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父坟前,罗明珠与杜泽谦跪地一齐磕头。

  以儿媳妇的身份敬香烧纸钱,这还是她初次体验。

  很奇特的感觉。

  如果没有杜泽谦的联结,他们之间不会有任何交集。但此刻她却心甘情愿向一个陌生长辈叩头敬香。

  正常的祭祀流程走完后,罗明珠便退到一旁,把空间留给杜泽谦他们。

  妍姐儿他们三个跪在爹娘的坟前,小声抽泣着说话,时不时用袖子抹着眼泪。

  看到这一幕,罗明珠心中不由得有些酸涩心疼。

  幼年丧父丧母,真的是一件很让人心痛的事情。

  她想到了自己。

  父母去世那年,她也就跟勉哥儿差不多大。

  当时的痛苦心情,现在已经不太能记得清楚了。只记得那时看到别人家孩子有父母疼爱陪伴,她都只能默默看着,羡慕得心中冒酸泡泡。ωωω.χΙυΜЬ.Cǒm

  她又没有兄弟姐妹陪伴,身边只有爷爷一个亲人。

  每年给父母上坟时的样子,几乎跟妍姐儿他们三个没有区别。

  穿来大楚,她最庆幸的事情就是爷爷已经去世。否则扔他一个人,她恐怕会日夜寝食难安。

  大半个时辰后,杜泽谦和李氏他们结束了缅怀。因还要赶回平潭县城,他们不便在山上耽搁太久。收拾好心情后便循着来路下山。

  上山时,罗明珠磕着杜泽谦爹娘的甜蜜,心情很好。

  下山时,因为想到父母和爷爷,她的心情反而有些低落。

  她走在队伍最末尾断后,低落的表情倒是没有被人发现。经过一路的缓解,抵达山脚时便已经看不出端倪。

  重新套上驴车回到村里,李氏开口提议道:“回家看看吧,自打离开村子,我还没回来看过一眼呢。”

  这都过去好几个月了,心里还真有点想得慌。

  当初搬走时,李氏还担心自己会忍不住想念大柳树村,说不定过几天就会搬回来。

  然而县城的三进大宅子住着实在太舒服了,她那股留恋不舍的心情,根本没有持续几天。

  如果村中没有丈夫和先人的坟墓,她对大柳树村的留恋可以说是微乎其微。

  就算着急赶回县城,可也不差这一会儿,罗明珠自然不会不答应。

  自从进了村子,沿路遇到的乡亲全都跟他们一家人亲切地打招呼。

  一来是见到数月未见的乡邻,自然而然产生的亲切好奇。

  二来则是因为杜家的变化,令他们忍不住想要拉一拉关系。

  在这些乡亲们心里,能搬到县城落脚的人家,已经很了不起了。县城里什么东西都靠买,时时处处都要花钱,没本事的人根本活不下去。

  杜家刚离开大柳树村那一阵,整个村的人甚至都在猜测,他们能在县城里坚持几天。

  直到数月过去,村里的人才渐渐歇了这股劲头。

  他们并不知道罗明珠在县城开铺子的事情,王秋菊也并未跟别人说这些。

  但凭借能在县城里立住脚的事实,他们也能猜到,杜家似乎是发达了。

  所以当他们看到杜家人时,一个个的热情的不得了。

  穿行在村中这一路上,驴车不得不停下来五六次,过来搭话的人,全都在明里暗里打听他们在县里的谋生手段。

  罗明珠他们好不容易才敷衍过去。等驴车到达杜家门口时,已经耽搁了将近半个时辰。

  李氏心情有些激动,接过罗明珠递过来的钥匙,快速打开门锁推门入院。

  “啊!”

  一道身影突然冲到院门这里,把刚迈进门的李氏吓得一嗓子叫出来,脚下不由得倒退两步。

  幸亏紧跟在她身后的罗明珠眼疾手快,伸手搀扶了她一把,这才避免了摔倒的命运。

  罗明珠扶住李氏后,霍然看向冲过来吓到人的身影。

  待看清那人的面容时,她的眉头皱得紧紧的,“罗金富?你怎么在这里?”

  罗金富看上去十分狼狈,他涎着脸向罗明珠讨好地笑着,“我,我有事想找你帮忙……”

  “找我帮忙?咱们俩已经不是兄妹了,你找错人了。”

  罗明珠将惊魂未定的李氏扯到身后,环视了一圈院子,“我可没听说过,求人帮忙还偷着跑到人家院子里的。”

  “要是你不说,我还以为你是想来偷东西呢。”

  罗金富笑得讪讪的,“哪能呢……我是怕在外头等你,叫人看到了会说闲话,这才翻墙到院里等的。”

  事实上当然不是因为这个,他昨日就来了,可惜杜家已经人去楼空。

  跟人打听了一下才知道,他们已经全家搬到县城里,许久不曾回来过了,在县里的住址也没人知道。

  罗金富当时就傻了,迫切拿到银子的心凉了大半截。

  后来他灵机一动,想到第二日就是中元节,杜家肯定要回来祭祀,所以他就翻墙进了院中,跑到屋子里住了一晚。

  也是他运气好,若李氏不提回家看看,罗明珠他们便直接赶回县城了。

  杜泽谦刚刚给毛驴拴缰绳,导致落后罗明珠和李氏一步。

  这会儿他赶紧跑上前,站到罗明珠身边,让李氏和三个孩子往后退。

  对于罗金富这个人,他从前就没有任何的好感。只是碍于姻亲关系,态度不得不恭敬些。

  如今罗明珠已经跟罗家断绝了关系,罗金富便连舅兄也不是了。

  杜泽谦出于礼仪教养,略显随意地朝他拱手致意,至于其他的话,他一个字都没有吭声。

  听到罗明珠的狡辩,罗明珠冷冷哼了一声,“说闲话?有什么闲话值得说的?”

  “虽然你我已经断绝关系,但凭曾经从一个娘肚子里爬出来的事实,外人总不会怀疑你我之间有猫腻。”

  “就算你真有事找我,外头等着就是了,翻墙进来算怎么回事?这等小人行径,我看倒是很可疑。”

  “老实交代,你悄悄潜入我家是想做什么?如果我们不在这个时候回来,你是不是打算搞破坏?”

  罗金富连连摆手,点头哈腰的,笑容里含着一百二十个讨好。

  他三指并立举起,“我可以发誓,绝对没有搞破坏的想法。我就是……就是想找你借点银子……”

  罗明珠眼神微眯,一口回绝道:“我没有银子,你走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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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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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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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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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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