粥棚里,软糯香甜的红薯双米粥就熬好了,粥香四溢,很快一旁等待的百姓都围了上来,一旁的小厮清了清嗓子,高声喊大家都排好队后才开始挨个给他们盛粥。

  苏芋已经连续做过两日这个活了,现在再做已经驾轻就熟。

  视线里突然出现一只豁了口子的碗,捧着碗的那双手枯瘦如柴,上面满是被冻裂的口子,有些还甚至在冒血。

  苏芋低头看去,是一个同钟树差不多大的小男孩,头发胡乱的扎着,上面落着白色的雪花,脸颊上也都是冻疮,衣服鞋子全都脏兮兮的看不出样子来,唯独一双眼睛干净明亮。

  苏芋抿了抿唇,接过碗来,拿勺子在锅里使劲朝下搅了两圈,确保米和汤都混合到一起后才舀出来盛碗里递给他,柔声道:“小心烫。”

  “谢谢善人。”小男孩端着这碗快满出来的稠粥,声音沙哑的认真道过声谢后,小心翼翼的转身走开。

  旁边的小厮立即跟上去,同小男孩说了句什么,然后偷偷塞给他一小串铜板,然后快速离开。

  小男孩一只手攥紧铜板,另一只手端着稠粥,回头看向粥棚,眼睛里满是惊讶与感激,苏芋瞧见,朝他温柔的笑了笑。

  想到刚刚小厮说的话,小男孩并未声张,而是走到角落里,见没人注意,又朝粥棚里的那位善人鞠了一躬后才离开。

  虽然给了那孩子一点铜板,但苏芋心里还是很不是滋味,她现在虽为碎银几两而忙碌着,但从没有因为吃食而发愁过,她也想尽自己所能而帮助他们,只是这样的人这样的孩子实在是太多了,她不是救世者,手里那仨瓜俩枣的也只是杯水车薪。

  见苏芋周身的气息低落不已,黄莺莺拍拍她的肩,无声安慰。

  “莺莺,我没事的。”苏芋摇了摇头,冲她扬起一抹笑,打起精神,继续为后面来的人盛粥。

  不过心里却暗下决心,要多多赚钱,毕竟,钱不是万能的,但没钱是万万不能的,有钱了,她就能对更多的人施以援手了......

  上午来的人果然要比昨天多一点,苏芋她们便又多熬了一锅粥,直到所有人都领完后才回茶饮楼休息。

  二楼。

  苏芋歪靠在美人榻上,身心疲惫。

  黄莺莺忙完后,端着两碗红薯双米粥进来,轻轻放桌子上,然后说道:“小芋,刚才我瞧着锅里还剩了点粥,就让店里的伙计分着喝了,喏,我也舀了两碗来,咱俩一人一碗,这一锅可是我亲自煮的呢,煮的时候都快馋死我了。”

  苏芋坐直身子,见她被一碗粥馋成这样也是有些哭笑不得,无奈道:“我还寻思着歇会儿带你回酒楼吃饭呢,这一碗粥下去,你还吃不吃饭了。”

  “吃啊,你都邀请我了,我肯定要去吃的,不过先垫垫肚子嘛,这一上午在外面,又冷又累的,容我缓缓。”说着拿起小勺开始喝粥。

  粥是温热的,正好入口,红薯被熬化在粥中,喝一口,甜滋滋的,又香又糯,小米绵密,而糙米的颗粒感更明显一些,咀嚼时略微要硬一点,很有更有嚼头。

  “咦?糙米的口感是这样的吗?好好吃啊小芋!”黄莺莺对这糙米很是感兴趣,她还未吃过这种米呢,“没想到糙米煮出来的味道这么好,我以为这东西那么便宜,会很难吃呢。”

  “嗯,糙米只是外面的麸皮没有去掉,所以吃的时候要提前用水多泡泡,这样煮熟后会觉得更有嚼劲一些,话说‘人参一斤,不如糙米一把’嘛,多吃点糙米还是很好的。”苏芋拉过碗来,也喝了一口。

  世间万物米为珍,稻米春天种,秋天收,聚天地之灵气,日月之精华,而《本草纲目》中亦曾记载:糙米补中益气,强健筋骨,调和气血,和五脏,润肌肤,好颜色。

  “嚯,跟人参比嘛?”黄莺莺睁大了眼睛,有些不可置信,精米一斗三十文,糙米一斗只需五文,而人参,是要用两来计价的,这两者怎么比嘛。

  “只是打个比方嘛。”苏芋笑笑,时下人们都不爱吃糙米,卡嗓子,煮出来的饭口感差,别看黄莺莺现在说好吃,但吃惯了精米的人,再多吃两次就会直呼受不了了。

  黄莺莺小口小口的喝着,没一会儿就见底了,意犹未尽的舔舔嘴巴。

  恰好苏芋也喝完了,两人收拾一番,便准备回酒楼再吃点了。出门后,雪还在下,一人撑一把伞,沿着屋檐下被清出来的路慢慢走着。

  “小芋,我娘前几年送给我一座梅园。”两人一前一后的走着,突然,黄莺莺嘴里蹦出这么一句话来。

  “嗯?”苏芋有点懵,回头看她,不太明白说这个是什么意思。

  “小心点,看路。”苏芋一停,黄莺莺差点撞上去,索性收了伞,挽着她胳膊,和她挤做一块儿。

  “梅园怎么了?”苏芋还在想她说的梅园。

  黄莺莺便接着道:“不过那时候梅树长得不好,年年开花都良莠不齐的,今年管家来报说请了专人来打理,定能开出好看的花儿来,我寻思着等二月花开了后,我就带着你去把它们都摘下来,然后做点梅花的吃食,梅花糕啊、梅花酒什么的。”xǐυmь.℃òm

  “莺莺你真的是个吃货。”苏芋黑线,听前半段还以为要带她去赏花,哪曾想是带她去辣手摧花,给人家花都撸了做成吃食。

  “嘿嘿,人生在世,当然是食为天啦!我以前在江南樊记吃过一次梅花糕,味道可好了!但离开后就再也没吃过,徐记的梅花糕味道就不如樊记的了,不过我觉得小芋是可以做出来的吧!是吧~是吧~”黄莺莺停下来,轻轻摇晃她的手臂软着嗓子撒娇,一双眼睛猛眨,冲她使美人计,试图让她快快应下来。

  “好,知道了,你别摇了,我做,我做还不行嘛。”苏芋受不了她的撒娇,只得答应下来。

  “嘿嘿,就知道小芋儿最好啦!”黄莺莺美人计成功,笑的好不得意。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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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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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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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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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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