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为你并不愿意这类招数。”
沈叶奇怪地问:“你从哪里听来的?”
她跟这位《狂飙》高启强,可没有熟悉到这种程度。
高启强眼睛微微眯起,轻笑着说道:“只要我想要了解你,总是有千万种渠道。你总是不相信我,否则我也不需要从别的渠道来了解你。”
无论是阿盛,还是唐家兄弟口中,他总是能够听到很多关于她的故事。
准确的说,是关于她和他的故事。
最开始,他只是被动地接收相关信息。
如今他开始学会主动出击,主动去了解这个此刻正坐在他对面的女人。
知己知彼百战百胜,不仅仅是对敌人,对家人也同样如此。
沈叶或许不会成为他深爱的女人,但作为家人,她无疑是合格的。
高启强郁闷的是,他可以放下过去的记忆,重新接纳她的存在。
而她却依旧那么执着,死守着过去不肯放。
如此,倒是显得他过于咄咄逼人。
高启强收回完全思绪,迎上她审视的目光,无奈地摇了摇头。
“别那么看我,我承认我对你有好感,只是这些好感基于陈书婷的外壳。”
高启强说完,眼里有一刹那的恍惚。
他好像又看到那个冷艳高贵的女人,骄傲地站在他的面前。
其实不需要他解释,沈叶没有那么自恋,觉得自己就是万人迷玛丽苏。
高启强是出了名的专情,他人生的爱情只会给陈书婷一人。
她担心的从来都不是他移情别恋,毕竟感情只是高启强人生中很小很小的一个部分。
她最怕的是,高启强为了占据强哥的位置,获得全部的爱和注意力,继而强行抹掉他的痕迹。
沈叶无法容忍他的贪心,权力和财富可以让,但是感情不可以。
她有自信但是谁也别想取代他在高家的位置。
她和强哥辛辛苦苦把家撑起来,把弟弟妹妹带大。
凭什么《狂飙》高启强,一来窃取胜利的果实。
沈叶伸了个懒腰,“什么话都让你说了,我还能说什么,我们还是聊点正事。”
高启强正了正身子,认真地说道:“你放心,我找的人必定是心甘情愿。我和陈泰不同,我不是为了利益不择手段之人。”
沈叶“呵呵”一笑,年轻时候的高启强她信。
如今重生的高启强,手上可不是那么干净。
所谓的承诺,到底是骗人还是骗鬼,实在是未可知。
沈叶也觉得奇怪,当初看《狂飙》的时候,被高启强迷得神魂颠倒,只觉得他万分可怜。
等真正接触到他本人,那种同情和心碎就化为乌有。
或许是因为有强哥做对比,沈叶对《狂飙》高启强的滤镜碎得一塌糊涂。ωωω.χΙυΜЬ.Cǒm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情人眼里出西施。
沈叶最初仰慕的是《狂飙》里面,那个备受欺压,一点点走到强大的高启强。
最终,她爱的是那个隐忍坚守,与她朝夕相处共同面对风雨的强哥。
人们歌颂传奇,赞美勇士,因为那是故事里的人。
撇开那些惊险桥段,生活中的高启强其实也只是一个普通人。
只可远观,不可亵玩,不可靠近。
沈叶对高启强的评价就是如此,仿若他是一朵黑莲花。
或许是沈叶想得太入神,高启强似有所感地皱眉,总觉得她又在打什么鬼主意。
某种程度上,高启强觉得自己跟沈叶有种难以说清的默契。
相互理解又相互提防,不相爱也不相杀,诡异的平衡。
“我不是卫道士,不会对你的方案指手画脚,不过我建议你的人选要选好。有了黄翠翠这个例子,有些人就像是惊弓之鸟,搞不好就打草惊蛇。”
高启强轻轻摇头,“风头早就过去,一个人的本性无法更改。”
好美色的男人,怎么可能抵挡住诱惑。
无非是陷阱做得逼真一些,才能让他忍不住进圈套。
沈叶点点头,高启强都自信满满这么说了,她就不想再说什么丧气话。
美人计很好用,尤其是对付色鬼。
只不过她觉得仅仅是这些,还是不够的。
在《狂飙》原著里,何黎明是赵立冬的保护伞。
正常情况下干掉何黎明,赵立冬迟早就要完蛋,然而她并没有那么乐观。
种种迹象表明,赵立冬的靠山不止一个。
何黎明不过是一把小伞,后面指不定有什么大伞。
“那个强……哥……”
沈叶咬牙,总觉得这声“强哥”多少有点叫不出口。
明明很正常的称呼,愣是增添了几分尴尬味道。
高启强感觉出来之后,反倒是善解人意地提议:“如果你觉得别扭,可以直接叫我的名字。”
沈叶摇头,“算了,若是被外头的人听到,估计又得多想。”
高启强摸了摸下巴,赞同地点头。
“这倒是没错,毕竟我们感情好是出了名的,在外多少得维护下模仿夫妻的形象,不然大众对我们公司的信任度也会下降不少。”
这个社会,本质上还是男性制定规则的社会,运行逻辑自然是符合男性的审美。
男人可以在外花天酒地,但是糟糠之妻不可弃是道德底线。
他们会理解同类的贪花好色,可对于好色超越底线的人,总是会有一种失望。
约莫是不过如此的感觉。
“信任度有什么用,男人有钱就会变坏,面上好不代表背地里,商界夫妻各玩各的还少吗?”
沈叶就见过不少,人前跟太太关系亲密,体贴入微,人后包三四五的老板。
有的老板更是时间管理大师。
上半场跟老妻带孙子去游乐园玩耍,下半场跟比自己女儿还小的情人你侬我侬。
切换自如,演技卓绝。
高启强挑眉,他可是货真价实感觉到了沈叶对“男人”毫不遮掩的敌意。
男人有钱就变坏?
高启强可不认同这个观点。
事实上,变坏跟有钱没太大的关系。
坏的人,没钱的时候也坏,会喜欢黄赌毒,也会走上犯罪道路。
容易变的那些,无非是接触了更多的诱惑,无法抵挡逐渐失去自我。
为了避免自己“坏男人”形象加深,高启强决定退一步。
“我会把人带过来,你不放心自己问。”
沈叶:……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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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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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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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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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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