耗子失踪这一遭,让罗明珠曾经的想法提前了。

  她曾经想着打探完消息后,就给小乞丐们寻找一些出路,最好能送到各个店里当学徒。

  大大小小一共八个孩子,就算她的铺子开起来,也决计安置不下这么多人。

  毕竟已经有胡春娥了,还有曾经说好的王秋菊,加上她自己和李氏二人,实际上暂时并不需要伙计。

  就算预备着以后扩大规模,最多也只能再添一个。

  家里或许还可以留一个扫地跑腿的,但绝对做不到将八个孩子都留下。

  她看好的就是耗子和小虎这两个,年纪大一点,人也比较机灵,目前来看心思也正。

  只是这样一来,另外六个年纪小的就不好安排了。

  谁家收学徒也不想要五六岁的孩子,根本什么都干不了,纯纯是吃白饭的。

  如果只是每天给他们几个馍馍,罗明珠倒也不是养不起,但她没有这个义务。

  一天两天是恩情,一年两年就会被当成理所当然了。

  升米恩斗米仇的道理,可不只是适用在大人身上,小孩子身上一样适用。

  如果能让他们靠劳动换饭吃当然最好,可是这么小的一群孩子,能干什么呢?

  罗明珠有些发愁。

  经过耗子这一遭,她是真的不敢再让这帮孩子在外边随便流浪了。

  曾经见过他们跟耗子在一起的人肯定不少,继续留在外边还不一定发生什么呢。

  罗明珠脑海里的念头转得飞快,只是一直拿不到主意。

  最后决定先留在家里养几天,给他们好好洗干净,然后教一教规矩。正好借此观察一下品性,如果有坏习惯就约束他们改掉。

  想把他们送到其他铺子里当学徒,至少也得像个正常孩子的样儿不是。

  因着家中的衣食住行全是罗明珠一个人赚来的,所以做这些决定她特别有底气。

  虽然也跟杜泽谦商量了一下,但那只是出于相爱之人的互相尊重。若她真想做什么,并不需要看任何人的脸色。

  酒楼的人将桌椅碗筷收拾利落后,装上马车拉走了。热闹了大半天的院子,如今突然显得空旷冷清。

  罗明珠将准备好的银锭子分给帮忙的周家仆人,“今日亏得有几位帮忙,不然我真是要手忙脚乱了。”

  “一点心意,还望诸位不要嫌弃。”

  罗明珠给每个人准备了一个五两的银锭子,周福的是十两。

  其实正常给赏钱的话,倒是不需要给这么多。

  但罗明珠考虑到这几人不是自家雇佣的,虽然听从主子的吩咐帮忙,心里难免会有抱怨,多给一些赏钱,既是安抚,也是感谢。

  当然,重点是为了让周定安心里舒服。

  反正银子其实也都是从他兜里掏出来的,羊毛出在羊身上。大不了以后再从大肥羊身上多薅一点羊毛,那不就什么都解决了。

  白花花的银子放在眼前,周家仆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谁也不敢动手拿。

  贴身丫鬟的月钱恰好是五两银子,几个大力仆人的月钱才三两银子呢。

  这还是因为周定安太胖了不好伺候,所以身边的仆人月钱都高。换作普通的丫鬟仆人,月钱根本达不到这个水平。

  帮忙一上午的赏钱,竟然比一个月的月钱还多。他们当然想收下,谁会嫌弃银子多呢?

  可又怕自家少爷不同意,回头还要挨骂。

  几人同时看向周福,指望着他这位管事的拿主意。

  罗明珠看出了众人的心思,未等周福开口,她便将银锭子挨个塞进几人的手中,“收下吧,你们少爷那里自有我去说。”

  一听罗明珠这样说,他们便不再推辞,而是眉开眼笑齐齐谢赏,“多谢罗娘子——”

  他们可都看出来了,这位罗娘子于少爷而言就是再生父母。有她说话,少爷肯定一点脾气都没有。

  这边刚发完赏银,就听得大门外传来几下敲门的声音。

  只不过那声音不大,节奏听上去也有种小心翼翼的味道。

  刚得了赏钱的仆人麻利地去门口一瞧,连忙跑回来向罗明珠报告,“罗娘子,那群小乞丐又回来了。”

  “带他们进来吧,”罗明珠指着院中空地,“劳驾几位帮忙在这里拼两张桌子,刚刚那些剩菜,每样盛一大盘子来,再端一盆馍馍。”

  以小虎为首的七个小乞丐,跟在引路的仆人身后,小心翼翼地走进院子。

  这么大的宅子,他们还是头一次看到里面的样子。以前别说是进来,他们都不敢到这样的人家讨饭。

  脚踏在青石地砖上,小虎他们不由得放轻了脚步,恨不得踮着脚尖走路,生怕自己的鞋底脏了人家的地面。

  一群头发乱糟糟、衣服破破烂烂、鞋子露着脚趾脚跟、浑身黑黢黢、手里拎着棍子的小乞丐,站在这样的院子里,显得如此格格不入。

  引路的仆人将他们领到院子里站定,便赶紧离得远远的。

  这帮孩子身上的味道属实有点难闻,真不知道罗娘子为什么要把这些小乞丐领进家里。

  小乞丐们站在离桌子五六米远的地方,很小声地议论着。他们直勾勾地盯着桌上的饭菜,使劲抹着流出来的口水。

  “小虎哥,肉……是肉的味道……”

  “好多菜啊……”

  “白面馍馍!我还没吃过呢。”

  “这是恩人给我们吃的吗?”

  小虎狠狠咽了几口唾沫,小声回答伙伴们,“这么好的饭菜,怎么可能给咱们吃。”

  见小伙伴们有些失望,他继续说道:“一定是恩人他们吃完,就把剩饭剩菜给咱们。”

  这么丰盛的饭菜,就算是剩点汤也好啊,要是能吃上两块肉就更好了。

  罗明珠将最后两个菜端上桌,笑着朝小虎他们招招手,“别傻站着了,快来吃饭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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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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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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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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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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