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一大清早,罗明珠揉着僵硬的脖子打开院子门。

  或许是因为心里装着事儿的缘故,即便睡前与杜泽谦嬉闹时觉得很放松,但睡着之后却始终不太踏实。

  早上一醒来,肩膀脖子僵硬得像石头一样。

  这会儿太阳还没有彻底升起,天色仍然有些青蒙蒙的。

  罗明珠站在大门口向村子中央望去,只见一片静谧,并不见想象中的吵嚷。

  看来大半个村子一整晚的寻找,并没有发现张彩云的踪迹。

  如果真的找到人,无论是什么样子,都会招来村里人的围观议论,绝对不会像现在这样安静。

  罗明珠只瞧了两眼便收回目光。

  待她洗漱完毕点起锅灶,正打算做早饭时,惯常早起的李氏来到厨房,接手了做早饭的工作。

  让李氏帮忙烙两张饼,罗明珠回房间去帮杜泽谦洗漱穿衣。

  自打杜泽谦能坐起来教孩子们读书后,每天就多了一项帮他穿衣脱衣的任务。

  杜泽谦的胳膊不敢随意弯曲,穿衣服套袖子是个很费劲的动作,稍不注意就会弄疼他。

  头一次穿衣服时,可把李氏和杜泽谦母子难为坏了。

  多亏罗明珠脑子灵活,找来两件压箱底的旧衣服,直接将两只袖筒与肩膀的缝线拆开,腋下到腰侧的缝线也拆开大半,让李氏在这些缝线的地方钉上扣子。

  如此一来,只需要将衣服主体和袖筒分别套上扣好,并不需要杜泽谦弯曲胳膊。

  虽然有些不伦不类的,但有李氏的手艺弥补,扣子做的也细致,倒是不觉得难看。如果不注意观察,打眼看上去跟正常的衣衫没两样。

  如同平时每一个普通又忙碌的清晨一样,全家吃过早饭收拾完毕,罗明珠怀揣干粮再次去往南山的田地。

  昨天她只种了几垄花椒苗,还有一大半没种呢。

  虽然只有这一块地需要耕种,不必像其他人家一样着急,可也不能拖拖拉拉个没完。

  家里的菜园子还需要收拾,过两天又要去县里忙活铺子的事情,已经没有时间可以浪费了。

  即将到达南山时,罗明珠碰到两个往村里走的村民。看他们那狼狈疲惫的样子,显然是一整晚寻找张彩云那批人。

  “二位大哥,怎么样了?有消息吗?”

  两位村民无精打采地摆摆手,“别提了,找了一整夜,村里村外井口河边都找遍了,半点痕迹都没看到。”

  “后半夜彩云爹张罗着进老林子去找,这会儿刚进山没多久。我们俩又累又饿实在扛不住了,这不,准备回家吃口饭再回来帮忙。”

  “唉,真是够麻烦的。你说你们这些娘们丫头的,没事往林子里跑什么?”

  说这话的男人,上次也在寻找罗明珠的队伍之中,这会儿想起来,便顺口抱怨两句。

  身边的同伴用胳膊肘捅他一下,“说啥呢!泽谦媳妇,你去忙吧,我们先回村了。”

  罗明珠倒是并不生气,与二人招呼一声便继续往前走。

  正是春耕时节,白天忙活一天,晚上又要东奔西走折腾一整晚,又累又饿的,任谁心里也不会高兴。琇書蛧

  何况又不是自己家的事,晚上进山又危险,免不了要生出些怨气的。

  加快脚步来到田间,罗明珠趁着没人,抓紧种下一棵棵花椒苗。

  每种完一棵,就顺便浇上灵泉水,而后又用干土盖上,免得让人看到水痕察觉有异。

  毕竟这附近并没有泉水河流,被人看到很难解释水从哪里来。

  在罗明珠干活时,老林子里隐隐约约传来此起彼伏的呼唤声。听声音传来的方位,还没有进入深处。

  许是寻人的村民体力不足喊不动了,也或许是他们终于进到林子更深处,反正等到接近晌午时,罗明珠在外边已经听不到他们的呼唤声。

  等她在山上吃过午饭种完地,仍然不见他们从林子里出来。

  罗明珠在心中暗暗祈祷,希望寻人的村民不要受伤。

  张彩云什么结局都无所谓,但如果因此连累村民受伤,她会觉得过意不去。

  ……

  “婶娘,你可算回来啦!”

  刚走到家门口不远处,在院门口张望的勉哥儿便噔噔噔迎上来。

  “怎么了?家里出事了?”罗明珠连忙问道。

  勉哥儿使劲摇摇头,“不是不是,是罗家大舅来家里找你,等了好久了。”

  “罗家大舅?”

  罗明珠懵了一瞬,而后反应过来勉哥儿说的应该是原身的娘家大哥,罗金富。

  想到罗金富母子俩上次来时的表现,她不禁眉头微蹙加快步伐,“他是什么时候来的?说了有什么事吗?”

  “午饭之前来的,”勉哥儿跟着小跑,“好像,好像是家里有人生病了喊你回去。”

  生病?

  按照原身的记忆,罗家人身体都挺好的,怎么会突然生病呢?

  若真是如此,尽管她再不愿意与罗家人接触,也是不得不回去瞧一瞧的。

  快步走进院中,罗明珠直奔堂屋,眼前所见却让她眉头紧皱。

  只见堂屋的桌子上摆着四个碟子,每个碟子里都是用心烹制的肉菜。罗金富正坐在桌旁一口酒一口肉吃得惬意,脸上半点焦急之色都没有。

  李氏在旁边作陪,眉宇间除了尴尬还有隐隐的不耐烦。

  看到罗明珠进屋,她像见到救星似的急忙起身,“明珠你回来了?快,你大哥等你好一阵子了。”

  罗金富小酒喝得正美,鬼迷日眼的,根本没注意到罗明珠进屋。

  听到李氏的话,他一激灵朝门口看去,见罗明珠脸色不好看,他赶紧放下手里的酒杯讪笑着,“明珠,你回,回来啦……”

  罗明珠放下背篓,肃着脸蹙着眉问道:“怎么回事?你怎么来了?家里谁病了?”

  罗金富带着讨好的笑容,“咱娘前两日忽然病了,还怪严重的,她老人家想见见闺女,我这不就来接你回娘家瞧瞧么。”

  “娘病了?还病得很重?”罗明珠觑着罗金富语气淡淡,“那你怎么还笑得出来?”

  “我看你也不像很着急的样子啊,别是诓我的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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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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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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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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