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沈叶高启强>第72章 当好人比当坏人难混
  转眼时间过去了两年。

  这两年的时间里,沈叶的个头往上窜了一大截。

  从小的小豆丁,隐隐有了少女的模样。

  最开始高启盛还会纠结身高的问题,固执地坚持自己“哥哥”的身份。

  可这两年,他发现无论他怎么补充营养,个头就是追不上沈叶。

  高启盛放弃了,决定接受现实。

  只是当了那么久的“盛哥”,他说什么都不愿意变成弟弟。

  于是他和沈叶之间,都开始叫对方的名字,这样最公平。

  高启强这2年东奔西走摆摊,俨然成了闷声发大财的代表人物。

  他的存款早就已经破万,可他身上依旧穿着多年前的旧衣服。

  财不露富,他深谙这个道理。

  “强哥,我今天听同学说,旧厂街这边要建个新的菜市场来着。”

  “是有这么一回事,我正打算跟你们商量一下,盘个档口。”

  沈叶饶有兴趣地问:“什么档口?难道你打算卖水果吗?”

  高启强笑了笑,回答:“不是,我打算开鱼档。”

  沈叶愣了一下,手里的筷子都差点掉下来。

  她也没想到,绕了这么一圈下来,高启强还是打算卖鱼。

  “哥,为什么是鱼档?而且我们一直摆摊不好吗?”

  高启盛也不是很理解,明明卖水果更轻松也更清闲,为什么要选择卖鱼这么累的活?

  而且摆地摊的话,还不需要摊位费,利润空间更大。

  花钱租一个档口,真的有必要吗?

  “阿盛,咱们摆摊摆的早,的确是赚了一些钱。但是你看现在,摆摊的人比买东西的人还要多。”

  改革开放初期,人们的心态还比较保守。

  第一批吃螃蟹的人,自然能够吃到红利。Χiυmъ.cοΜ

  如今情况已经稳定下来,小摊小贩很难再像过去一样,闷声发财随地捡钱了。

  无本的买卖的确很香,但是再香也没有小叶的安全重要。

  “阿盛,你也知道咱家的情况特殊。摆摊到底不是长久之计,还是有个固定的摊位更稳定一些。”

  为什么卖鱼,高启强自然也有自己的考量。

  旧厂街附近四五公里的地方,就有一个卖鱼的集市,进货很方便。

  进货的鱼再搭配小叶空间里的鱼,无本的买卖就可以继续做。

  这样的结构,就没有太大的破绽,空间的秘密也可以隐藏起来。

  水果的确很好,利润又高也更干净,可是货源太难解释了。

  “强哥,你不是最讨厌鱼腥味了吗?”

  “还行吧,以前给一个餐馆后厨做过帮工。整天都在杀鱼,手上的鱼腥味怎么都洗不掉。”

  给人打工和当老板,当然是不一样的。

  “我算了笔账,生鲜的毛利可以有70%左右,算是市场里面最赚钱的买卖了。”

  只要有钱赚,什么鱼腥味不鱼腥味的,都能够接受。

  沈叶松了一口气,她真是被《狂飙》剧情影响太深了。

  “那就好,我和阿盛并不希望你做自己不喜欢的事情。”

  旧厂街菜市场新开张不久,唐小龙和唐小虎就应聘上了市场的管理员。

  两年前严打期,高启强警告他们不要顶风作案。

  最初他们还有些不以为意,只是出于对高启强的感激,才收敛了自己。

  那时候他们在家待了几个月,全靠高启强接济,人都快疯了。

  就在他们打算出去重操旧业的时候,之前跟他们一起混的那些家伙,直接有一大半都进去了。

  这场风波来得悄无声息,所有人都没有准备。

  谁能想到往常的小打小闹,变成了催命符。

  所有犯事者全部都从严从重处罚,运气不好的直接就被拉去枪毙。

  偏偏这个运气不好的人,唐家兄弟还很熟悉。

  就是那个之前拒绝过他们的阿康……

  这家伙是典型的无知无畏,别人低调的时候他开始出头,并且沾沾自喜,越来越狂妄。

  结果可想而知,直接被抓了当典型。

  好处没有捞到,命却赔了进去。

  唐小龙和唐小虎一阵后怕,要不是当初高启强要求他们低调下来。

  那么进去的人里面,肯定就包含了他们两个。

  他们兄弟没有背景也没有靠山,要是进去了就成了别人的背锅侠。

  阿康的下场,就是他们兄弟的下场,也是他们这群没有背景的底层小弟的下场。

  这两年唐家兄弟一直在很努力的找事情做,他们也尝试了不同的工作。

  他们没什么文化,长相也偏凶狠,最终只能找点苦力活干干。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

  唐家兄弟努力归努力,总觉得投入和产出不成正比。

  以前他们不好好干活,当混子的时候,钱赚得多,大家还对他们客客气气的。

  自从他们洗心革面当了好人,发现地位远不如从前。

  干的活又多又累,收入连原来的十分之一都没有。

  钱少就算了,还得看人的脸色。

  像个受气包,动不动就被人骂得跟孙子一样。

  唐家兄弟趁着休息的空档期,不由的开始思考起人生来。

  一直憨憨傻傻的唐小虎,如今对生活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哥,我一直觉得当坏人很难,现在发现原来当好人才是最难的。”

  当坏人只需要考虑自己就行,当好人就得考虑所有人。

  唐小虎知道自己不是很聪明,可他怎么都没想明白。

  为什么这个世界上,好人就必须过得比坏人要差?

  “哥,咱们要不还是跟以前一样算了?”

  人生才几年,痛痛快快过才是真理。

  憋屈过那么多年,以后就算是死了,也后悔自己窝囊。

  唐小龙叹了一口气,他又何尝不憋屈呢?

  “小虎,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以前咱们是小鱼,现在咱们是虾米……”

  不仅如此,他们两兄弟还是虾米里的小虾米,连大虾米都要欺负他们。

  “哥,要不咱们跟强哥说说。”

  唐小龙刚想回答弟弟的话,结果仓库的管事又来喊他们干活了。

  “小龙小虎,来卸货了。”

  “老板,不是刚卸了一车吗?我们都还没吃饭。”唐小虎不满地抱怨了一句。

  “吃什么吃啊,我都还没吃!你爱干干,不干滚蛋!”

  唐小虎还没说话,唐小龙就怒了。

  “你这破地方,谁爱待着谁待着,我们不待了!”

  唐小龙拉着弟弟就走,再没有回去上班。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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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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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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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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