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龙叹了口气:“魏王,你可曾想过一个问题,为什么自古以来,帝王的继承人问题,都会争得头破血流,父子相攻,手足相残,甚至会导致一个国家,一个王朝的灭亡呢?”
拓跋珪点了点头:“我一直在想这个问题,想来想去,只怕是因为权力使然吧。身为帝王,就拥有着最高的权力,这个权力,足以让人疯狂,做出一切违背伦理的事。”
青龙正色道:“是的,按理说,人伦是这个世界上最可贵也最美好的事情之一,但是权力之争,足以摧毁这种美好,每个夺位的皇子背后,几乎都有来自其母亲一方的支持,所谓母以子贵,女人要想在后宫得宠,就得靠给帝王生下子嗣,延续血脉,反过来,一旦生下皇子,就有继承皇位的资格,那么母亲一方家族的势力必然有所提高,在汉朝,这就叫外戚干政,明白了吗?”
拓跋珪若有所思地说道:“嗯,老师曾经说过,汉朝亡于外戚,就是指这个吧。”
青龙微微一笑:“是啊,汉朝没有一套固定的出仕和选择人才的制度,皇帝一般要用谁,就会娶那家的女人,以增加其权势。比如汉武帝看上了卫青,想让其领兵作战,就宠幸了卫子夫,而后来猜忌卫青权重,怕其构成威胁,就又用大将李广利代之,从此卫子夫失宠,李夫人成了汉武帝的最爱,皆是帝王心术而已。可反过来,如果这些身份高贵的皇的女人,能诞下子嗣,就会大大地加强自己的地位,提高家族的地位,时间一久,大权旁落,江山都可能易主了。”
拓跋珪双眼一亮:“所以当年老师极力反对我祖父迎娶慕容燕国的宗室公主,就是因为怕引慕容家的势力进入草原,尾大不掉吗?”
青龙点了点头:“正是如此,慕容燕国野心勃勃,连中原都想据为已有,更不用说这草原了,他们派了公主过来联姻,生下了一堆儿子,这样不仅可以专宠,还可以离间你祖父与草原各部的关系,甚至离间你父亲的其他儿子与她所生儿子的关系,事实证明我的担心是正确的,拓跋宴君虽然是受了别人的挑拨才弑父杀弟,但是根子还在于这权力之争上。你父亲立了慕容公主为正室,她所生的儿子就对他其他的儿子构成了威胁,即使不闹成那样,也会象慕容家那样兄弟分离,去国万里。”
“魏王,不要怪慕容公主,这是人的天性使然,一个女人,离开家人,远嫁他乡,或者是嫁入深宫,而帝王又是妻妾成群,想见一面并不容易,最后就会是只有儿女才能常伴身边,等儿女长大之后,女人往往年龄增长,色衰爱驰,这时候想保住地位的唯一办法也只有帮儿子争夺储君之位了,所以,历代的这种夺位之争,往往最后都会变成后妃家族之间的争斗,能成为王的女人,往往也都是位高权重,甚至手握重兵,这争来争去,就会是国破家亡的征兆啊。”
拓跋珪长叹一声:“这个道理是如此的简单明白,这些教训是如此地深刻,可惜我大父大人不听你的良言,娶了祸水进门,最后国破家亡,何其痛也!”
青龙冷笑道:“现在的你,面临同样的问题,贺兰敏生了一个很可能不是你的儿子,至少,你不喜欢这个儿子,不想传位给他,但是,你在所有人面前发誓要立贺兰敏为可敦,言犹在耳,即使你现在只立她为夫人,但是她的儿子,是有资格继承魏主之位的,你若是处理不好,那贺兰敏以后会用全部的精力来扶持这个儿子来争位,你打下再多的江山,建立再多的功业,也许都会转头成空!”
拓跋珪咬了咬牙:“那你说的汉武帝杀母立子,又是什么个意思。是要我杀了贺兰敏,再立拓跋绍为太子吗?那我还不如把他们母子一并除掉的好。”
青龙微微一笑:“如此一来,别人只会说你是因为另有新欢,或者是因为贺兰部失去了利用价值后你过河拆桥,这样你苦心经营的人望会毁于一旦,得不偿失。魏王,汉武帝杀妻立子,是指他在晚年杀了宠妃钩弋夫人,却立她所生的皇子刘弗陵为太子,因为母壮子幼,将来一旦汉武帝死去,这个女人必定会淫乱后宫,勾引奸夫的家族势力,如吕后一样篡权夺位。所以,汉武帝想到了这个办法,除去这个女人,但留她的儿子,这样就避免了后宫干政,外戚专权。”
“这本是一个很好的制度,虽然有悖人伦,但可以杜绝这种外戚通过后妃立储来争权,引发国家分裂的现象。只不过汉朝以孝治天下,这个办法最后没有得到坚持,但是这给了魏王一个新思路,如果你立下规矩,如果要立谁为太子,则要其母亲各显神通,去铸金人。”ωωω.χΙυΜЬ.Cǒm
“你们草原之上,矿产稀缺,铸金人是极难成功的工程,即使是举国之力,也未必能成,而铸成金人,则意味着获得了天神的保佑,那赐下幸福,也是情理之中的事。”
“但是,魏王你可以下令,金人铸成,则必须让其母亲上天去陪伴天神,留下儿子在人间继承大魏,如此一来,谁要为自己的儿子争位,那自己先得赔上性命,此外还得动用全部落或者身边所有能动用的资源,既是能力的体现,又真的肯舍弃一切,这样的母亲,是伟大的,这样的方式选出的儿子,也会是当之无愧的天之骄子,魏国储君!”
拓跋珪听得头发都快要直起来了,他不可思议地摇着头:“这,这也行吗?不仅是这一次,还要世代流传?我们,我们拓跋氏可没这样的规矩和传统啊。”
青龙冷冷地说道:“你要记住,你是魏王,国号名都改了,自然你就是这个国家的首任君主,一切的规矩,你说了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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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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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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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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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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