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色将晚时,罗明珠提着一块卤肉、几个白面馍馍,回到胡春娥母女居住的小院子。
三妞正在院门口四处张望,看到罗明珠的身影时,她大声地呼喊一句,而后抬脚便朝屋里跑去。
罗明珠眨眨眼,这是在搞什么名堂?
走进院中,才发现小小的厨房里,胡春娥刚刚点起柴火刷锅。
“你们还没吃饭吗?”罗明珠不由得诧异问道。
三妞仰脸回答,“娘说等姑姑回来再炒菜,太早炒出来会凉。她让我在门口等着,看到你回来就马上告诉她。”
“……我记得出门的时候说了不必等我吃饭吧?”
刷着锅的胡春娥笑得讪讪的,“反正也不饿,等一等也不要紧。你这是……吃过了?”
“还没吃呢,”罗明珠摇摇头,将手里的东西递过去,“正好,我买了点卤肉,切一切添个菜。”
胡春娥连忙捞起腰间的围裙擦擦手,小心地把油纸包接过来,“这么大一块,得花不少钱吧?”
她就是感叹而已,并不是真的要寻求回答,罗明珠便也没有理会。
厨房里这点活,有胡春娥母女忙活就够了,她们根本不让她插手一丁点。
罗明珠干脆进屋里去歇着,在外边转悠了一整天,两条腿还真的有点酸。
里间的土炕已经换上了新的芦席,上面摆着尚未做完的被子,雪白的棉花已经絮好,但还没有用针线缝好。
这是罗明珠新买的布料棉花,让胡春娥帮忙做给即将到来的大肥……大客……大肥羊的。
就是大肥羊,爱咋咋地吧。
胡春娥干活的麻利程度真是没的说。
罗明珠早上出门时,她们母女正要开始收拾院子里的杂草,被褥针线根本没有动一分。
而刚刚进院时,她发现杂草已经全部收拾干净且攒成了堆。
草根带起的泥土新茬还带着湿润的气息,东一块西一块的,颜色比旁边的旧土更深些。
整个院子如今显得空旷整洁许多,荒芜破败的气息尽褪,终于像是个正经住人的地方了。
仅用一白天的时间,能把院子收拾整齐就已经很不错了。虽然院子不大,可架不住拔草麻烦啊。
但是胡春娥母女不仅将院子收拾完毕,甚至连新被子都做了一半,只需饭后赶赶工便可以做完。
这个干活的麻利程度令罗明珠自叹不如。如果让她来做,必定是要多耗费一倍的时间。
炒菜的速度亦是如此,不过一会儿功夫,饭菜便全部端上了桌。
饭桌上,胡春娥母女只夹着那盘没有荤腥的炒菜。切好的卤肉放在罗明珠面前,她们根本不敢伸筷子。
罗明珠给三个小姑娘每人夹了一筷子放到碗里,“吃啊,别光看着,买来就是大伙儿吃的。”
有她发了话,母女四人才敢时不时地夹上一筷子,却也没有夹太多。
罗明珠十分无奈,但也懒得再多说什么。
反正一时半刻的,她们母女肯定无法彻底消除对自己的畏惧,凭她怎么说也没用,时间长了自然就好了。
“嫂……”罗明珠习惯性地想叫嫂子。
但想到胡春娥如今跟罗金富已经没了关系,又不知道该怎么称呼她。
毕竟两人曾经的姑嫂关系是事实,但现在一个被丈夫卖掉,一个跟娘家断绝关系,再用原来的称呼肯定不合适。
沉吟了片刻,罗明珠开口说道:“虽然咱们都跟罗家没有关系了,但大妞她们已经叫习惯,就不必改口了,还叫我姑姑就好。”
“至于你我之间,直接称呼名字,你觉得如何?”
胡春娥自然是没有意见,连连点头,“当然可以。”
其实主要是罗明珠自己别扭,胡春娥根本不介意。
原来在罗家的时候,她也是直接称呼罗明珠为‘明珠’。而罗明珠心情好的时候叫一声嫂子,心情不好就直接吆喝‘胡春娥’,所以她早就习惯了。
“春娥,吃完饭你帮忙把新被子缝出来吧,可能明天我就要用到。”
胡春娥连连点头,“没问题。你要是急用的话,我一晚上还能再赶出来一套。”
看罗明珠买回来的布料棉花,大约是七八套被褥的用量。
这两天衣食住行全靠着罗明珠,只花钱不干活,她这心里始终忐忑不安的。能被吩咐做点事,心里反倒安定些。
“不用不用,只需要赶出来一套就行。”罗明珠急忙拒绝,“另外几套白天抓点紧做出来就可以,犯不上熬夜。”
反正新做的一套只是为了给大肥羊用的,表达一下对他的重视。
至于他到底会不会用,他的随从用什么,这些都不在罗明珠的考虑范围之内。
都那么有钱的人了,肯定不需要她来操这份心。
饭后收拾完毕,胡春娥开始缝被子。罗明珠闲着也是闲着,便决定教大妞她们认几个字。
听到认字,大妞姐妹三个激动得不像话。m.χIùmЬ.CǒM
罗明珠沉思片刻,在纸上写下‘天地玄黄’四个字。
跟现代小学生认字先学拼音不同,这里没有那玩意儿,只能直接开始学。而且文字又不是简化字,也无法以难易程度区分。
多亏了古人曾经总结出《千字文》,作为儿童识字启蒙之用,罗明珠用这个作为‘教材’,也不至于毫无头绪。
罗明珠把四个字挨个读了几遍,又解释了一下基本含义和常见组词。
三个小姑娘听得极其认真,在一旁缝被子的胡春娥也不由得竖起耳朵,手里的动作都不知不觉慢了许多。
因刚开始接触,罗明珠没有让她们一次学太多。除了要把这四个字记住之外,只教她们写了天地两个字。
对识字的人来说,这应该是个很简单的事情。但对大妞三姐妹来说,仅仅这两个字就已经学得很吃力了。
罗明珠教了她们正确的笔顺后,便由着她们用手指虚空比划着练习,时不时出言纠正一下。
胡春娥的视线一直在往这边瞟,一下一下的,那脸色仿佛在犹豫着什么。
半晌后,她终于开口对罗明珠说道:“明珠,你给大妞她们取个名字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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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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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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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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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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