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英和耐心解释道:“爵位是皇上对有功之臣的封赐,主要分为公、侯、伯、子、男五个等级,公爵最高,男爵最低。
爵位又分终身爵和世袭爵,终身爵又称流爵,只有一代,身死爵消,世袭则是可以传给子孙后代。
而周家的公爵和侯爵之位都是世袭罔替,小胖可以继承我父亲的公爵位,小胖的长子也可以从他手里继承公爵位。
只要皇上没有下旨削爵,就可以一直传下去。”
云燕蓉毕竟是个长于乡野的女子,爵位离她的生活太过遥远,此前她听都没听过,即便是周志明这样讲了,她也没有任何的概念。
想起平日里在戏台子话本子上听过看过的大官基本都是王爷宰相,于是她便拿了宰相跟爵位进行对比,问哪个的官更大。
“宰相是文官,公爵是武官,文武殊途,这两者并不好拿来做比较。
大晟撤宰相设内阁,内阁首辅类似于宰相的职权,可管百官,而国公府掌管京畿二十万兵马,都能称作位高权重之人。
但是宰相不可传家,不如爵位可荫蔽后代,这样看来还是爵位更加实惠。
当然,大晟开国二百余年,自然也有一些凋敝的勋贵之族,但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他们的日子相较寻常人家还是要好过很多。
如果子孙后代有能干之辈,借着先辈的余荫想要出人头地也不是难事,最起码比寻常百姓要容易得多。”琇書蛧
这话让云燕蓉对周家的爵位有了一个大概的了解,而她听完就一个感受:这回是真捡到宝了!
两个儿子能有如此前程,她再也没有什么可担心的。
至于女儿安之,本来就是个有本事的人,现在还多了两个世子弟弟保驾护航,以后也不必担心她被欺负了。
兴奋之余,她不忘问一句:“我就是个村妇,而且还曾嫁过人,你家里真能同意咱们的婚事?能让两个儿子继承你家的爵位?”
就是县里的富户结亲,人都讲究个门当户对,我要有个一万两的家底,那就不愿意跟只有五千两家底的人当亲家。
而周家那么显赫的门第,真能认她这样一个儿媳?
周英和对此表现得很是理所当然:“他们当然同意,你这么好他们能有什么不同意的?
再说,你还给他们生了两个孙子,那就等同于捏住了他们的命脉,他们绝不会挑剔你的,而且还有我在呢。”
他牵起妻子的手郑重道:“燕蓉,不管我是东山村的猎户周志明还是威远侯周英和,我都是你的丈夫,是三个孩子的爹,不管发生任何事我都会跟你站在一边。
你不用对我的父母亲有任何顾忌,他们是你的公公婆婆,但也只是你的公公婆婆而已。
以后见面,你们如果能相处得来那是最好不过,如果相处不来,倒也不必强求,维护好面子情就行。
我有御赐侯府,到时候咱们一家人搬去侯府,关起门来过自己的日子,不必看别人的脸色。
至于我父母亲那里自有我出面,无需你过多操心。”
周英和没有说他爹娘通情达理好相处,没有说感情可以慢慢培养,没有说媳妇就得让着婆婆,而是说合则聚不合则散,不仅想好了退路,并且把责任都看在自己身上。
这话让云燕蓉彻底放下心来,甚至觉得高高在上的公侯府似乎也没那么可怕。
她无所谓是当个村妇还是当个侯夫人,如果让她选,她可能更愿意在东山村陪着爹娘孩子过悠闲自在的日子。
但是她作为一个母亲,总是想给自己的孩子争取到最好的东西。
如果儿子真有平步青云的机会,她自然是不肯放弃的。
将隐藏的身份讲清楚后,周英和又说起另外一件事来:“燕蓉,我不日就要去一趟西北。
北凉皇室既然敢派人绑架我儿,那就要做好被我报复的准备。
我这一去快则三月,慢的话半年一载都是有可能的,等我回来之后咱们就要搬去京城,你没意见吧?”
云燕蓉摇头,她能有什么意见?
她又不是个傻子,难道要让儿子放着世子的位置不要,留在东山村当个村夫不成?
周英和继续道:“小胖绑架的事情闹得挺大,你们的身份肯定是藏不住了,其实按理来说我应该现在就把你们送入京城。
可是我也怕京城里有那不长眼的人冲撞了你和孩子们,而我远在边关,根本没办法为你撑腰,所以我便想着等我把北凉的事情解决之后再来接你和孩子们入京,好不好?”
他考虑得很是周到,云燕蓉根本没有反驳的余地。
“还有一件事我得提前跟你说一下,哪里都有长舌妇,京城自然也不例外,总有一些人的嘴巴恨不得挂在别人身上,整天东家长西家短地说个不停。
你初入京城时肯定会碰到这样的人,具体要如何应付她们,你得空时可以跟徐崔二位嬷嬷请教一下,她们都曾是宫里的女官,在待人接物上面可以说是无可挑剔。
对了,记得带着安之一起去,这种事情让她多听听总是没错的。”
周英和现在都能想象到安之进京之后会听到多少风言风语,安之又不是个能受委屈的脾气,跟人干起来估计是迟早的事情。
他现在要做的就是让安之的言行举止规矩礼仪不要出错,只要安之不理亏,那什么麻烦他都能摆平。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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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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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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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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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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