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带走一夜月气寒霜,但是孟亮的天辰,依旧无法使大地得到温养。
洪水之下,罕见的一片干燥土地上,偌大的“徐氏”巨石耸立。
驻马勒兵沈安招招手,兵甲们顿时分列左右,将徐家团团围住,可是还没等完成合围。
徐家大门之中,又有一堆兵马跃然而出,长枪劲弩,与他们对峙起来。
不该发生的,还是发生了!
沈安心中一声轻叹,面上却不动声色的凝视这一切。
“是谁,这么大胆子,竟敢到这来撒野!”
一个八字胡,老鼠眼的大肚武官,擎着一把长柄金瓜从院子里面,晃晃荡荡的走了出来,他身后还跟着一个弯腰驼背的老头。
正是之前去拜见太子的,徐兴!
武官把金瓜往地上一拄拐,是甩着肥嘟嘟的脸,左右看了看,最后将目光留在沈安身上。
沈安今天穿着官服来的,这家伙一看顿时全身一震,不过都是装出来的。
“原来是上官!”
“属下王晗,拜见大人!”
王晗就是这个大胖子武官,把金瓜往地上一丢,俯身就跪,沈安不以为然,从他的衣甲看,对方只是个从六品的渣。
“不知大人到此,属下有罪!”
王晗嘴上好像抹了蜜一样,可身上却一点都不客气,没得到沈安的允许,他就贸然起身,从旁人手中接过刚刚的金瓜锤,撑在身前,大有一副拦路虎模样。
“有罪,你还敢起身!反了你!”
沈安不可能搭理他,这种事只有于廉来做,他的鞭子不饶人,里面卷了铁索钢线的马鞭,抡圆了奔着他脑袋就往下抽。
于廉的功夫不错,他信誓旦旦这一鞭子肯定教对面的混蛋,重新做人,奈何鞭子落下之后,他才后知后觉,这一次,失算了!Χiυmъ.cοΜ
王晗看着身形愚蠢,功夫倒是硬把子,他把金瓜锤往上一搪,挂住马鞭之后,顺势就往下撤。
巨大的力量,若非于廉松手及时,俨然被他拉下战马。
“你放肆!”
丢了颜面,于廉怒火攻心,抽出刀来要砍,正好被沈安拦住。
刚才他一直都在观察王晗,此人从身形到气势,绝不是寻常武官能比,时至今日仍然屈居从六品,倒是有些屈才了。
可见,他一定是太子,特意安排,在此护卫徐家的。
这件事,更不好办了。
沈安掌有王命旗牌、天子腰绦,杀人不错一句话的事,可对方不肯伏诛,还不是得硬碰硬?
“大人,你这手下,好是没有道理!属下方才并未半点过错,他就要打我,是不是欺人太甚了!”
王晗鼠目之中,飞电流火,先一步告其壮来。
此人不但武义不错,还是个牙尖嘴利之徒,今天这一场难办了。
心中暗忖如此,沈安都不会行于表面,淡漠的神色一直固在他脸上:“王晗是吧?你说他欺人太甚,本督还没问你一个不尊上官的罪。”
“没有本督准许,谁让你起身的?”
王晗哈哈一笑,并不在乎:“大人,你也瞧见了,属下这体态身形,能在地上跪住吗?”
“别说是大人,就是在太子面前,属下也从来如此!”
难道你比太子,还尊贵?
吃果果的挑衅,让现场的气氛更是降入冰点,于廉恨不得现在就宰了他狗日的。
不过要这么做,他还得听沈安指示。
“好,说得真好。”
微微一笑,沈安行云流水的飞身下马,两步来到王晗面前,双方睥睨相对,看似毫无波澜,实则暗流涌动。
风卷起地上的沙尘,带起唰唰的响声,让死寂的现场,多了几分生气。
“看得出,你是个直率的人,本督就不和你绕圈子了,你知道本督今日到此,所谓何事吗?”
王晗点点头,一双老鼠眼里,带着戏谑的光,把身边的徐兴推了上来:“大人到此,是为了抓他,对吗?”
“他是徐家家主?”沈安打量着眼前的小老头,神情不善:“在淮水灾区……坑害百姓之人?”
徐兴当然不能认,眯着眼睛,赔笑躬身:“沈大人,您要是这么说,就冤枉死老夫了。”
“你认识我?”沈安绕了他两眼,故意问道,上一次他和徐家药师之争,这老东西作为家族领袖,焉能不知?
徐兴躬着身子,故作敬重的笑了:“沈大人说笑了;您在大梁名震四边,谁人不知?再说上一次,我徐家不孝儿孙,不也是败在您手中?”
“老夫作为一家之主,岂能不知?”
一声长叹,徐兴缓缓把身子挺直:“都说人老心疲,都怪老夫当年,贪图一时清闲,将偌大家族,交给那个混蛋。”
“沈大人,自上次事件后,老夫已将此人从家族除名,日后我徐家,还要请大人多多关照。”
徐兴一番话,说的在情在理,又好似卖给沈安一个天大的人情,瞧着他脸上伪善的笑容,正应了人老奸,马老滑的古语。
当日太子皇甫胤安,差遣侯近山为他送信提醒时,侯近山就在上面给他点出了一条升天之路。
沈安这种人,不能硬着来,之前屡次的经验证明,对他越是强硬,越不会有好下场。
只有赔笑顺应,循序渐进,才有可能躲过他的杀人刀。
侯近山这一策,的确用了心思,徐兴也没白让他费劲,书信送到之后,还留守在京城的徐家本部,就把三万银子,如数奉上。
徐兴很清楚,这是他最后的机会,太子打什么算盘,自上一次见过面,他就已猜到七八分。
是生是死,除了天运,剩下全靠他自己抉择,所以他又花了三万银子,走侯近山门路,把眼前这个野猪样凶悍的王晗,从远方山地调来护身。
还有随行他一起来到这的五百亲兵,莫看他们调防是走了朝廷章程,合理合法,实际上其每日开销,包括关饷等事,都要徐兴自掏腰包!
每日开销之巨,叫人心痛不已,但徐兴自己愿意,能用钱解决的事,总好过一时吝啬,丢了性命,到那时悔之晚矣。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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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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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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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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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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