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边的孙处哈哈大笑道:“铁牛,你那脑子是木头做的吗?溃,是军队打败了,撤下阵来,但还是有纪律的,而那个崩嘛,就是刚才秦军那样,完全无法用军纪和命令来约束,所有人一通乱跑,相互冲撞,相互践踏,我们只要象赶鸭子一样追在后面就行,最后一合计,他们自己踩死的都比我们杀的多呢。”
向靖恍然大悟:“噢,原来是这样啊。寄奴哥,三蛋子(孙处的外号)说的对不对啊。”
刘裕笑着边跑边拍了拍孙处的肩膀:“三蛋子,可以啊,连这个也知道了,看来没少看兵书。”
孙处咧嘴一笑,露出一口的黄牙:“跟着寄奴哥久了,就知道要看兵书才能当个好将军,在北府军这么好的机会,不上进可惜了啊。”
刘裕点了点头:“不错,就是要这样。面对面的厮杀,是杀不死太多人的,就是我们那种三十步距离的集中连发,也没射死一千敌军,但是剩下的几千敌军因为恐惧而逃跑,后军撞前军,前军踩后军,这样互相践踏,一是完全就失了阵型和指挥,将帅的命令无法下达,二是黑夜之中互相残杀和踩踏,死的人可比我们动手杀要快得多了。”
“这五万秦军,就算是五万头猪,我们五千人一人砍十个,只怕三天也砍不完,但要是这样一哄而崩,自已踩自己,自己杀自己,那不消两个时辰,就能死个精光,所以兵法有云,兵败如山倒,而我,要的就是他们的这个崩!”
刘毅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兵败如山倒?!说得好啊。寄奴,可是为什么你就断定,到三十步的距离一阵攒射,就能射崩他们呢?为什么五十步的距离不行?”
刘裕微微一笑:“崩不崩的,不是看杀死了多少敌军,如果是训练有素,士气高昂的军队,就好比刚才的梁成所部,就算死个百八十人,也可以通过轮换,把前排损失惨重的军队撤下,换上后面的生力军,就象我们列阵长槊攒刺一样,捅上半个时辰,也能杀死多少对手,这就叫相持。”
何无忌笑道:“以正合,以奇胜,此为兵法要义,寄奴,你这个就是出奇不意,逼近敌前,再大量,瞬间地杀伤敌军,以彻底摧毁他们的士气吗?”
刘裕点了点头,深吸一口气,说道:“不错,就是如此,本来我们冒着火石冲过涧来,二百余人列一线密集阵型推进,已经严重地挫伤了他们的士气,甚至让他们怀疑我们不是人,而是鬼。在一百步到五十步的距离上,我们被他们轮番射击,身上插满了箭矢,而屹立不倒,秦军的士气,已经在崩溃的边缘。”
“但是他们毕竟训练有素,主将又亲自上前压阵,以部曲亲卫作为一线指挥和都督,所以又稳住了阵脚,加上他们的前方有上百面大盾,我军如果在五十步的距离和他们对射,虽然可以击溃敌军,但是形不成那种追着打的效果,秦军可以很快地派出新的重装部队轮换前方的那些个弩手,打到这步,我们就输了一半,因为此战必须速战速决,拖上片刻,敌军的援军一到,我们就只有撤了。”
“因此,我们就只能继续推进,距敌三十步时,敌军心慌射出最后一矢,而这时候他们的轮转也陷入混乱,外面的人想逃回盾墙之中,里面的人想出来,所以挤成一团,这时候我们三矢连发,瞬间能击毙敌千人,这种迅速的,大量的伤亡,最能打击士气,近距离的弩矢射击,撕裂人体,脏腑横流,对所有附近的活人,都是巨大的刺激,即使是再凶悍的人,看到自己的战友在身边给活活打穿,撕裂,也会神智错乱的,这时候,就是崩,任何将军也无法掌控这样意志垮掉的军队了。”
所有人都叹服地连连点头,檀凭之长舒了一口气:“寄奴哥,认识你这么久,这可是我瓶子最服你的一回。把人的心理掌握得这么准,简直是那些秦军肚子里的蛔虫啊。”
刘裕微微一笑,却听到孟昶的声音在边上响起:“寄奴啊,最后秦军那个将军带着部曲反突击的时候,你一弩就毙了那将官,这也是你早就计划好的吗?”
刘裕笑道:“还是彦达(孟昶的字,在这些糙汉子里,饱读诗书的孟昶算是个异类,又不似刘穆之因为太胖而上不了战场,所以其他人的外号都是兔儿爷,三蛋子,狗剩之类,唯独对他,是表字相称)你观察得细啊。不错,在推进之前,我就观察到敌军主将的站位了,那人一开始是在阵后,后来我军前进时,前军动摇,他就继续往前,但还是在百步左右的距离,以此人的武艺,百步左右,一发矢难以致命,需要到五十步左右方可。”
刘毅笑道:“所以寄奴你一定要推进到离敌三十步的距离,一举把敌军射崩,然后敌将必然按捺不住,要亲自向前弹压溃兵,顺便带着自己的部曲亲卫发起反突击,这时候,兵荒马乱,就可以一箭毙敌了?”
刘裕点了点头:“不错,这是射杀敌军大将最好的机会,平时大将都在阵后,又有重重保护,杀之甚难,但这时候却是孤身前突,这就给了我们好机会了。此人并非庸将,在如此困难的时候还能组织部曲反击,但另一方面,只要把他击毙,那敌军的士气再无复振可能,剩余的前军士兵,必将四处奔溃,冲撞后面的军士。”
何无忌灵机一动:“咦,寄奴,按我军的阵法,前军与中前军,中军,左军,右军之间都要隔开一定距离的,起码是百步之多,就是防这种一军奔溃,冲散后军的情况,难道这千余秦军溃兵,就能冲掉他们后面的几万大军?”
ωωω.χΙυΜЬ.Cǒm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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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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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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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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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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