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明珠激动的恨不得抱着野山参亲两口。

  值钱只是一方面的原因,更重要的是难得。

  百年野山参对于跑山人来说有着特殊的意义,能得到一根,那绝对有了跟人吹嘘的资本。

  罗明珠将野山参的根须捋顺,在附近撕了一大块苔藓,将其小心细致地包裹起来。

  灵泉空间的存在真的是提供了极大的便利,把野山参收进去,再也不用担心放在背篓里被压坏。琇書蛧

  收进空间时,罗明珠的心神突然看到那片空着的灵田。

  说起来,自从她意识到灵泉空间的存在之后,里面那十几亩灵田就一直空着。这些日子有太多事情要忙,她还没来得及腾出时间搞一些种子做实验。

  家中是有些蔬菜种子的,但还没到播种的季节,且都是李氏在收着。如果贸贸然去找李氏要,解释起来也麻烦。

  罗明珠原本的打算是等抽空去县城时,到卖种子的摊铺去买一点回来做试验。可惜因为太忙又太穷,一直未能成行。

  其实就算不做试验,罗明珠也能预计在空间里种东西的妙处。

  毕竟灵泉水已经如此神奇,心神沉入空间里时,也能感受到满满的灵气。在这种环境下生长的东西,肯定会有一些特殊的变化。

  只不过具体情况还需要靠实际验证摸索,光靠想象是不行的。

  这会儿看到这一大片成垄的灵田,罗明珠突发奇想,如果把野山参种在里面会怎么样?

  应该能成活吧?

  不知道空间里的灵气会不会促进野山参的生长?

  如果能吸收到灵气,那本就药效珍贵的野山参会不会品质更高呢?

  她想做个试验,但又有些犹豫不决。

  毕竟这三百年参龄的野山参实在过于珍贵,哪怕不经丝毫处理,直接卖到药铺里去,也不会低于三百两银子。

  事实上她是对大楚国的物价不太了解,对古代珍贵野生药材的价值也预估的不准确。

  就她手中这根极品野山参,哪怕在这小小的平潭县,也能卖出五百两以上的高价,而且是抢着买。

  如果能拿到府城、京城去卖,千两银子以上也不是不可能。

  这个世界上虽然是穷人多,但有钱人也不少,且都非常惜命。这样能救命的好东西,碰上不差钱的主儿,绝对是不吝惜高价收购的。

  然而也正是因为过于珍贵,罗明珠更害怕出岔子。

  万一在灵田中不能成活,或者成活之后性状发生改变,导致药效出现偏差怎么办?

  毕竟对于灵田的效果,她现在真的是两眼一抹黑。

  罗明珠蹲在那里,纠结的直嘬牙花子。

  最终她还是放弃了将野山参种在灵田中的打算。

  实在是因为她现在太穷了,好不容易碰到这么一个‘逆天改命’的宝贝,实在不能承受它出现意外的风险。

  如果是在现代衣食无忧的情况,说什么她也要拿来试试。

  在这里……还是算了吧。

  三个多小时维持着蹲地的动作,还要保持精神绝对集中,罗明珠觉得两条腿又酸又麻,直接一屁股坐到地上。

  被忽略的饥饿感再次出现,空落落的胃里开始反酸水,她急忙把放在空间里的粥拿出来充饥。

  灵泉空间内的时间并不是静止的,粥已经凉透,米汤在碗中甚至有些凝结。

  但是人在饥饿的时候,吃什么都是香的。本来已经吃腻了的粥,罗明珠三口并作两口直接喝光。

  喝完粥后,她又弄了些灵泉水喝下去,清凉甘冽的泉水下肚畅快无比,连精神都跟着为之一振。

  罗明珠舒服地长长喟叹,果然有金手指就是爽啊。

  否则在这深山老林怎么可能喝上米粥?又怎么能喝到这么清凉甘甜的泉水?

  摸了摸掌心的月牙胎记,罗明珠忍不住龇牙笑起来。

  等卖掉野山参就有钱了,以后的日子会越来越好的。

  发现野山参时已经是晌午,挖参又忙活了三个多小时,此时已经接近傍晚。

  虽然距离太阳落山还有一会儿,可老林子里本就光线不足,这会儿已经逐渐黑下来了。

  罗明珠知道必须下山了,否则天一黑,会有很多野兽出来觅食。

  她现在一没有正经武器,二没有利索身手,碰上野兽很难跑得掉。能安安稳稳一整天没碰到毒蛇猛兽,已经是绝对的好运气了。

  但她也没有打算就这样立刻离开,在下山之前,她还要在附近转一圈,顺便做上记号。

  因为她采到的野山参参龄很长,按照经验来说,一定有种子被动物带到附近,长出更多的年限稍短的野山参。

  她得去确认一下,这可都是钱呐。

  说干就干,罗明珠起身拍拍屁股上的灰尘杂草,提着酸软的两条腿,将这附近方圆二十米内快速走了一遍。

  因为只是大致摸索一下,所以速度很快,更远的地方她也没那么多时间去查看。

  果然不出罗明珠所料,就这么粗略走了一遍,仅仅方圆二十米之内,她就看到了至少十多棵大大小小的野山参。

  虽然不是棵棵极品,但最好的一棵参龄已经有几十年的样子,同样是十分珍贵的货色。

  将参龄最长的那棵系上红绳省得跑了,罗明珠不敢再耽搁,急忙在附近做好标记,顺着来时的路下山离去。

  不出意外的话,明天她还要再来一趟。

  未采的这些参同样非常珍贵,卖掉的话又是一大笔钱。如果不早点拿到手,罗明珠真的不能安心。

  下山的速度要比上山时候快很多,但危险性却并不低。

  常言道,上山容易下山难。

  因为下山时重力重心是向下的,自身作用力也是向下,不容易掌握平衡。稍不注意前冲力过大,就会发生危险。

  下山时如果速度太快,腿脚也会发酸且发抖,虽然省力却很容易失足摔倒。

  假如身上背着东西,那跌倒的风险就更大了。

  好在罗明珠有空间在手,所有的东西都被她塞到了空间里,只有那个小锄头仍旧拿在手里当拐杖。

  老林子里有树木遮挡,暗下里的速度比在外面要更快。罗明珠走了大约三分之二的回程路时,林子里就几乎快黑透了。

  睁大眼睛只能影影绰绰看到三米内的东西,再远就是一片黑。

  罗明珠心中焦急,暗道一声大意了。

  嗷呜——嗷呜——

  远处有狼叫声阵阵传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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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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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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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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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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