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云压城。
城寨数里外,数万大军缓缓而来,旌旗猎猎铺天盖地,战马嘶鸣响彻云霄,所过之处烟尘滚滚。
其中还有高耸的投石车若隐若现,如同隐藏在这烟尘中的洪荒猛兽,不停发出咯吱咯吱的巨响。
沈安还是第一次看到如此震撼的画面,想到眼前活生生的数万生灵,很快便要化为灰飞,他站在城寨上忍不住感慨万千。
“泽国江山入战图,生民何计乐樵苏。凭君莫话封侯事,一将功成万骨枯!”
“传闻一战百神愁,两岸强兵过未休。谁道江淮总无事,近来长共血争流。”
古人诚不欺我啊!
好一句,一将功成万骨枯!
他倒没想过要封侯拜相,可是为了自己的安危,他无奈的走上了这条道路。
之前还要秦二郎等人对敌军一个不留,可真的眼睁睁看着一个个鲜活的生命消亡,多少还是有些不忍。
“也不知当年坑杀40万赵国军士的杀神白起,心情是不是跟我现在一样呢?”
“老大,你心软了?”沈小路观察入微,发现他有些异样凑了过来。
“没什么!感慨一句而已!”
沈安心有不忍,却也心如明镜。
两军对战,便是你死我亡的决斗,容不得他将半点的怜悯,用在敌人身上。
“秦二郎,一会如果有人叫阵,你第一个上,沈小路压阵!”他声音低沉的说道。
大梁的历史进程,是从三国之后,便与沈安所在的时空分裂开来的。
如今虽然距离三国时期也过了数百年,但行军打仗的风格却没有多大的改变。
无论是多大的军团对决,都得有浓浓的仪式感。
就比如,战前先来个武将单挑!
所以大梁虽然以文立国,连带兵打仗的将军,很多都是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
但军中无论如何都得有那么几个主将是堪比江湖高手的存在。
秦二郎一听有架打,比谁都更高兴,要不是身穿盔甲不方便撸起袖子,说不定已经光着膀子冲出去了。
而对面的大军之中,程世芳竟然亲自出战,威风凛凛的骑在马上,讪笑道:“我看沈安也不过如此,竟然会在如此死地安营扎寨。”
“虽然他们占尽地利,但这山谷中,一无退路,二无水源补给,若非咱们急切的想将他剿灭,恐怕只要围个十天半月,他们便会不攻自破了。”
“而且附近树林茂密,如今又是秋高气爽的季节,怕是只要火攻便可将其彻底剿灭。”
程穆还是一肚子火,可能成为首席幕僚,该有的素质还是有的,他强迫自己冷静下来,听到程世芳的冷嘲热讽,建议道:“咱们劳师远征,且粮草不足。”
“之前听说,朱逸阳是以落霞山数十万石粮食需要守护为由,坑害沈安进入山谷。大将军若是以火攻的话,恐怕那些粮食也会付之一炬了,此乃下策。”
“而且沈安并没有将军想的那么简单,你仔细看,其实靠近城寨五十米之内的树木都已经被砍伐干净,火攻根本就无法对城寨产生任何效果。”
程世芳微微皱眉,用手搭在眉间,果然看见一条明显的防火带。
他脸色凝重的问道:“那你说怎么办?只能强攻吗?”
程穆扫了程世芳一眼,不以为意的说道。
“强攻就强攻,这又有何难的,之前我便与将军提过,他们这个城寨别看范围挺大,但其实非常简陋,咱们又有攻城武器,以投石车摧枯拉朽之威,顷刻间便可以为大军打开通道。”m.xiumb.com
这时,几十匹快马飞速而来,停在了前面。
秦二郎手持一杆长枪,而沈小路则是双刀挂在腰间。
“左卫先锋营帐下副将秦二郎在此,谁敢应战!”
秦二郎骑在马上如同一座铁塔,笔直而挺立,气势如虹。大声一吼。
“大胆小贼,江淮叶大有来会会你!”
还没等程世芳点将,一员大将飞马而出。
秦二郎仔细看去,只见那人身高八尺,手中一把勾镰长槊,身子伏在马背上,将座下战马催得如同一道旋风。
“叶大有已是一流高手境界了,想来一个小小的前锋营副将,顶多不过是个二三流而已,看来用不了几个回合,便会被叶大有斩于马下了!”
程世芳看手下大将气势汹汹,颇有些得意笑道。
单挑这个程序,最大作用便是振奋军心,以及体现将军以身作则。
若是己方将军获胜,那手下的士兵也会随之嗷嗷叫,反之则会士气羸弱。
而且往往光是单挑便会打上几天,来上个七八个回合,打得你来我往之后,死了好几个将军后,士气也就差不多稳固下来了。
同时士兵们也知道了一个道理,那就是连为将者都悍不畏死,敢于用命,你们难道不应该忘掉生死么?
如此这般后,便可以让他们冲锋陷阵,杀个你死我活!
此时,场中的秦二郎已经和叶大有战到了一起,只是画面并非程世芳想的那么美好。
两人枪、槊碰在一起,火光四溅后,叶大有只感虎口一震,顿时便已经裂开冒出血渍,再也拿不稳了,“哐当”一声落在了地上。
正当他惊悚之际,却见银光一闪,长枪便给他来了个透心凉。
秦二郎一脸无趣,将叶大有的尸体举在半空:“难道江淮叛军,都是这等货色么?不堪一击!”
他虎躯一震,将那尸体抛到了程世芳马前,长枪挥舞,霸气侧漏的问道:
“还有谁想上来送死的吗?还有谁?”
程世芳大惊失色!
正如他所说,叶大有是个一流高手了,可在秦二郎手下,竟然连一个回合都没接下,便已经魂飞西方了。
这沈安手底下怎么会有如此厉害之人?
“大将军,鸣金收兵吧!”程穆也是脸色微变,但还算镇定。
“嗯!此人凶悍,怕是要请月照国那几位出手了!”
程世芳连连点头,他又不是傻子,明知不敌还非要让手下人去送死。
一阵钲响后,大军如同潮水般退去,在距离落霞山城寨五里外安营扎寨。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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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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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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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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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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