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羡之咬了咬牙:“我就是想这些事情想得太晚了,才会家破人亡。寄奴哥,以前你叫我在吴地建立自己情报组织的时候,我就问过你,究竟为何,是为了对付黑手党还是天师道。如果这两大强敌可以消灭,那是不是可以用来助自己走得更高更远。你那时候却说,你是一心为国,想要除掉奸贼。我信了,所以我这些年虽然全力地发展我的情报组织,但我的力量太小了,我只是一个县令的儿子,我没有那些世代忠仆,没有强大的情报力量,就是陈遗这些人,也多是那些活不下去的庄丁,佃农,给我所救,因为感恩而成为我的手下,他们有忠义之心,却没有可以控制吴地的眼睛,耳朵。”
“我原以为我经营十余年,已经很了解天师道,很了解黑手党了,可是这次他们真正地发动之后,我才发现,我的力量是这么微不足道,几万妖贼的动向,我一无所知,甚至他们登陆攻城,我连逃命的时间几乎都没有,要不是沈云子有意放我们走,这会儿我早就和先父兄一样,进了人家肚子了。寄奴哥,你能理解我的心情吗?”ωωω.χΙυΜЬ.Cǒm
刘裕叹了口气:“这次的事,不怪你,妖贼的背后,有郗超,有吴地土豪,甚至还有黑手党内部的某人的力量,这吴地本就是世家高门的地盘,你以一个县令之子,能在他们的眼皮底下发展出这样的规模,已经是很不容易了,妖贼暴起,连谢大姐这样的顶级谍者都吃了大亏,你不必这样苛求自己的。”
徐羡之咬了咬牙:“问题就在这里,我思前想后,不是我能力不足,也不是我不够努力,唯一的原因,就是因为我没有足够的权力,位置太低,眼界也不足。我的手下,只能平时装成贩夫走卒,或者是作为佃户进一些庄园田舍,探听不到什么有价值的消息,无论是天师道的还是世家上层的动向,我都一无所知。不仅是妖贼这次的突袭,之前朝廷下达征兵令,还有早早听到风声的高门世家趁此机会侵夺吴地土豪的家产,我都闻所未闻。”
刘裕的眉头一皱:“是的,这些命令我也没听到过,但是好像吴地的大世家们行动得很早。妖贼这次如此势大,是吴地土豪们一边倒支持的结果,但能逼得忍受百年的吴地土豪这次几乎同时下了决心,也是大世家们的吃相太难看了。逼死人的有,抢人田地的有,就是这沈家,也有兄弟子侄交不出佃农从军,给下狱打死,然后田产庄公的事情啊。”
徐羡之长叹一声:“不错,那案子是先父大人办的,就是那谢酋的弟弟谢旦,大概是早早从他兄长处听到了这个征兵的消息,于是仗着自己是会稽别驾的身份,带人来征丁收税,沈穆夫的弟弟沈木夫,还照着以前的旧规矩,想把庄客藏进山里,隐瞒人口,然后再给点钱孝敬一下谢旦,混过这关,结果谢旦直接不吃这套,派兵搜出了他藏进深山的庄客,然后将沈木夫斩于菜市口,这事才坚定了沈穆夫起兵反叛的决心。可是,我一无所知,也无能为力。”
刘裕点了点头:“我明白你的意思了,你是说你的职位不够,权力不够,所以得不到有价值的情报,也改变不了天下大势?”
徐羡之坚定地点了点头:“不错,这次的事情,对我最大的教训就是这个,寄奴哥,我们以前的眼光太浅了,只想着凭一腔的热血,走正道办事,可现在看来,这条路太远,太难了,其实不仅是小弟我,你也一样。明明有绝世之才,却屡屡给小人所陷害,一直苦不得志,就是前不久,就在这里,你不也差点给你身后的人害死吗?你的才能远远超过某些人,但是位置又在他们之下,他们可以用手上的权力,做一切明里暗里的事情,来打压你,甚至要你的命,寄奴哥啊,我们吃了这么多年的亏,还不醒悟吗?”
刘裕长叹一声:“羡之,你说的一切,我又何尝不理解?如果我想要权力,跟黑手党合作就行了,只要违背自己的原则和初心,就可以很容易地得到我们想要的权力,但这样的小路,不能走,也走不得,一旦第一步走错,最后就是会变成我们最痛恨的那种人了。”
“想想郗超,曾经的他,也跟我们一样,满怀热血,心存正道,想建功立业,青史留名。就因为被人黑过,害过,他最后就用同样的手段去黑别人,害别人,甚至不顾国家的利益和万千将士的性命,最后他就变成了害他的那种人,成为彻底的黑手党,甚至比他的前辈们更坏,更狠。而这样的人,权力越大,野心就会越大,对国家,对万民造成的危险也就越大。你看看这吴地,多好的家园,就因为几个人的野心,弄成了现在这样,我刘裕哪怕一生只当个小兵,也不要变成他们这样的人!”
刘穆之的声音从楼下响起:“可是要拥有权力,不代表就要变成郗超那样的人啊,变成谢相公大人,用权力为自己谋身,为国家谋大事,为万民谋福祉,不也很好吗?”
刘裕的脸色一变,转头看向了哨楼的楼梯那里,只见一个肉球从下而上,大脑袋先探了出来,满嘴都是油,冲着自己咧嘴一笑,一个高浓度的饱嗝,混合着鸡腿的香味就顺风飘来:“寄奴,羡之,聊了这么久,不饿吗?”
徐羡之叹了口气:“胖参军就是胖参军,我的那些个谍者,跟你相比就是三脚猫小儿科了,放在四周形同虚设。”
刘穆之哈哈一笑:“那是因为陈遗走后,你的这些手下一半多是我借给你的,他们当然会放我进来啦。你放心,他们都忠于职守,岗位也很牢固,别人进不来的。你们的悄悄话,除了瞒不住我外,还是很可以放心保密性的。”
刘裕一把把刘穆从之楼梯上上了上来,没好气地说道:“有事快说,咱这乌庄没啥好吃的,马上过了冬后的种子都成问题,说完了赶紧走,我这里就不留饭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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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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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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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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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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