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走得静悄悄,只和陶眠道了别,没有惊动山下的人。
那日荣筝走后,他们回到观中,四处寻觅黄答应的影子,却怎么都找不到鸡。
找了半个时辰,陶眠说别找了。黄答应只是离开这里,在山中的某一处静静地卧着,直到死亡来临。
它不会被任何人找到。在地上一粒未动的米,就是它无声的道别。
荣筝走了,黄答应也走了。
很快,元日也要回到京城。
他担心陶眠自己一个人在山中不便,想把他一起带去王城。
但陶眠摇摇头。
“元日,一个人的日子,我是过惯了的。”
他轻松地说着,元日却莫名地感伤起来。
“别这么容易难过,”在临行之际,他拍拍少年的肩膀,“你将来走马上任,也是要肩挑一方百姓的父母官。一味地伤怀,会变得软弱可欺。”
新科状元年纪轻轻,还没有脱去少年气。听陶眠说“软弱”二字,不禁为自己辩解。
“我只是容易共情,心思敏感罢了……”
陶眠把手收回来,笑眼望他。
“共情不是坏事,但你要把你那颗敏感的心藏起来。元日,山下的人都戴着假面,手中拿着刀子,不要向他们轻易敞开你的真心,那只会使你伤痕累累,鲜血淋漓。”
“陶师父……”
“不过,也别太担忧。”
陶眠又怕他过分天真,轻信于人,又担心说得太过,就要磨损他的一腔热血,叫他太早变得世故圆滑。
左右为难啊……
他到最后,只能告诉元日——
“你永远有一条退路。元日,在山外过得不开心了,就回到我这里来吧。出世还是入世,无非是一次内心的转向。”
“好。”
“既然都选择做官了,就要做个好官。无愧于天,无愧于民,无愧于心。”
“元日谨记。”
少年郑重地点了点头,最后与陶眠道别。琇書蛧
离山的路,还是那条狭窄幽长的黄沙小路。元日骑着骏马,那是多年前,陶眠送给他的那匹小黑马,如今已经长成了威风凛凛的模样。
仙人站在盛开的桃树下,挥手与少年作别。
骏马载着意气风发的状元郎,一路至王都。
路途颠簸遥远,就像元日一生颠沛跌宕的仕途。
元日走后,陶眠又恢复了原本的生活。
每日浇浇花,松松土,给山里的徒弟们带点好吃的,和他们说说话。
金手指暂时未出现。不出现是好事,陶眠近来还真没什么心情,去迎接新徒弟。
笼子里养的三只鸡,先后随他的弟子们去了。
大鹅、狗兄和猫兄,也都不在了。
窗前飞来又飞走的圆胖麻雀,不是他曾经养过的三百岁麻雀。
飞天蟑螂倒是坚挺了一段时间,最近也耐不住寂寞,不知道都出走到了何方。
……可能也是他最近下的蟑螂药比较管用。
桃花山的日子宁静安然,陶眠偶尔一个人把竹榻搬在树下,双手垫着后脑勺,两脚交叠,脚尖轻点。
一边眯起眼睛数树叶间漏下的阳光,一边挂念千里之外的元日。
元日这个官当的并不顺利。
起初还算顺风顺水,他是新科状元,又有蔡伯从中斡旋,京城那边有人帮衬。
元日在翰林院供职,还多次受到天子的赏识。
这些事都是蔡伯与陶眠闲聊时提到的。元日知道陶眠不喜朝堂政事,在往来的信笺,中,极少与他提及,只是说自己这边安好,再问陶师父好不好。
元日向来报喜不报忧,日子久了,陶眠的心底就不踏实,只得与蔡伯聊聊。
蔡伯倒是劝他放宽心。
“元日算是我看着长大的。就算拼了我这条老命,也要助他,闯出个名堂来。”
蔡伯都保证到这份儿上,陶眠自然不好再说什么。
元日考中状元,又做了官,还有点说不清道不明的深厚背景。如此优越的条件,给他说媒的人,几乎要把门槛踏破。
但对于这些热情的媒婆,元日一概谢绝。偶尔有长辈给他介绍,他也总是笑笑,把话题岔开。
陶眠对此事有所耳闻,但他也不愿催促元日。蔡伯倒是着急。
这回规劝的那个人,反而变成了陶眠。
“元日心里有谱,我们这些老家伙,就别跟着瞎操心了。”
从蔡伯与人相识,也过了十余年。这么长的时间,陶眠的容貌都没发生变化,蔡伯多少能猜到些真相。
但他从未深究过,只把陶眠当作关系很近的忘年之交。
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他说忘年交,倒也没错。
陶眠说元日的缘分未到,只是还没有契合的人出现。等到那个人出现,不用谁开口,自然水到渠成。
要不怎么说仙人说话灵呢。
没多久,陶眠就发现,元日的信中,时常出现一个女子的名字。
这位女子姓夏,名晚烟。据蔡伯介绍,是夏将军家的长女。
不过这养尊处优的长女自幼身体孱弱,本来到了年纪应该被送入宫中,却因为前一夜感染风寒,咳嗽不止,不得不选择放弃。
这感冒来得可真蹊跷——陶眠当时从蔡伯口中听到这件事,第一反应就是如此。
这位夏小姐,看来是个聪慧机敏的姑娘。
不愿做被囚禁的鸟儿,宁可让自己被人指指点点,年纪渐长也无惧。
但身体差也是真的,元日在信中不止一次提到过。
蔡伯对这位夏小姐评价很好,他极力撮成这桩亲事。
陶眠倒是不在乎什么门当户对,他只关心元日的感受。
元日一两年能回一次桃花山,短暂地停留几天。
回山的日子,也只是帮陶眠忙些浇花煮饭的活计。
元日在忙活,陶眠就坐在竹椅上,盯着青年挺拔的背影,看他忙前忙后,突然问了句——
“元日,那信中的神秘夏小姐,如何?”
元日背对着他,正在劈柴。一斧子下偏了,喀嚓,木头飞出去,斧头却嵌进了木墩内。
“夏小……晚、晚烟她,很、很好的。”
连一句话都说不利索,还没聊几句话呢,耳根就通红。
陶眠一怔。
看来是陷进去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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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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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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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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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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