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郑茂学郑安之>第四十四章 要男人有什么用?
  第四十四章

  李氏的话引得旁人倒抽气:“你说那什么兔,是个什么东西,怎就值那么多钱?”

  “那叫卧兔。”李氏一副看土老帽的样子:“卧兔就是富贵人家的太太冬日里戴在头上保暖的东西。

  我家杏儿在燕蓉家里得知了这个东西,燕蓉又教她做了,她便拿去卖了。

  至于怎么会这么值钱,这我可不知道,你得去问那绣纺。”

  听说这卧兔是春杏在云燕蓉那儿学来的,众人的话题便又回到了云燕蓉身上。

  “燕蓉那手艺真是没得说,你瞧他们一家子,不种田不种地,都靠燕蓉一人养着,竟也咬牙养出来一个秀才。

  只是燕蓉性子也太硬了,眼看着好日子就要到手了,却白白便宜了旁人。”

  “是啊,就咱们这几个人在,我也说句掏心窝子的话,没有燕蓉,那郑秀不会有今天。

  但正是因为这样,燕蓉才更加不能轻易放手啊。

  不然她前面那么多年的付出可不就白费了。”

  “我最搞不懂的是燕蓉非要带着安之,还把安之改了姓,你们说她是怎么想的啊?

  如果没有女儿,就她这容貌身段,想要再嫁人不要太容易,可现在就真不好说咯。”

  眼见话题越跑越远,李氏赶忙将话题拉回:“即便是和离又怎样,和离她也不亏。

  郑秀才要真想要有出息就还得往上面读,考上举人才真正算是出人头地。

  不然就他当秀才赚的那些钱,还不如燕蓉呢。www.xiumb.com

  要我说啊,燕蓉和离也挺好,正好少了个男人花她的钱。

  燕蓉有那手艺,又不用供着男人读书,赚的钱足她吃香喝辣过一辈子。

  你们是不知道吧,今儿城里绣庄是专门来请她去干活的,说是没人能干,就只能是她。

  你们就说说,你们要是有这一手本事,还要男人干什么?

  不用看人脸色,可以随时陪着爹娘,自己一个人想干啥干啥,这样的日子不好过么?

  你们看她虽然二十多了,但脸嫩得跟个新媳妇差不多,哪天她要是真想找个男人,只要招招手,保证一群人贴上去。”

  众人都被李氏所描绘的这种好日子给狠狠惊艳了,话锋一转都开始羡慕起云燕蓉来。

  李氏……

  这群人会不会抓重点啊,她想要表达的明明是城里的绣庄专门来请燕蓉干活这事儿!

  好在这群人里也还是有“聪明人”,有人问:“嫂子,今儿来的那马车真是接燕蓉去绣庄干活的?”

  “那怎么不是?”

  李氏不满有人怀疑她的话,眉头一拧信誓旦旦道:“今儿来接她的车夫我可认识,就是绣庄的人!

  之前我陪我家杏儿去送绣品的时候见过,那两个同来的绣娘我也是认识的,我家杏儿今天还跟她们说话了呢。

  不然我怎么知道那活计非燕蓉不可。”

  这话总算将话题拉上正轨,大伙儿都开始讨论到底是什么样的活计,竟然派了马车来接燕蓉。

  又开始想着燕蓉能从这一单里赚多少钱,有人猜三两,有人猜五两,有人猜十两。

  “从县城里到咱们村,马车跑个来回都得几百文了,如果不是大生意,人家派个骡车来,或者捎个信让燕蓉自己去县城就是,何必这么折腾。

  所以我猜啊,这定是笔大生意,那没个十两八两的怎么叫大生意。”

  这分析倒也似模似样,再加上有李氏的推波助澜,于是大家都认定云燕蓉这一趟出门能赚十两银子……

  随着天色渐晚,榕树庄闲聊的妇人都得回家去做饭了。

  而随着人群散开,云燕蓉出门去赚大钱的消息便以风一般的速度传播开了。

  大家都被十两银子震惊,之前那些不正经的谣言倒是不攻自破。

  春杏送给她娘的耳环也曾引起小小波澜,不过在十两银子的对比下,很快就消散不见。

  安之是在他娘走的第三天才听说了十两银子的生意。

  她本想否认来着,可看到问话者一脸坚定的表情,她最终还是默认了下来。

  十两就十两吧,总好过旁人因为好奇心不停挖掘而挖出二十两要来得好。

  而得了安之的默认,这个消息便犹如板上钉钉一般再也无法反驳,一时之间,东山村除了养鸡潮流之外又开始了刺绣流……

  虽说主角云燕蓉是不在家,但是云燕蓉的师傅云老太太在家呀,而且人家可是在大户人家长过见识的,那可是真正有水平的人。

  瞬时云家又成了村里最受欢迎的地方,云老爷子都忍不住感叹,再这么弄上两回,估计门槛都要被踩踏了。

  但这件事对安之却没什么影响,她现在一直扎在村尾的鸡圈。

  经过几天的抢工,两亩荒地已经被大概整理了一番,竹篱笆也已经在打了,估计再有一天鸡圈就能整理完。

  安之本着不浪费的原则,还在荒地里挖了好些坑,准备用来种桃树。

  桃树开花好看,结果能吃,即便果儿不好吃那也能作为有机物用来养蚯蚓,而且桃树生虫,正好可以给鸡吃。

  安之觉得自己实在是个会划算的人。

  她正捉摸着还有没别的东西能够一举多得时,尚未修好的养鸡场却来了个不速之客。

  ……

  安之盯着对面的男人双眼都能冒出火星子来。

  “说吧,有什么事。”

  这是自打郑茂学从家里搬出去之后,安之第一次见到他。

  但她发现,她对郑茂学的厌恶并没有随着时间和空间的推移而产生变化。

  郑茂学看着安之也是一脸不悦:“你这是什么态度,我是你爹!”

  “呵呵,现在想起给我当爹来了?

  我生病的时候、我要花钱的时候、我被人欺负的时候我爹都跟死了一般毫无动静,现在怎么又出来了。

  诈尸么?”

  “你……”郑茂学又一次被安之激怒,举起手就要打人。

  安之这回可不怵他,直接高喊一声:“大黑救我!”

  在不远处玩耍的大黑听到动静立马窜了过来。

  它飞速冲到安之的面前站定,对着郑茂学就是一阵狂吠,恐吓之意不言而喻。

  郑茂学被突然冒出来的黑东西吓得连退几步,撞到身后的大树才停下来。

  他看着那只仰起头来跟安之一般高的怪物,吓得竟把之前要说的话都给忘了。

  “你…你让它走开!”

  安之懒得理他,扭头就准备走人。

  但转念一想,这渣男跑来找自己定是有屁要放,若是让他将屁放了,之后少不得还得骚扰自己,而自己有可能还会再次见到这个恶心的烂人。

  想到此,安之又停下脚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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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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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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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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