照片相比,虽然变化很大,但从五官和肤色上来看,还是能轻松分辨出是同一个人。
他对女儿眼中复杂的情绪视若无睹,在确认江燃的身份后,也就放心的将对方交给了邓勇,在转身走出去数步后,微不可闻的叹了一声。琇書蛧
“勇哥,是不是我爸妈跟你说什么了?”
曹志峰刚走,曹锦诗就目光灼灼的盯着邓勇的眼睛,克制住心中酸涩,急不可耐的问道。
“先上车吧。”
邓勇被这情意灼的不敢再和她对视,逃避般看向江燃,“你和我坐后面。”
江燃其实无所谓坐审讯车还是曹锦诗的车,既然父女俩已经自行争出了一个结果,他也无心顾及身边两个人的爱恨情仇,索性走到白色的小轿车旁握住门把手。
“曹锦诗,开下门。”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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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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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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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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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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