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到大,爹娘一直都告诫她千万不要进入老林子。
里面有数不清的毒蛇猛兽,进去必死无疑。只有经年的老猎人,或许才敢试着闯一闯。
张彩云小时候是见过野狼下山的,前几天罗明珠弄了头野猪的事情她也有耳闻。
老林子里很危险是不争的事实,此刻她站在林子边缘,反复犹豫着到底要不要跟上去。
跟上去,或许会有危险。
但不跟上,她就无法探知到罗明珠的秘密,永远没有超过她的机会。
让她眼睁睁看着罗明珠越过越好,越来越受人称赞,越来越被杜泽谦喜欢,她绝对接受不了。
想到自己如今被人议论纷纷指指点点的命运,张彩云对罗明珠的怨怼嫉恨直接飙升,甚至冲淡了她对老林子的恐惧。
或许机会只有眼前这一次,错过之后再没有下一次了。
罗明珠都敢钻老林子,自己又有什么可担心的。
有罗明珠在前边开路,自己只要小心跟在她身后,看到情况不对立刻掉头往回跑,难道真会出什么问题不成?
终究是嫉恨与贪念占了上风,张彩云鼓起勇气一脚踏进了树林。
人迹罕至的老林子树木茂盛无比,离边缘处不过三四十米远,光线就已经暗了下来。
走在树林中,劳作生出的那点汗水很快消退,取而代之的是逐渐攀升的微微凉意。
张彩云心中有点发慌,这里一点人声听不到,只有枝头的鸟叫和脚下偶尔传来的窸窸窣窣的声响。
罗明珠的身影也不见了,好在眼前只有一条小路有人走过的痕迹,她还不至于跟丢。
再往前跟一小段,如果找不到人,那就立刻回去。
张彩云在心中如是想。
循着罗明珠刻意留下的痕迹,她又往前跟了约莫一炷香的时间。正有些犹豫着要不要回头折返时,忽然看到了罗明珠一闪而过的身影。
张彩云大喜过望,要是再看不到人影,她是真的有些害怕了。
事实上,节奏一直掌握在罗明珠手中。
只有在张彩云心生害怕退缩的时候,她忽然出现在其面前,并且假装挖到了值钱的宝贝,张彩云才会逐渐失去理智,一直跟在她的身后越走越远。
罗明珠找到一处生长着药材的地方,蹲在原地专注地挖掘着。
张彩云不敢跟得太近,放轻了脚步大气不敢喘,悄悄挪动着躲在一棵粗壮的老树后边,探出头去观察罗明珠的动作。
离得有些远,她看不清罗明珠在挖什么,但生长在林子里,想必就是些草药之类的东西。
费劲巴拉跑进老林子里,总不至于是在挖野菜吧?
难不成罗明珠还懂得辨认药材?
张彩云心中的嫉妒又深了一点。
片刻之后,罗明珠似乎挖完了眼前的东西,重新背起背篓往前走,张彩云忙不迭地跟上。
确认林子里不只是自己一个人,张彩云的胆子大了许多。除了注意脚下,她全部的心神都放在了罗明珠身上。
她想看看,罗明珠到底是奔着什么宝贝来的。
就凭刚刚路过那堆草药,她不信罗明珠会特意跑这一趟,甚至为此将自己支开。
看罗明珠那谨慎小心生怕被人知道的样子,她想挖的一定是非常值钱的宝贝!
单单买一头毛驴就能花上二十两银子,恐怕罗明珠之前挖到的宝贝值三十两、五十两甚至更多。
想到数不清的银子,张彩云呼吸重了许多。
待会儿若是真的遇见宝贝,那……
暂时压下心中的念头,张彩云提着脚步灵巧地在树木的掩映下前行。
而她并没有发现,罗明珠像是刻意在等她似的,脚步变得越来越慢。
两个人的距离越来越近,近到张彩云清晰地看到罗明珠身形一顿,而后扑到一个树丛下边。
近到她清楚地听见罗明珠惊喜地开口,“哈哈哈,野山参!我果然没记错!”
张彩云眼神瞬间一亮。
野山参!
早就听老人说起过,野山参是非常名贵的药材,小小一支就能卖好几两银子。如果年份长久,那更是有价无市的珍宝。
怪不得罗明珠能买得起毛驴,还能一车一车往家里买东西,敢情是挖到了这等宝贝。Χiυmъ.cοΜ
此刻张彩云对罗明珠的嫉妒达到了顶峰。
凭什么?凭什么这个又蠢又丑的女人能有这样的本事和运气?
明明她才是村里最好看最勤快最招人喜欢的姑娘,村民的夸赞应该是她的,人人艳羡的生活应该是她的,杜泽谦应该是她的,就连野山参也应该是她的。
而这些都被罗明珠抢走了,简直该死。
这里只有她们两个人……
张彩云四面环视了一圈,此处林深树密幽静昏暗,除了飞鸟虫兽,连点人气儿都没有。
就算死上个把人,也根本不会有人发现吧。
等村民寻到这里时,恐怕尸骨早就被野兽吃干净了。
如果能让罗明珠长眠于此该多好,以后就不会有人跟自己作对了,从前经受的耻辱也通通能洗刷干净。
到时候还能把野山参夺走,卖上一大笔银子,过上富裕的生活。
没有罗明珠在旁挑唆,或许杜泽谦就能发现自己的好回心转意呢?
张彩云恶从胆边生,正要四处寻摸趁手的木棒石头,忽然听到罗明珠嘴里嘟囔着,“唉,附近肯定还有,得快点挖了。”
嗯?等等,附近还有野山参的存在?
张彩云刚刚升起的恶念顿时消散了一点。
反正罗明珠跑不了,总要回到村里的,以后有的是机会对付她。
但野山参却不容易遇到,自己是无论如何不敢单独进山的,这种机会决不能放过。
莫不如抢在罗明珠前头把其他野山参挖走,一支也不给她留!
见罗明珠时不时望着左边的密林,张彩云猜测其他的野山参就在那个方向。
她悄悄绕到山坡下边,直奔左边密林的方向钻去。
待她走后,罗明珠立刻起身,抄起背篓迅速往山下跑去。有心算无心,几分钟之内她便已经窜出去老远。
而且她还特意选了一个有树木草丛遮挡的方向,让张彩云完全抓不到她的身影。
哪有什么野山参,不过是从空间里掏出来的一支做做样子而已。
祝你好运吧,彩云姑娘。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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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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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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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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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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