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肉还好说,镇上每日里都有人宰羊卖肉,价格虽然比猪肉贵了点儿,但只要有钱就能够买到。
可是牛肉这种东西确实可遇不可求。
牛在古代那就相当于一级保护动物,官府规定,私杀牛马乃是死罪。
只有老死或者意外致死的牛肉才能送到官府指定的屠宰处屠宰卖肉。
所以即便周叔并不缺钱,大黑吃牛肉的机会也并不多。
安之今儿也没想真的吃牛肉,就是早上逗大黑时不小心让狗子信以为真,所以大黑才对她狂追不止。
她又一次强调:“周叔,我真不吃,您把牛肉留给大黑吧。”wWW.ΧìǔΜЬ.CǒΜ
大不了下次她先在屠夫那里预留些钱,只等杀了牛就给她留些肉送过来。
毕竟她是真的做不出抢狗粮吃的事情来。
周志明认真道:“安之,你放心吃吧,我昨儿买的牛肉足够多,特意买了咱们吃的份儿。”
安之问:“真的?”
“假的,一会儿你别吃,看着我们吃吧。”
听到这话,安之便确信厨房里那盆炖牛肉并不是狗口夺食。
她立马欢呼起来:“周叔,您实在太好了!我这就去盛饭。”
今儿多了两位客人,安之便舍弃了平日里吃饭的小方桌,与阿佑一起搬了张圆桌出来。
最近家里都是周志明在买菜,男人大手大脚的,只要见到荤菜就往家里搬,因此今儿的午饭便格外丰盛。
光是大菜就有红烧肉、炖牛肉、煎鱼和黄豆焖猪蹄这四样,再加上豆角炒肉片、葱煎蛋、炒青菜、拍黄瓜和两碟子坛子菜,一桌也凑齐了十个盘子,算是高规格的待客水准了。
云老爷子还是谦虚道:“孙举人,孙管家,咱农家没什么好东西,只能委屈您二位了。”
“老爷子您客气,是我们叨扰了才是。
再者说这样的饭菜已经很是丰盛,您太客气了。”
吃饭是安之最喜欢干的事情之一,她只要上桌基本就是两耳不闻周围事,一心只有饭和菜的状态。
快速吃完一碗饭后,她起身添了碗饭,回来见阿佑的饭碗已经空了。
“阿佑,要添饭么?”
阿佑摇头:“安之姐姐,不用了,我再吃块牛肉就不吃了。”
一旁的孙景澄疑惑道:“阿佑就吃这些?”
他之前就注意到阿佑的碗里只有半碗饭,吃完那么些之后就不添了,是不是太少了点儿。
“阿佑一直吃得不多。”周志明怕他追问,在桌下踹了他一脚:“吃你的饭吧,阿佑不用你操心。”
孙景澄觉得事有蹊跷,但看着周志明的眼色,他也知道此时不是问话的好时机,于是不再追问。
心事重重地吃完饭后,他立马将人拉到周家,然后询问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见阿佑第一眼就觉得不对劲,他为什么会这么瘦?
看着就跟小竹竿儿一样,都不用风吹,朝他打个喷嚏估计都能将人吹走。
他为什么就吃这么点儿饭?
这两年他发生了什么事?
你又是在哪里找到他的?”
趁着独处,孙景澄将自己的疑问一股脑地倒了出来。
孙景澄都已经找过来了,周志明也不准备继续瞒着。
“两年前阿佑失踪是被人绑架了,后来他自己想办法逃了出来。
可他只是个四岁的孩子,根本没办法自己找回家去。
他也曾去官府报案,但官府的人觉得他是疯子,威胁他如果敢乱说话就将他抓起来关进牢房。
阿佑没有能证明身份的东西,也没有钱,便只能在街上游荡,试图能遇到去寻他的人。
后来绑他的人找了过来,他不敢再露面,便藏在一家客栈的地窖里,等到半夜三更就去厨房摸些吃的,找不到食物就饿着,就这样硬生生地扛了两年。
直到我的人顺着他留下的暗号才将人找到。
据说人找到的时候浑身黑漆漆的,就跟个大耗子一般。
我的人不太谨慎,虽找到了阿佑,但不等人支援又被杀手发现了。
兄弟们虽然带着阿佑逃了出来,但那孩子也受了挺多伤。
至于他为什么只吃这么一点饭,是因为那两年将胃给饿坏了,现如今只能少吃多餐慢慢养。”
说到后面,周志明的声音已经几近哽咽,而孙景澄听完之后更是泪流满面。
他控制不住愤怒抓住周志明胸前的衣裳大吼道:“阿佑、阿佑可是师兄唯一的儿子!
他为什么会被人绑架,他怎么会过得这般艰难?
如果师兄泉下有知,他如何能够瞑目?”
“闭嘴,你想让村里的人全听见吗?”周志明一脚将孙景澄踢翻在地:“谁想他被绑架,谁又想看到他过得如此艰难?
我她娘地接到消息赶回京的时候瑞宸已经下葬了,没等我缓过神来阿佑也失踪了,再然后……
这两年我连一个整觉都没睡过,每晚做梦都梦到阿佑出事,梦到我以死谢罪,结果去了地府睿宸却不肯见我,他说我没照顾好阿佑。
如果可以,我恨不得被绑的人是我,在地窖过了两年不见天日、缺衣少食的日子的人同样是我!”
这话说完,周围一片寂静,只能听到两人压抑的呼吸声。
不知过了多久,孙景澄站起身拍拍周志明的肩膀:“周师兄,对不起,我不该对你发脾气。
我知道消息的时候已经太晚,根本来不及帮忙。
不过当我得知你也失踪以后,我就知道你一定是在默默寻找阿佑。
师兄,这两年辛苦你了。”
“滚,我不稀罕你的道歉。”周志明一把将人推开:“你现在人也看到了,可以走了。”
孙景澄像只癞皮狗般硬把自己挂在周志明身上:“我不走,我新宅子都快盖好了,只等落成我就要搬进来。
我要给阿佑当邻居,我要陪着他,照顾他,以后他去哪儿我就去哪儿。”
周志明嫌弃道:“你自己都照顾不好还照顾阿佑?
再说那不是你的宅子,那是给夫子盖的宅子,都是你自己瞎胡闹。”
孙景澄立刻辩驳:“我哪里瞎胡闹,夫子已经快六十岁了,身边必须得有人陪着,而我就是最好的人选。
毕竟夫子那么多弟子中只有我尚未成家,我可以随侍左右。”
“你当我是死人么,夫子有我照顾就行。”周志明白他一眼,最终还是没有坚持赶人:“要留下也行,别张扬,别胡闹,否则立刻收拾东西走人。”
得知自己可以留下,孙景澄立刻换了副面孔。
“这里也太荒僻了些,村子里也脏兮兮的,到处黄土弥漫,夫子定然不习惯,不如我出钱给村里修条水泥路吧。”
周志明直接喊:“孙管家,把你家少爷……”
孙景澄立马跳起来堵嘴:“别别别,我不说了,脏就脏点吧,我能……夫子他老人家见多识广,定然很快就能习惯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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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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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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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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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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