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家家户户都有好几个孩子,每天到处疯玩,家长也不怎么在意。
所以这首简单好记的童谣,以一种十分可怕的速度彻底流传开。
迅速到什么程度呢?
仅仅过去了三天的时间,罗明珠出门时就发现,在大街上遇到的任何聚堆的孩子,嘴里嘟囔的都是‘月光光,照大江’。
小孩子是不会在意歌谣的内容有什么目的的,只要朗朗上口,只要大家都在念,他们就会牢牢记住并且加入其中。
而流传度如此之高带来的效果也是显著的。xiumb.com
每日上门的顾客一下子多了起来,大多数都是领着孩子的家长,且或多或少都会买一点。
销售额直接翻番,净利润同样也翻了番,且还有持续上涨的趋势,并没有进入平稳期。
哪怕只是暂时的繁荣,罗明珠仍然觉得高兴。
至少知名度打开了,在所有人心中留下了一个印象。以后只要再有购买这种吃食的想法,他们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满口香。
销售额暴涨带来的就是工作量的激增,罗明珠他们累得腰酸背痛,才算勉强供应上销售所需。
没有冰箱的不便就在于此,否则一些食材可以提前加工一下,就不用每天忙成这个样子了。
连着忙了三四天之后,罗明珠把人员分工重新调整了一遍。
玉蓁和小虎两个已经是半大孩子,手脚麻利做事稳重,也不怵跟人说话,便让他们两个固定成为售货员。
玉苒年纪相对小一些,经过练习之后,打包的速度和质量也强了许多,便让她接替了玉蓁的打包工作。
豆子活泼机灵,在门口当个迎客的小伙计,同时负责在前后堂之间来回传话、递东西、跑腿,以及负责前堂的卫生清扫。
称重收钱记账这件事,暂时还是只能让杜泽谦做。
这份工作需要一个细致可靠又值得信任的人来做,而且必须得认识秤、会算数,最好还得认识几个字。
店中只有她与杜泽谦两人能胜任,而她需要在后堂忙活,这份工作便只能落在杜泽谦的头上。
胡春娥和李氏不用再到前堂来,只需要在后堂负责制作就可以。
有一白天的时间,便不需要那么急迫了。
随着大家熟练度的提升,加上岗位分工调整优化,罗明珠觉得或许不需要再雇佣三个伙计。
只需要雇佣两个,将她和李氏二人替换下来即可。
至于替换杜泽谦的人选,罗明珠比较看好玉蓁。
曾经觉得这个大侄女沉默寡言胆子不大,可脱离罗家之后,这个小姑娘倒是很有长姐风范。
话虽不多,却很是勤快稳重,又特别有上进心。
白天干活再累,晚上也会认真复习罗明珠教的字。
而且她对罗明珠的态度,已经逐渐由惧怕转为恭敬。自从靠自己的双手赚到钱之后,对罗明珠甚至有了一丝崇拜之意。
相比于有些胆小懦弱的胡春娥来说,她倒是隐隐成了家中顶梁柱的样子。
如果她能在短时间内学会认秤和简单算数,就可以替换杜泽谦的位置了。
毕竟记账这种事,罗明珠自己也可以做。只要称重收钱这一步没问题,记账是很容易的。
到时候前堂只需这四个孩子,就差不多可以支应起来,她在一旁坐镇就可以。
后厨三个手脚麻利的成年人,也能应付得来。
到时候王秋菊两口子负责把兔子和鸡剥皮宰杀好,后厨的工作会轻松很多。
考虑到近期确实比较累,罗明珠打算临时雇一个短期工,干上三五个月就可以。
回大柳树村送小鸡小兔时,她征求了王秋菊的想法,问她还想不想到店里做工。
王秋菊考虑了一阵子选择了拒绝。小花还小,带着不方便,扔在家又不放心。
况且家中还有田地,又要开始帮罗明珠养鸡养兔子,小花爹一个人忙不过来这么多事情。
罗明珠没有勉强,她也是考虑到了这些,才选择将养鸡养兔子的事情交给王秋菊的。
毕竟他们两口子跟她不一样,不会随意搬离大柳树村的。
只是因为曾经有言在先,所以先问问王秋菊的意愿而已。
既然王秋菊明确拒绝,罗明珠就雇了一个三十出头的大姐,做三个月的临时工,工钱暂定每个月一两银子。
罗明珠想着,如果这位大姐干得还不错,就直接留下来转为正式员工,再把工钱提到二两,然后把李氏替换下去。
到时候再雇一个正式员工,李氏只要在后厨盯着点,偶尔搭把手就行了。
因多了一个人手,后厨几人一下子轻松了很多,干活的间隙也有心情说笑了。
……
忙碌的日子总是过得飞快,一眨眼就过去了将近两个月,满口香在平潭已经有了不小的知名度。
新鲜干净味道好,掌柜和伙计态度又热情,许多有余钱的客人,也愿意三不五时地买一点改善生活。
除了童谣宣传之外,罗明珠还在所有的茶馆、酒肆以及小戏台这种地方做了几次试吃活动。
在这些场所消费的客人,多半都是有点闲钱也舍得花钱享受的。
满口香的产品本就是各种磨牙消遣的小吃,正适合他们喝茶喝酒看戏玩乐时佐配。
罗明珠的吃食跟这些店铺的生意不冲突,店铺老板收到了好处,自然不介意行个方便。
不得不说,这些有钱又有闲的人虽然数量少,可消费能力确实不俗。
他们不像普通百姓十文八文这么买,而是一次最少半斤,而且还不止一样。
打通了这条销路之后,罗明珠的满口香也算形成了‘吃大户+薄利多销’的经营模式,销售额又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如今她的每日净利润已经能稳定维持在三两以上,赶上生意好,甚至能接近三两。
不过她也清楚,这就是盈利的极限了。能想到的揽客手段,她已经全部用过,不会再有明显的增长了。
甚至等时间再长一些,客户们的新鲜感逐渐消退,加上竞争对手的出现,这个盈利还会下降一些。
但她已经满足了,毕竟一个月接近百两的净利润,这已经是平潭县内一等一的赚钱店铺。
利润上来了,罗明珠也就不再心疼雇佣伙计那点花费。
之前临时雇佣的那位大姐被她转成了正式工,除此之外又一口气雇佣了三个干净麻利的。
除了两个不到四十岁的女人,还有一个五十岁左右的哑巴老头,专门负责宰杀剥皮褪毛。
罗明珠和李氏彻底撂开手,不必再参与后厨的劳动。
配料调味的事情被罗明珠交给了李氏,毕竟这个配比也算是秘方,不可能随便叫人知道。
而罗明珠回到前堂,把杜泽谦替换下去,让他回家安心温书去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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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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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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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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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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