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容超的眉头紧锁:“按国师的意思,刘裕这一招,是用来保护侧翼,而不是进军?”
黑袍若有所思地说道:“不错,我们大燕慕容氏的铁骑,世人皆以为是正面甲骑俱装突击,威力无比,无人可挡,但实战中,多是正面以连环马阵或者是步兵相持,铁骑多是从侧后方突击。突击之前,战马拖枝扬尘,烟尘漫天,敌不知我从何而来,只觉得四面八方都是敌骑,无可抵挡,连死都不知道是怎么死的。”
“由于历来与甲骑对阵的敌军,鲜有活口,时间越来越久,甲骑俱装就成了神话,连具体的战法也不为外人所知。但刘裕似乎已经掌握了这个战法的奥秘,提前在两翼布阵。”
说到这里,他一指城外,十余里处晋军的大阵,说道:“行军之时,为防敌军突击,往往是辎重大车居于两侧,掩护中间的士兵,但列阵作战之时,则是要大车留在后方,作稳定营栅之用,这是兵家常法,人人皆知。”
“但现在的晋军向我临朐城来,明显是为了决战,他们从过了大岘山后,就没有立营,现在背后是巨蔑水,前方是临朐城,连营寨也不设,看起来,是想要学韩信,项羽,与我们背水一战,有进无退了。大车作为两翼,当是防我军骑兵突击而用,并非是平时运粮。”
慕容超哈哈一笑:“连大营也不要,那是自寻死路,我军现在有十四万大军,兵力超过晋军的两倍以上,他们既然主力在两翼,那我们不妨直接用铁骑正面冲击,把他们的前锋击垮便是。”
贺兰卢点了点头:“陛下所言极是,国师,我看这晋军的两翼兵力非常雄厚,都有万人以上,而前锋也只有万人左右,中央看起来多是辅助部队,想要接应四方都不是太容易,不如我们反其道而行之,直接以强力部队突击他们正面,只要正面一破,他的两翼护得再好,又能如何?”
黑袍的眼中光芒闪闪,沉吟不语。
公孙五楼向着自己的哥哥公孙归使了个眼色,公孙归连忙道:“国师,如果你不舍得出动甲骑俱装,那不如用轻骑兵先行攻击,以试探敌阵。”
黑袍想了想,说道:“敌军摆开这样的阵型,暗藏杀机,两翼的部队列阵而前,以大车护住侧翼,但前军可以随时支援中央的前锋部队,前锋距离两翼突出三十步左右,顶在前面,一线皆为重甲长槊,弓弩手混在中间,如果我们以轻骑试探,想必会在对射中处于下风。”
公孙归不服气地说道:“我军驰射,名扬天下,即使是北魏军队也多次败在我军的箭雨之下,晋军方阵看起来多是槊手,又能有多少弓箭手?国师,末将不才,愿意率五千弓骑兵前往,先行射击敌军,杀杀他们的锐气,也试试他们的成色。”
黑袍勾了勾嘴角:“公孙将军,你既然不信我的判断,那不妨亲自前往一试,给你五千轻骑,三通鼓后,出阵掠射,记住,不许突击敌阵,如有违令,定斩不赦!”
公孙归哈哈一笑,行了个军礼,带着三个部将,一路小跑地溜下城去,慕容超问道:“国师,为何不允许公孙将军突击敌阵呢?以前的驰射破敌,不都是利用箭阵打乱敌军的前锋,然后驰骑突击吗?”
黑袍摇了摇头:“北府军是天下精锐,敢以这区区万人为前锋,重兵护住两翼,那一定是对自己前军的作战能力,有充分的信心,我不认为只靠五千弓骑就能真的击溃他们。不过,让公孙将军试试也好,也能看出敌阵的虚实。”
公孙五楼骄傲地说道:“国师,我大哥的这五千部下,可是大燕的精锐,几个月前可是横扫晋国的江北六郡,一路横扫,直取盱眙呢,从没有遇到过敌手,你且好好看,他们是如何击破晋军前锋的。”
黑袍冷冷地说道:“公孙将军,这么快就忘掉昨天的事情了吗?上次突袭得手,打败晋国的地方州郡驻军,不代表碰到北府军主力,也能同样如此,我相信很快,你们就会见到敌军的实力了。”
晋军大阵,前军。
刘敬宣骑着黑龙战驹,重铠之外,披着熊皮,不戴头盔,整个脑袋都套在那熊口之中,这让他看起来,仿佛是一只骑在黑马之上的巨熊,他的目光冷冷地看着前方,那海洋一般,横向列阵二十余里,布于临朐城下的燕军大阵之中,来回驰骑,鼓角喧天,而前方的步阵,正迅速地向着两边移动,辟闾道秀的眉头一皱:“好像是敌军骑兵要出动了。”
刘敬宣点了点头,一举右拳,身后的传令兵们迅速地扬旗吹号,刚才还稳步向前的军阵,所有的将士几乎同时收住了向前的步伐,停在原地,看着五里之外的敌军大阵之中,来回变化。
刘敬宣看了一眼对面,数千骑兵,冲到了阵前,开始布阵,他们或五六十骑,或百八十骑一群,多是皮帽兽袍,少数人装备了硬皮甲套在身上,人人手中持着复合骑弓,左右两侧的马鞍之上,挂着至少两个箭囊,不少人开始用各种嚎叫之声给自己打气,一片狼号之声,响彻大地,而一面“公孙”字样的黄色将旗,从城门处驰出。
辟闾道秀惊呼道:“是公孙归的兵马。”
刘敬宣轻轻地“哦”了一声:“就是公孙五楼的哥哥公孙归?”
辟闾道秀正色道:“不错,正是此人,他跟那个只会拍马的弟弟不同,在燕军中,也算是一员勇将了,而部下多是以前燕国宗室慕容法的部下,可谓精锐,虽然多是弓骑兵,但速度非常快,上次掠夺大晋的江北的,正是这支部队,将军,不可轻敌啊。”
刘敬宣的眼中闪过一丝冷芒:“好极了,冤家上门,正好给我们报仇的机会,道秀兄弟,这回你就好好看看,我们北府军是怎么打仗的!传令,按计划行事!”
m.xiumb.com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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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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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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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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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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