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当然不会吃大黑的羊排,是她自己掏钱买的。
不过大黑却是误会了。
它总觉得安之偷吃了自己的食物,因此接下来几天只要看到安之就龇牙咧嘴,也不准安之给它喂食。
阿佑悄悄与安之道:“姐姐,大黑很聪明的,不如咱们下次吃羊肉的时候还是避着点儿他吧。”
安之觉得自己很冤,她明明是花自己的钱买肉吃,为什么要跟做贼一样。
再说了,即便她真的躲着吃,可羊肉的味道那么重,就大黑那个正宗的狗鼻子,怎么可能闻不出来。
阿佑听完也觉得有道理,他很快给出另外一个建议:“安之姐姐,要不你最近还是别吃羊肉了吧。”
安之……
她并不想接受这个提议:“大黑爱生气就生气吧,反正这样肉我是吃定了。
我不仅要吃,还得天天吃,当着它的面让它看着我吃!”
于是为了一口羊肉,安之暂时跟她最好的玩伴(之一)分道扬镳了。
不过接下来她很快就没有精力跟大黑斗气了,因为她的养鸡场终于盖好了。
安之看着整洁宽敞的养鸡场表现得很是满意,现在万事俱备,就等着看两只母鸡能不能孵出小鸡仔了。
如果真的能够成功的话,那她就可以接着孵,争取能够在冬天来之前再添一百只小鸡。
在等母鸡的消息的同时,她也没闲着,开始着手养蚯蚓。
养蚯蚓主要有三个关键点,一是土壤,二是温度,三是湿度。
安之先是将泥土、牛粪、锯木屑、糠皮、杂草烂叶都搅拌在一起调配出适合蚯蚓生存的土壤,然后在鸡窝与后山的间隙中挖了几个浅坑,将这些土壤扔进去,再洒上水进行搅拌,到土壤粘手但捏不出水来为佳。
做完这一切,她又找来干草盖在土坑上。
蚯蚓喜湿喜暗,盖上草不仅能给蚯蚓创造适宜的生存环境,还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恒温恒湿的作用。
蚯蚓最合适的生存条件是十五度到三十度,温度过高或者过低的话他们就会停止繁殖甚至死亡。
其实养殖蚯蚓最好的季节是在春天,但她的养鸡场马上就要投入使用,安之也只能硬着头皮上。
好在现在早晚的温度都比较适宜,只是中午那会儿温度会比较高,安之只能看看能不能想其他办法来解决,再不济她就上异能,就不信养不活这些小东西。
将蚯蚓的养殖坑准备好之后,安之下一步便开始收集蚯蚓种。
安之的方法很简单,她将村里五到十岁的小娃儿全部叫到一起,说自己要收蚯蚓,活的那种,一个铜板买二十条蚯蚓,有多少她便要多少。
孩子们听说安之愿意拿钱买蚯蚓,立马一哄而散。
他们平日里闲着无聊,可没少挖蚯蚓来玩,现在得知蚯蚓能够拿来换钱,自然是抬脚就跑,只怕自己跑晚了便错赚钱的良机。
就这样,安之用一天的时候收获了近千条蚯蚓。
而她这样高调的动作自然也被有心人看在眼里。
那些人都猜测安之挖蚯蚓应该是为了养鸡,只是不知道是怎么个用法,但不管怎么用,先将蚯蚓挖回来总是没错的。
一时间,村里好些人家都开始四处挖起蚯蚓来。
人多动静大,这事儿自然瞒不过安之的眼睛,但她却并不当回事。
首先,村里人根本不知道该如何养蚯蚓,其次,就算他们真的折腾出来了,那也是他们的本事。
安之虽说要赚钱过上好日子,但其实她家的日子在村里已经是一等一的好了。
这里多的是比她家穷的人,她犯不上也做不出断别人的财路这种事情来。
她现在只一心等着小鸡出壳。
两只母鸡抱窝已经有二十天,成果究竟如何,就看这一两天,因此安之恨不得住在山洞或者地窖里面。
……
“出了出了,安之姐姐,小鸡出来了。”
兴许是第一次见到这种场面,阿佑平日里清冷的小脸上此时满是兴奋。
如果不是怕惊扰刚从蛋壳里颤颤巍巍爬出来的小家伙,他估计都要惊叫着跳起来了。
“看到了看到了,阿佑,我成功啦,哈哈!我太厉害啦,夏天我也孵出小鸡来了。”
如果说阿佑的兴奋是因为亲眼见证新生命的诞生,那安之的高兴一定是因为看到了源源不断的钱财向她滚来。
鸡生蛋蛋生鸡,如此循环个几次,发家致富指日可待!
最终,地窖和山洞里的两只母鸡总共孵出了四十六只小鸡,这个结果让所有人都大吃一惊。
云老太太看着毛茸茸的小鸡仔忍不住感叹:“今年春咱家孵小鸡时,也没有这么高的出壳率。琇書網
安之,你养鸡的本事真的越来越厉害了。”
听到这话,安之不免有些心虚。
哪里是她养鸡的本事高了些,明明是因为她有了异能,母鸡和鸡蛋得了她异能的加持,所以才有如此高的出壳率。
她甚至有预感,这四十六只小鸡仔肯定都能养活。
……
有了第一次成功的经验,安之立马又从家里抓了三只母鸡连带六十个受精的鸡蛋送去了山洞。
等这三窝鸡蛋孵出鸡崽后,她就能凑够一百只小鸡仔,只要在冬天来之前将鸡仔养大一些,它们就能安全无虞的过冬。
而明天开春稍微暖和些,这些半年左右的小鸡仔就可以开始下蛋。
只要一见到收益,她立马将养鸡场再扩大一倍,春天再孵一百只左右的小鸡仔,这样她的养鸡场也就慢慢能见成效了。
一心惦记着发家致富,安之颇有些两耳不闻窗外事,直到这天三丽找上门来,安之才知道村里出了件热闹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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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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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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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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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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