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诗词三百首我都会了,认得一千个常用字词,唔,还有三百六十五个成语故事……数学开始进行到三年级……”
徐安阳愣了下,眨巴下眼睛,有些呆呆地看向钟景同:
“我没记错的话,咱们儿子还差俩月就五岁了。他能学习这么多东西?”
钟景同没好气地弹了下她的额头,“那可不,你也不看看他是谁的儿子!”
“虽然他妈妈脑子笨了点,但是他爸爸基因强大。”
“小孩子记忆力好,学东西快,只要进行科学地复习,就能将知识夯实在他脑子里。”
“他年纪小,我没有太多空带他,就教会他拼音,塞给他书本画册,让他自个儿看着玩儿。”
“遇到不会的,不明白的,他就会问我或者我朋友、同事,时间久了他积累的词汇量挺多的……”
“而且这还只是他的文化课方面,每天他跟着我早晚锻炼,虽然他敦实了点,个子在同龄中还算是高的。”
“我时常接活修理机器,拿着一些废旧零件洗干净给他玩……就过年那会儿,他竟然拼装出一辆车来!”
说起儿子,钟景同满脸都是得意和自豪。
徐安阳轻轻将小家伙搂入怀里,有些忍不住想哭。
其实孩子正是调皮捣蛋的时候,可是昌昌比同龄孩子早慧,很多游戏玩具对他来说已经失去了乐趣和吸引力。
钟景同轻叹口气,也跟着蹲下,将母子俩圈入怀里,“媳妇儿,你别多想。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路要走,咱们家昌昌开智早,学习快,也喜欢看书。”
“从我知道他聪明好学记性好开始,也是有意识地培养他,不让他这种天赋给浪费了。”
“能够以较短的时间完成学业,未必不是一件好事……社会是复杂,可是几十岁经验丰富的老人还会栽跟头呢,昌昌未必不能很好地应对……”
“你重新出现在我们爷俩的世界里,正好,不早不晚的。”
“以后我们父子俩的生活,都有你的参与……其实那四年多,我们爷俩除了忙,并没怎么吃过苦,倒是你,快被人欺负成人干了……”
徐安阳被他给噎的,哪里还有一点泪意。
确实人家过的日子比她舒坦,手里有钱、又考上了大学,还没有糟心的人时时刻刻在跟前指手画脚。
昌昌也点点头:“妈妈,昌昌喜欢看书。以后妈妈想对昌昌好,就给昌昌买书……爸爸说我明年就不用依靠拼音,也能看书了……”
徐安阳稀罕地亲了他一口,“听我儿子的!”
他们转了几圈回到大学生之家。
徐安阳瞧着时间还早,便要去图书馆找几篇不错的文章,誊抄到黑板报上。
钟景同爷俩自然也跟着。问清楚她的要求,男人也帮忙一起找能引起大家伙深刻共鸣的文章。
遇到适合的,他们就誊抄下书本的名字、期数、页码和文章名。
回家的时候,徐安阳将那几本书都借了出来。
她准备第二天的时候,跟之前圈出来的书刊报纸里的文章一起复印下来。
回到家洗漱完,徐安阳摸出来之前买的线,先给娃织马甲。
天气已经暖起来了,毛线马甲穿不了几天。她买的线比较粗,是以,她织的时候针脚故意放的稀疏。ωωω.χΙυΜЬ.Cǒm
爷俩捧着书在她一左一右陪着。
不过他们的注意力都没在书上,而是瞧着棒针在她手里上下飞舞,都拉出了残影。
“爸爸,妈妈是不是跟玩具青蛙一样上弦了?她怎么织的这么快啊?”钟永昌瞪大眼睛问道。
钟景同也不知道自家女人有这样的本事。
他跟她一般,首先想到的是,她肯定被徐家剥削的,练就了这样的本事。
“你经常接给人织毛衣的活?”钟景同也蹙着眉问道。
徐安阳笑着摇头:“没有,这是我在初中的时候,偷偷帮同学织围巾、杯套练出来的。”
“那时候同学之间特别兴这个……他们不给我零花钱,我每次需要什么书本铅笔的费用,非但要不来钱,反而会讨一顿打……所以我就帮人织东西,赚了点钱……”
“熟能生巧啊,没想到时隔这么久,我功力没怎么退步。”
几句话的空,她又织了两圈。
钟永昌即便比同龄孩子高了点,也不过是四五岁的孩子。
徐安阳一个小时就将他的马甲给织好了,是白色和浅蓝色组成的菱形图案,宽肩V领,简单大方又时尚。
娃硬是熬着她织完后,臭美地穿上不想脱了,甚至还想穿着睡觉呢。
还是徐安阳说要洗洗才能穿,又保证自己搂着他睡觉,才将昌昌给哄住。
聪明的孩子不好哄,她各种“割地赔款”中,小家伙才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徐安阳起身要回自己的房间,被坐在一旁看书的男人给压住。
“媳妇儿,等娃半夜上厕所的时候,发现你自己睡一屋,怕是又要闹……我们是一家人,睡在一起没什么……”
“我保证不动你!”
钟景同话是这么说,但是他已经将她推倒亲了起来。
哪怕这对他来说是甜蜜的折磨,钟景同也不愿意放过讨福利的机会。
徐安阳被他亲的迷迷糊糊的,自然也不坚持分开睡了。
不过男人把枕头放到床边,又把娃抱过去,舒舒服服地搂上媳妇。
他跟个大狗似的,拿着头蹭着她,直白地表示自己的亲昵和欢喜,“媳妇儿……媳妇儿……”
他不停地嘟囔着,“还好你一直等我,不然咱们俩这辈子错过了,那多遗憾啊。”
徐安阳也不敢想象这种情况,回拥着他,乖巧地枕着他的胳膊,“是啊,我得感谢下败坏我名声的人。”
“要不是他们,我肯定早就被徐家打包卖掉了,可能娃都一串了……”
钟景同恨的咬牙,“等你将肉养起来,咱们再要个娃,反正我们是再婚,还能有个名额。”
算上他,也能在她身后组成一串!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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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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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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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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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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