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条肥胖的大鲤鱼,罗明珠抖抖手掂量了一下,差不多有六斤重。

  用力抠掉鱼鳃里的蛤蜊后,她把鲤鱼拿回到河水里涮了涮,冲掉鱼身上的泥土。

  四周寻摸了下,罗明珠捡起一片很薄的石头,就着河水将鱼鳞尽数刮掉,鱼鳃也顺手抠掉扔进河里。

  鱼腹的肉太过于肥厚,石头片片不够锋利,实在是划不来,只能回家之后再行处理。

  将鱼鳞鱼鳃冲洗干净后,罗明珠折了一根细长的柳条,从鱼鳃鱼嘴里穿过后打个结拎在手里,然后端着洗好的衣裳开心满足地朝家走去。

  不过是洗两件衣服而已,谁能想到竟然还有这么好的运气呢?

  能逮到这条鲤鱼,简直可以说是天上掉馅饼,直接砸到了她的脸上。

  想想神秘难得的灵泉空间,再想想在老林子里遇到的百年野山参,以及自己撞死白捡的大野猪,加上今天轻而易举捞到的大鲤鱼,罗明珠忍不住在心中幻想。

  我不会是觉醒了什么神奇的锦鲤体质吧?

  一次两次不觉得,但是次数多了,这运气也太好了一点。

  不知道以后会不会还有这样的好运气。

  万一这些东西争着抢着往我怀里跳可怎么办呐?

  愁啊,真愁人。

  咋就运气这么好呢。

  ……

  回到家中时,李氏正在扫院子。听到脚步声她抬头一看,一眼就看到了罗明珠手里拎着的大鲤鱼。

  “这么大的鱼,哪来的?”李氏惊奇地问道:“不会是你从河里捞上来的吧?”

  罗明珠满脸笑容,“就是我从河里捞的。是这么回事,刚刚在河边,我……”

  她把详细过程跟李氏描述了一遍,李氏啧啧称奇之余,禁不住生出跟罗明珠一样的想法,“你这运气也太好了点。又是野山参,又是野猪鲤鱼的。”

  “就是巧合而已。”罗明珠笑着放下盆,“这条鱼真够大的,我去拿给杜泽谦看看。娘,咱们中午吃鱼哈。”

  “好。”李氏应了声,看着罗明珠拎着鱼的轻快背影,她高兴地笑了。

  这个儿媳妇现在是真的没的说。脾气也好了,人又能干有本事,还是个好运有福气的。最最关键的是,跟儿子的感情也越来越好。

  瞧瞧,捞到鱼也要去分享一下喜悦,可见心里彼此记挂着呢。

  曾经因杜泽谦受伤而产生的怨恨,李氏已经释怀,如今更是时不时想着,或许这件事是老天对杜家、对杜泽谦设下的一道坎儿。

  只要迈过去了,往后就是源源不断的好日子。

  或许这就是命中注定的吧。

  ……

  捞到大鲤鱼的喜悦,罗明珠迫切想跟杜泽谦分享,连一早上的尴尬心情都抛之脑后。

  反正她也算剖白过心意,这一茬就算过去了。以后日日相见,晚上还要在同一个房间里睡觉,若是一直抱着不自在的心情,那如何得了?

  她只是需要时间考虑得更清楚一点,但不代表要扭扭捏捏。

  “你快看!”罗明珠推门走入房间,将手里的鱼举高向杜泽谦示意,并向他描述了捞鱼的经过。

  杜泽谦只惊叹了一瞬后,便非常自然地接受了,“这么大!我在村里生活了二十多年,还从没捞到过这么大的鱼呢。明珠,你真厉害。“

  之所以不像李氏一般惊诧,是因为在杜泽谦心里,罗明珠就是非常有本事的女子。Χiυmъ.cοΜ

  不管做成何种大事,都是合情合理的,区区一条鲤鱼又算得了什么。

  罗明珠并不是喜好炫耀渴望被夸赞的人,但杜泽谦的赞美让她很是受用。

  或许是因为他的眼神和语气太诚恳了吧。

  “哎呀,一般一般,杜公子过奖啦。”她故意扬起下巴,轻轻摆了摆手。

  杜泽谦被她逗笑了,“明珠姑娘本事过人,小生万分佩服。”双手不方便拱手作揖,他便只低下头代替揖礼。

  明珠闪耀,吾心甚悦之。

  有人陪着一起搞怪,罗明珠的心情更好了。

  原以为杜泽谦是个恪守规矩礼节乃至稍显古板的谦谦君子,没想到是君子不假,却一点也不古板,反而是个开明又懂得尊重人的。

  温柔纯情,知情识趣,不会因为女人有本事就心生嫉妒而打压嘲讽,反而真诚的赞美尊重。

  这很难得。

  珍贵的人品比高卓的才学、显赫的身份更为难得。

  “你是想喝鱼汤还是想吃红烧鱼?或者清蒸也可以,待会儿我做给你吃呀。”罗明珠柔和了嗓音问道。

  杜泽谦眸光微微亮起来,“只要是你做的,我都喜欢吃,怎样都可以。”

  罗明珠眼帘微垂,唇边绽放一个深深的笑容,“……你还真是好养活……”

  ……

  这条鲤鱼最终还是被红烧了,毕竟鲤鱼不够鲜美,炖汤的话有些浪费。

  原本罗明珠打算做一道松鼠鲤鱼来着,可惜李氏听她说了做法后,说什么也不同意。

  嫌费油。

  炸这么大一条鲤鱼,确实需要不少油。而且炸过鱼的油会有一股鱼腥味儿,再用来做其他菜,味道会非常奇怪。

  如今日子是好过了不少,但李氏还是不能接受骤然变得大手大脚的生活方式。

  借着这个机会,她把昨日就想说的话说了出来,“明珠啊,娘知道你现在有本事,手里也存了不少银子。但往后过日子需要用银子的地方多着呢,可不敢大手大脚的挥霍。”

  “你跟秋菊交好,娘没什么可说的,但昨日招待他们的席面,是不是排场太大了些?”

  “那野猪虽然是你白捡的,可也差点倒霉搭上命。好不容易弄来的玩意儿,让人连吃带拿的,你是真的不知道心疼啊。”

  “你也别怪娘小气,实在是咱庄户人家日子艰难,得点好东西不容易,这心里啊,总是免不了疼得慌。”

  李氏说完轻轻叹了口气,然后小心翼翼觑着罗明珠的脸色。

  罗明珠认真听完后笑着点点头,“娘我知道了,以后会注意的。招待秋菊家这些你别不必心疼,我有其他安排。你说这些我心里有数,尽管放心就是。”

  过惯了苦日子的老人都免不了有点小气抠搜,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罗明珠并不生气。

  李氏也没说什么难听的,她没必要与之争论,敷衍着答应下来就好。

  反正等到有事拿主意的时候,还是她自己说了算。

  从小到大她就是这么敷衍忽悠爷爷的,这种套路,她门儿清。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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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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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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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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