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吃呢,给我带一口吧。”罗明珠将紧蹙的眉头舒展开,语气也不像刚刚那样尖锐。
毕竟当着孩子们的面呢,不好表现得太过严肃,不仅胡春娥下不来台,孩子们也会难受。
“诶,诶,那我多做点。”胡春娥连忙答应着,又多舀了两碗面粉出来。
罗明珠拍拍大妞的肩膀,“领妹妹玩去吧,我帮你娘烧火。”
大妞连连摇头,多年留下来的心理阴影,让她并不能做到在罗明珠面前随意自如,“不用不用,我来烧火就行,姑姑你去歇着吧。”
连胡春娥也是连连拒绝,“明珠你去歇着,一会儿就好。大妞不是小孩子了,干点活不要紧的。”
见她们母女俩一脸坚决,罗明珠拗不过她们,便也不再坚持,“那行吧,你俩忙,我进屋歇会儿。”
转身离开厨房时,明显感觉到她们齐齐松了一口气,罗明珠不禁有些郁闷。
真把她当洪水猛兽啦?
要不是觉得欺负小孩子干活不地道,她才不想动手做饭呢。
在现代社会生活久了,总觉得十一岁还是很小的孩子,能简单帮忙洗个碗什么的就已经很不错了。
可再仔细想想,这里是古代,人们平均寿命并不长。女孩子十五岁就算成年,及笄便可嫁人生子,十一岁确实不算纯粹的小孩子了。
有着急的父母已经开始给女儿相看人家提前定亲了,着实令罗明珠无法接受。
就算在古代普遍成亲较早,她也决定必须让妍姐儿萱姐儿十八岁以后再成亲,最好是二十岁以后。勉哥儿也一样,不准去祸害人家小小年纪的小姑娘。
如果杜泽谦不同意的话,那……那就带着几个孩子离家出走?
嘿嘿,是个好主意。
罗明珠脑海里转着乱七八糟的念头,走进胡春娥母女居住的房间内。
除了一些不值钱又难搬的家具被留了下来,其他的东西全都已经搬走。相比于杨老板一家人还在的时候,这里显得空旷了许多。
虽然看上去确实简陋了些,但胡春娥母女收拾得干净整洁,看上去也还算不错,反正比杜家那几间破房子要强不少。m.χIùmЬ.CǒM
毕竟这里是砖石垒砌的,而杜家的房子是用黄泥垒砌的,两者肯定差别不小。
胡春娥的针线活确实够快,四套被褥现在已经整整齐齐叠放在土炕的角落里。鲜艳的被面算是这屋里难得的颜色,很是显眼。
罗明珠对胡春娥操持家务的能力还是非常认可的,干净麻利,井井有条,确实比她强上几倍不止。
等以后铺子开业了,倒是可以适当地把这类工作分配给她做。
知人善用才能做个好老板嘛。
罗明珠坐到炕沿边上四处打量着,忽然看到桌子上还放着一个砚台和两支毛笔。
她起身上前拿起来查看,原来笔尖已经磨得有些秃了,砚台也是很普通的品质,就跟买个勉哥儿上学的入门款差不多。
顺手翻了翻抽屉,果然又翻到了一小打草纸,还有半截小指长的墨条也扔在角落里。
当然这两样也都是价格最低廉的、给初学写字的人用的那种。
罗明珠感觉有些好笑,笔墨纸砚竟然都有,还挺齐全的。
想必是杨老板觉得这玩意儿不值当带走,干脆留下来随便她处置。万一开业之前没有添置笔墨纸砚,也能拿来临时救个急。
若真的用不上,自然就会当垃圾处理掉。
不过罗明珠可不是那么浪费的人,这些东西虽然品质低了点,但并不耽误正常使用,给初学者用来练字很不错。
有些贫苦人家的孩子舍不得买笔墨纸张,还用木棍在沙土上练习呢。
罗明珠一时兴起,从空间里弄了点水出来,研磨出了一小汪墨水,而后提笔在草纸上写下一个罗字。
写完之后端详一番不太满意,她又连续写了十几个,终于满意地点点头。
恰在这时,二妞三妞从外面进屋来。看到罗明珠站在桌子旁写字,小姐妹俩四眼惊诧。
在她们的印象里,姑姑并不会写字啊。
难道是在乱写乱涂吗?
好浪费。
前天收拾屋子的时候,她们在一个抽屉里找到了这些东西。小姐妹三个稀罕得不得了,简直是摸了又摸看了又看,最后才小心翼翼擦擦灰放好。
她们还没用过纸笔呢,要是姑姑乱写乱画,真的是白瞎那两张纸了。
听到脚步声,罗明珠转头一瞧,朝着她们俩招招手,“二妞三妞,快来,看看这个字认不认识。”
二妞三妞小心翼翼挪到她身边,向桌上的纸张看去。
“姑姑,我不认识字。”二妞看过之后摇摇头,语气有些失落。
三妞个子有点矮,桌子又比较高,她踮着脚扒着桌子沿儿看了半天,最后苦着脸向罗明珠摇头,“姑姑,我也不认识。”
罗明珠看到三妞这个矮冬瓜似的模样,禁不住笑出声来。她把草纸往桌子边沿挪了挪,用笔杆点着上面的字,“这个字念罗,就是咱们姓的这个罗。”
听到这个字念罗,二妞三妞蓦然瞪圆了眼睛,死死地盯着草纸上的字。看那架势,仿佛要把这个字死死记在心里。
二妞甚至不自觉地动着手指,像是在模仿这个字的写法。可惜因为从来没学过,笔画顺序看上去很奇怪。那姿势不像写字,倒像是在画符。
有了这个罗字的连接,二妞忽然胆子大了点,仰头好奇地问道:“姑姑,你什么时候学会写字的啊?”
罗明珠顺口说出早就想好的借口,“是你姑父教的,他是秀才嘛,有学问。”
二妞三妞恍然大悟,“姑父真厉害啊。”
她们没学过这些,自然不知道以罗明珠写出这些字的笔力,不练个十年八年是绝对没有这个水平的。
看她们俩很有兴趣,罗明珠顺手又写下了胡春娥三个字,“这是你娘的名字,胡,春,娥。”
这三个字比罗字要复杂不少,加上又是亲娘的名字,二妞三妞受到的震撼更大。
“姑姑,你也太厉害了吧!”三妞满眼惊叹崇拜地看着罗明珠。
罗明珠觉得三妞这崇拜的眼神跟萱姐儿挺像的,都挺夸张,但是又都很可爱。
“你们想学吗?我教你们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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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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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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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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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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