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穆之的眉头紧锁:“你的意思是,如果城中鲜卑人投降议和,就作为大晋百姓安置,教他们汉话,以后分散到各个村庄。。如果是鲜卑人抵抗到最后,拒不投降,那破城之后,就举城为奴?跟临朐之战时的燕军战俘处理一样?”
刘裕点了点头:“是的,这是战争法则,如果是按一般的规矩,甚至是要让大军屠掠几天,就象刚才兄弟们想要的那样。我能禁止他们屠城杀人,已经很不容易了。要知道,如果是经过了苦战和强攻才破的城,那将士们杀红了眼,是很难控制住的。”
刘穆之叹了口气:“兵者,真是凶器也,历代君王不敢轻动,也是有原因的啊,战争会让人失去人性,变成野兽。所以还是得想办法让慕容兰取得城中的控制权,然后再谈出一个她和鲜卑军民都能接受的方案,你刚才的那个教全体鲜卑人读书习字,然后散入各汉人村庄的提议,我觉得很好,但最好不要开始就提分部落的事。”
刘裕的眉头一皱:“你怕这样提,鲜卑的那些部落首领和贵族会反对?”
刘穆之点了点头:“是的,对他们这些贵族和大人来说,部落里的族人就是他们的财产,就象世家高门的庄园和庄客,决定着他们是不是能继续当人上人。而且这些胡人的部落,往往是几百年来都是一家一姓统治,就象我们中原的一个小王国,曹操当年没办法把他们匈奴各部分离,恐怕也有这方面的考虑。”Χiυmъ.cοΜ
刘裕摇了摇头:“要按你这么说,我们就没有办法把这些部落分离,把各家各帐分散到整个大晋各地了?”
刘穆之笑道:“不,我的意思是,这个事不能急,起码不要在攻城的时候作为和议的必须条件提出,谈判这种事,需要站在对方的立场上去考虑,普通的鲜卑百姓只想活命,但是真正掌握权力的鲜卑头人和贵族们,肯定是想继续拥有自己的权力和族人,要是这些都没了,可能宁可死战到底,所以,我们到时候需要尽量稳住这些鲜卑贵族,许诺他们继续保有族人,等他们投降之后,落入我们手中,到时候再按你想的行事。到那个时候,他们也没有办法反抗了。”
刘裕的眉头一皱:“这样是不是失信于人,失信于天下?不太好吧。”
刘穆之勾了勾嘴角:“没有失信啊,破城之后让他们继续保有部落,然后按部落为单位,分成十几个学校去集中学习汉话,这期间大概一年左右时间,让他们分置在鲁南的各地,也让汉人老农来教他们耕作之事,等学完之后,要授田分地了,这时候再分散他们的部落,因为,一个部落几百帐人,而我们大晋一个县有的还不满千户呢,总不可能整个县都分给他们一个部落啊,那到底是谁灭谁的国呢,这个村分个几百亩地,那个村允许落个三五户,这个道理应该胡人到时候学了种地就会明白,哪怕是几个部落大人反对,普通族人也不会跟着闹了。”
刘裕笑道:“这倒是,其实从我在草原上的经历,知道这些胡人如果要他生产的话,对我们汉人的农耕是非常羡慕的,至少比在草原上那种看天吃饭,没有任何保证的游牧生活要强。如果能把他们收编,跟汉人百姓一样对待,不再以当兵从军为赋役,要用自己的双手劳动吃饭,那肯定是所有人都想选择农耕种地的,这不是几个部落头人可以左右。至于这些部落大人,我觉得到时候也可以安排一些官职,但尽量要把他们和自己原来的族人分开,避免他们继续接触的机会,然后让他们的子侄入太学和国子监学习,以为人质。”
刘穆之笑道:“你看,这些办法不用我提你都想好了,其实只要这些鲜卑人出了广固城,那就好办,败军之将,不可以言勇,失了坚城和国家,也没有武器的鲜卑人,也没什么反抗的条件了。慕容兰一直想要胡汉和好,真正地成为一家人,让她的族人能永远在中原留下,我想,这应该是一个最好的解决办法,她没有理由拒绝了。”
刘裕勾了勾嘴角:“不一定,这样做还是灭了燕国,还是让她祖先们建立的国家不复存在,以前她跟我也提过这事,以她的意思,更是希望保留族人作为整体,让慕容超自去帝号,给个燕王的封号,就象以前西朝时册封慕容部落那样。或者说,象曹操分南匈奴为五部,但仍然保留单于这个称号。”
刘穆之摇了摇头,叹道:“这样仍然是致乱的根源,不把部落分离,还保留着首领,那就会在乱世时再次作乱,这点有刘渊的先例在,慕容兰是明理之人,不应该不明白。再说了,燕王这个封号可以保留,继续给慕容超,作为他们一支祭祀祖先时的一个交代,但绝不可能继续给他们几十万鲜卑子民继续归附慕容超,继续认他为首领。入我大晋,他们的君主就不再是慕容超,而是大晋的皇帝司马氏,这点不能有任何的动摇,哪怕谈判时,也是要坚持的。”
刘裕笑了起来:“能这样的话,当然最好,其实,只要能拿下黑袍,不让他出来坏事,这个条件,我想无论是阿兰,还是慕容超,都可以接受。至于慕容超的处置,你有什么好的建议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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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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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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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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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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