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郑茂学郑安之>第四十章 买地
  旁人为什么不去养鸡?

  自然是没办法取得安之这样的成果。

  安之解释道:“娘,首先不是谁都有你闺女这么好的运气,养的小鸡仔基本都能养活,并且养活之后还能这么肯下蛋。

  其次,不是谁家都跟咱家似的,有那么大一个后院用来养鸡,并且每天跟伺候祖宗似的,给它们打扫鸡圈,去外面给它们找食物挖虫子,还舍得用白花花的银子给它们买糙粮吃。

  最后,也不是谁都跟我似的有这么好的祖父,能够找到一个稳定且不压价的买家,根本不用愁鸡蛋的销路。

  是这么多的条件组合在一起,我才能赚钱。

  更何况,我赚的每一分钱都存了起来,我的花用全是家里的。

  即便别人能跟我一样赚钱,也没办法像我一样存这么多。”

  听了女儿头头是道地分析(主要是十二两银子),云燕蓉承认她对女儿的养殖计划有些心动了。

  她不是不知道女儿养鸡赚了些钱,但却从来没算过细账,并不知道女儿的收入竟有这么高。

  要知道村里两年能赚十二两银子的人家并不多,并且那可是一大家子,而安之从始至终都是一个人。

  如果真的如安之所说能将养鸡场发展到两百只鸡的规模,即便鸡崽的存活率跟下蛋率都降低一下,那一年也能赚个二三十两银子。

  到时候拿这些钱给女儿买田也好置铺也罢,那都是能生钱的好东西。

  其实如果老爷子没生病,这些东西她都能帮女儿置办上,但现在事情已经发展至此,那么女儿能自己赚到自然是更好,这也能减轻她的一些负担。

  安之见她娘不说话,便又继续道:“我除了养鸡赚的钱,还有历年来祖父祖母跟您给我的压岁钱以及零花钱,大约也有五两,这里便有十六两。

  我准备先买上两亩地,然后请人帮忙大概收拾一下,再围个篱笆盖个鸡舍,应该就差不多了。

  这两亩地我打算养一百只鸡,之后再视情况而论,如果能赚到钱我就再买两亩地。”

  至于为什么是买地而不是租地,安之表示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这种赚钱的门路还是窝在自己手里比较好。

  当然,如果她以后有能力拉村里人一把,她绝不会吝啬,但前提必须得是她自愿的。

  云燕蓉提醒她:“你可知那是荒地,并且离水远,除了养鸡之外基本没有其他的用途,如果这鸡养不成,你那地可就砸手里了。”

  安之胸有成竹道:“娘您放心,肯定不会砸手里。

  养鸡我可是专业的!”

  云燕蓉有心让女儿闯荡一番,便也没有多加阻止。

  横竖就算这生意亏了,也没有亏她的钱……

  安之说服了她娘,又如法炮制地说服了两个老人。

  云老爷子甚至表示,若是鸡圈那边忙不过来,他可以去帮忙。

  安之可不敢让祖父帮忙干活,但有件事还真得他老人家出面。

  “祖父,吉祥酒楼的李掌柜虽说咱家有多少鸡蛋都直接送去,可我这边如果真的加大了量,还得劳您跟他打声招呼。”

  云老爷子道:“这你放心,我去跟老李说。

  他在县城可不止有吉祥酒楼这一个产业,就我知道的便有六个早餐铺子和四家小馆子。ωωω.χΙυΜЬ.Cǒm

  如果老李那里实在吃不下,我还能给你找其他酒楼,你安心养鸡就是。”

  得到全家人的支持后,安之便带着祖父一起去村长家,商量着在村尾买些荒地。

  刘向荣听完云家爷孙俩的来意后,既诧异于云家人宠孩子的程度,但也惋惜自己做不成这个生意。

  要知道买荒地的钱虽然得交给衙门,但他在中间多少还是能吃到一些油水的,云家在这种事上面一直不小气。

  “老云,我实话与你说,咱村子后面那一片荒地都卖出去了。

  你看咱村子西边那块地行不,西边那片荒地虽然不肥,可你家是用来养鸡的,我看也没啥影响。”

  安之不想要西边那块地,那边当路,安全性绝对没有山脚下的荒地好。

  她试探着问:“刘爷爷,我能不能跟您打听一下,山脚下的荒地都有谁家买了啊。”

  总得试试看能不能从旁人手里将地买过来,哪怕加点儿价也不是不能接受。

  刘向荣却摇了摇头:“安之,不是我不愿意帮你,只是我之前曾答应过,不能透露他的信息。”

  安之没想到自己的养殖计划做得如此周全,结果却在第一步翻车了。

  从村长家出来时她显得万分沮丧。

  不过云老爷子却比他乐观不少。

  “安之,村长既然要保密,我猜这块地应该是一个人买下的,怕动静太大引来旁人的关注,所以才要秘密行事。

  可山边那片荒地全部加起来最少有二十多亩,你觉得咱们村有多少人能够买得起那块地?”

  东山村离县城有大几十里地,也没有什么超群拔萃的好东西,他并不觉得会有哪个有钱人来这里买地,所以买主十有八/九是村里人。

  “祖父!”安之闻言立马兴奋:“您真聪明,您是怎么想到的呀?!

  咱们现在只需将村里的有钱人排查一遍,大概就能猜出他的身……

  不对,兴许不用排查,我猜到他是谁了!”

  老爷子一挑眉头:“哦?说说看,你觉得是谁。”

  “是周叔。”安之很是笃定:“咱们村只有他表现出了对村尾那块地的兴趣,甚至还将房子盖在那里。

  而且他在外面打了那么多年的仗,肯定有一定的积蓄。

  他跟本家的关系不好,定然也不想让人知道他有多少钱,所以才会让村长保密。”

  云老爷子不赞同也不反对,只含笑看向她:“那你打算怎么验证你的猜想呢?”

  “开门见山直接问!”

  安之的步伐明显轻快起来:“祖父,我要去周叔家,您要跟我一起去么?”

  老爷子摇头:“我就不去啦,天色不早,我得回去做饭了。”

  ……

  虽说要开门见山,但安之并没有莽到见面就问。

  她虽自认跟周叔的关系不错,但是不知道对方是不是也这般想,所以还是得留点转圜的余地。

  “周叔,我准备在村尾买一两亩荒地用来养鸡,但是村长却说这一片的荒地都有人买下了。

  我想问一下,您住在这一片,有没有听说过这个买主的消息啊?”

  安之觉得这个说法还是挺委婉的。

  只要周叔说不知道,那不管是真不知道还是不想透露买主的身份,她都不会再多问。

  而周叔如果承认买主是他,那么自己就可以更进一步发问。

  真正做到了进可攻退可守。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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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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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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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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