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后你跟昌昌相认后,我岂不是成为别人饭后谈资了?”
钟景同松开她的胳膊,“今晚你在次卧休息,明天大院门一开,你就离开,有问题吗?”
“次卧的床铺都是新的,卫生间里有一套没拆新的洗刷用品……”
徐安阳微垂着头,自己似乎总给他带去麻烦。
洗漱完,徐安阳躺在床上没有一点睡意,脑子里思绪纷杂,将自己遇到钟景同的所有事一点点捋着。
难道大学生毕业真的只能被动等待分配,没有一点自主选择的权利?
他真的讨厌她,会为了躲避她,带着孩子在外面逗留到八点多才回来?
他是那种轻易心软,被人用苦肉计给算计的人吗?
他那么精明的人,能想不到她多逗留一会儿,就要被关在大学生之家吗?
而且他还主动让她担起对昌昌的抚养义务……
徐安阳不傻,只是徐家不给她继续念书的机会。所有的一切串起来,她得出一个不敢置信的结论。琇書蛧
她瞪着屋门,紧紧捂着胸口,心里的希望明灭不定。
这下她更是睡不着了。各种强烈情绪渐渐归于平淡后,她的胃再次抗议起来。
徐安阳忍不住爬起来,蹑手蹑脚地去倒水。
突然吧嗒一声,客厅的灯被打开,男人头发略微凌乱,衣领半敞露出结实的胸脯,蹙眉声音暗哑道:“胃不舒服?壶里有热水。”
徐安阳嗯了声,倒了一杯热水捧着,慢慢抿着。
这会儿她的胃咕噜地叫着,在寂静的晚上格外让她尴尬。
钟景同看了下表,已经十一点了,挠了挠头没好气地瞪了她一眼,挽着袖子往厨房走去:“黄瓜疙瘩汤喝不喝?”
徐安阳眼眶一热,放下杯子,跟着他走过去,“我自己来就好……”
突然钟景同顿步转身,不意外地再次被她撞上来。
他揽住她的腰,转身将她抵到旁边的墙上,“就这么迫不及待吗?”
徐安阳眨巴下眼睛,试探地伸出爪子环到他腰间,脑袋突然开窍了,“只对你投怀送抱过。”
钟景同低头看了眼她的胳膊,瞪着她冷笑:“徐安阳,四年没见了,你还是习惯性地将婚姻当成一场交易,甚至开始用上美人计了?”
她之前没闹清他的意思,哪里敢用什么计策。他未免太抬举她了,还美人计……
这是不是夸她长得好看?
徐安阳有些明白他的想法,话得反着听!
本来就是她错了,所以她脸红了下,小声问道:“那,不知道钟同志,我的美人计对你管用吗?”
钟景同愣了下,其实四年时间他要带娃、完成学业还得赚钱养家,忙得没空想这个抛夫弃子的女人。
以前下乡的时候,他以为自己没有返城的一天,会在乡下扎根一辈子。本来他也有寻人搭伙过日子的念头,就被徐安阳寻上来,俩人一拍即合。
渐渐地有知青返城,各种让人不能理解的事情一件件地发生。
他没想过自己也成为被抛弃的大军之一。
人之常情,他挽留了一句,人家不听走就走吧。
鉴于她后来邮寄的整套高考复习资料,他已经打算俩人好聚好散的。
只是这次毕业分配工作的时候,他不知道为什么,就选择了京都第一纺织厂……
回过神来,钟景同继续冷笑:“没用,我瞧着你在城里过得不怎么样嘛,比离开的时候又瘦又黑!”
推开徐安阳,他进了厨房说了句:“我可不想让人半夜见到我家厨房有女人。”
如果说之前徐安阳有了猜测,那么这会儿她又确定了些。
她坐在餐桌旁,撑着下巴瞧着他戴着围裙在厨房忙碌的样子,刚才疼得她冷汗淋漓的胃都舒缓许多。
没多久香气飘过来,钟景同盛了两大碗疙瘩汤,放在她跟前一碗,自己跟前也有一碗,一本正经地解释:
“家里开着灯,哪怕有帘子,外面也看到模糊的影子。”
“我大半夜起来做饭,自然也得做个吃的样子。”
徐安阳抿着唇笑笑,“这些年辛苦你了。”
虽然以前的记忆不深,她仍旧记得他并不太会做饭,在知青所,大家轮流值日,每次他都是添柴火、打水的那位。
俩人结婚后,他顶多会熬粥和贴饼子。每次他都犹如大敌来临,掐着表熄火。
如今碗里的疙瘩汤大小均匀、黄瓜丝也个个匀称好看,煎蛋火候正好带着丝焦香,一把细碎的葱花,让人瞧了就胃口大开。
钟景同冷哼:“也不看看拜谁所赐!”
徐安阳一勺接着一勺慢慢地吃着,胃的疼痛得到缓解,眉宇也舒坦地打开。
雾气朦胧中,女人消瘦却仍旧精致的脸庞,带着丝温婉的笑。
钟景同更多不好听的话,竟是说不出口了。他有些烦闷地大口喝着疙瘩汤。
徐安阳安静地吃着饭,等男人搁下碗筷后,她明显感觉到他抱着胸盯着自己。
徐安阳抬头看了他一眼,而他也不避讳,眸子淡淡还冲她挑眉:我看你咋地!
她抿着唇继续吃饭。疙瘩汤咸淡合适,用葱花炝锅又放了煎蛋,格外对她的胃口。
放下筷子,徐安阳擦了下嘴,轻笑着说:“谢谢钟同志的款待,这是我吃过最好吃的疙瘩汤了,没有之一!”
钟景同唇角勾了一下,接着绷紧,哼道:“我不过是晚上打篮球饿醒了,又不是专门给你做的。”
徐安阳从来不知道男人这么口是心非。
四年能发生很多事情,也能让记忆一点点模糊。
她忍不住打量着他,青年应该是平时不爱笑,脸部线条更为硬朗,尤其是他抿起唇瓣生气的样子,格外冷冽矜贵。
在乡下碌碌无为,一眼望到头不变的日子,停留在昨日。大学毕业的他有了意气风发的资本,整个人的阴郁退却,气势强盛许多。
反而让他有了些青年该有的模样。
徐安阳眉眼弯弯,“那就谢谢钟同志,顺带给我多做了一碗疙瘩汤。”
“时间不早了,我先去睡觉了,明天还要上班。”
钟景同眉头皱了下,“你这四年都是上丝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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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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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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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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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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