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重生七零搞事赚钱样样行许晴许建设沈逸>第41章 天黑路难走,我送你
  “许晴老师,挂钟能卖我一个不?”

  大队长一脸期待的问道。

  他很早之前就想买一个挂钟了,钱早就准备好了,但购买挂钟的票迟迟没有凑齐,此刻见到许晴竟然一下子拿出两个挂钟,虽然都是二手的,但还是忍不住的开口,想要买一个回去。

  许晴微微一愣。

  许父许母以及许家其他人,也都是一愣,然后他们纷纷看向许晴,等待许晴的反应。

  许晴原本是准备找个机会去镇里,或者县里,把挂钟给卖掉呢,没想到大队长竟然主动要买。

  大队长既然开口了,她肯定不能拒绝,而且,一个二手的挂钟也不值几个钱,她并不准备卖,而是直接送给大队长,也算是给大队长送个人情,以后如果她有事了,大队长也不好袖手旁观。

  念及至此。

  许晴把一个挂钟向前一送,大方的说道:“这个挂钟本来就是坏的,我运气好修好了而已,不值几个钱,如果大队长你喜欢,拿去便是,也不用给钱了。”

  听了许晴的话后,大队长心中一暖,这个年代一个挂钟可值不少钱,城里工人一个月的薪水也就勉强买个挂钟,没想到许晴竟然说送就送。

  对于许晴的态度他非常满意,但他却是不能收下。

  大队长连连摆手,道:“不,不,不,许晴老师,这个钟也贵重了,我不能收下,这样吧,你说个价,我花钱将之买下。”

  许晴坚持不收钱,“大队长,你客气了,不就是一个钟吗,而且你也知道,这钟是我从县城废品站买来的,没花几个钱,你如果给钱的话,那就太见外了。”

  大队长也有他自己的坚持。

  身为退伍军人,他的一贯作风就是不拿群众一针一线。

  “不行,今天这个钱你必须得收,百货商场里的钟最低价格都要32块钱,你这虽然是个旧的,但怎么也值15块钱,这样吧,我给你十五块钱。”

  大队长话音落下,老许家的众人除了许晴之外,一个个全都瞪大了眼睛,露出了惊喜的表情。

  天,天呐!

  一个破钟修好之后,转手就卖15块钱,这,这钱来的也太快太容易了吧。

  要知道城里工人一个月也才三十几块钱而已,许晴一天下来,修好了四个手电筒,两个挂钟,不谈手电筒,光是两个挂钟卖出去之后就能抵得上一个工人一月的工资了,这笔钱对于任何人来说都不是小数字。

  许母激动的一把握住许晴的手臂,内心的狂喜几乎无法扼制。

  正抽着旱烟的许父老脸之上也是爬满了又惊又喜的神色,因为太过激动,一口烟吞入肺中,然后岔气了,呛得他不断咳嗽。

  许晴说道:“大队长,你这不是见外了吗,一个破钟卖给你15块钱,其他人知道之后,还不指着我的鼻子骂,这样吧,你就给我个5块钱吧。”

  如果是其他人,她会毫不犹豫答应下来,谁让对面是大队长呢,红旗村的实权人物之一,改革开放之前,她都不能离开村子,都要看大队长的脸色行事。

  而且。

  她以后的计划还都需要大队长的支持和配合呢。

  拉近与大队长之间的关系,对她来说,百利无一害,哪怕付出一些金钱上的代价。

  正在掏钱的大队长动作微微一顿。

  卖家从来都是觉得价钱给低了,没想到竟然还会有人觉得价格给高了。

  大队长看向许晴的眼睛,发现后者没跟他开玩笑之后,拿出10块钱放在许晴的手中,道:“我这个老人家也不能占你便宜啊,你我各退一步,10块钱成交。”

  许晴也没在坚持,顺势收下了10块钱,然后把其中一个品相不错的挂钟交给了大队长。

  交易达成。

  双方都很满意。

  许母双眼冒光。

  10块钱啊!

  她第一次发现赚钱竟然这么容易。

  虽然钱不是她赚的。

  但许晴是她的女儿,和她赚的有区别吗?

  “大队长,你看看手电筒,要不要也买一个回去?”许母见钱眼开,竟然向大队长推销起了手电筒。

  大队长连连摆手,道:“手电筒我家也有,就不买了。”

  “晴儿,快,快把这些宝贝都收起来。”

  许母此刻越看许晴越喜欢。

  女儿有本事了。

  能赚钱了。

  哈哈~

  许母忍不住的咧嘴笑出声来。

  见其他人看来,她连忙捂住嘴巴。

  “队长,你来是有什么事吗?”

  许父岔开话题道。

  大队长也想了起来。

  这次他来是有正事的。

  大队长说的正事与许晴无关。

  许晴听了一两句就被许母拉到了一边。

  许晴看着许母殷切的神情,就知道许母打的什么主意,她连忙拿出几张票子,一共三千块交到了许母手中,道:“妈,这七块钱你拿着,至于剩下的三块钱,我留着自己花。”

  许母拿着钱笑着说道:“够了够了,晴儿,我也攒了一些布票,明儿就去供销社给你扯块布,然后给你做身衣衫。”

  许晴心中一暖。

  许母还是最疼她的。

  拿到钱之后想的第一件事就是给她扯布做衣衫。

  许晴和许母在这边聊着天,那边大队长也说完了事,和大家打声招呼后转身离开。

  “大队长,等一等,我送你!”

  许父跟在身后说道。

  许晴见状,拿着手电筒立即追了上去:“爸,现在天已经黑了,你拿着手电筒吧。”

  许父从许晴手中接过手电筒,按下按钮,一道明亮的光束立即射了出去。

  拿着手电筒的许父脸上掠过一抹炫耀之色。

  “大队长,天黑路难走,我送你回去吧。”

  两人并肩走出老许家,一路向着大队长家走去。

  一路上,遇到不少村民,不免得寒暄几句,然后老许家有手电筒的事情不胫而走,引起不少人的羡慕。

  ……

  一夜无话。

  第二天,清晨。

  许晴是被屋外的声音吵醒的。

  她感觉屋外围满了人。

  睁开眼,穿好衣服,打开房门向外一看。

  感觉果然没错。xǐυmь.℃òm

  满院子都是人。

  看到满院子的人,许晴脸上不免露出一抹疑惑之色。

  怎么回事?

  怎么来了这么多人?

  一个个疑惑划过她的脑海。

  很快。

  她就明白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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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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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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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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