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穆之的手里握着个鸡腿,啃掉了最后一口,又恋恋不舍地舔了舔手上的油,才把这最后剩下的鸡骨头扔到了一边的荒草之中,打了个饱嗝:“好吃,太好吃了,只可惜寿春失守,要不然,那传说中的八公山豆腐,我可是在梦中想了好久呢。”
说到这里,刘穆之突然不怀好意地笑了起来:“只是不知道这慕容兰和八公山豆腐,哪个更白,哪个更嫩呢?”m.χIùmЬ.CǒM
刘裕回过了神,没好气地捶了刘穆之一拳:“死胖子,你积点口德吧。要不下次我把这话告诉你老婆,看她怎么收拾你。”
刘穆之笑着摆了摆手:“自古学成文武艺,卖与帝王家,要的就是那权势与美人,对美女如果无动于衷,那也不是男人了。寄奴啊,你是不是看到这绝色的美女,舍不得下手了?”
刘裕的脸微微一红,转眼间摇了摇头:“说的我好像跟你一样。当然不是,我刘裕岂是好色之徒。放过她只是因为她对我们再在有用,杀不得。”
刘穆之叹了口气:“我一听说慕容兰来营,连鸡都来不及吃完就赶过来了,就是怕你一时冲动。不过你现在比以前有不少长进了,起码懂得控制自己的情绪,没有乱来。”
刘裕轻轻地“哦”了一声:“慕容兰来营又会有什么事?我看你这死胖子能猜出什么来。”
刘穆之微微一笑:“她来应该是透露秦军的重要消息,以此想维持慕容家与大晋的继续合作吧。如果我猜得不错,这个重要消息,应该是苻坚亲临前线了。”
刘裕的脸色一变,转而笑了起来:“你这死胖子真是神了,这都能给你猜得到。不过,苻坚来前线并不奇怪,可慕容家跟我们继续合作,你觉得可能吗?如果换了你是我,会信慕容兰吗?”
刘穆之点了点头:“慕容兰毕竟只是个执行者,跟我们是敌是友,不是她说了算,而是取决于慕容垂,在我看来,慕容家所需要的,就是我们现在决战,背叛你,出卖寿春,就是为了他们的这个目的服务的,所以寿春出事的时候,,我一点也不奇怪,因为在我看来,这是他们唯一的选择。”
刘裕勾了勾嘴角:“我们坚守寿春,拖疲秦军,然后再大举反击,不也是能打败秦国吗?何必非要丢掉寿春?更不用说正常情况下,此举必会导致两边的盟约破裂,我们就算派人到秦国向苻坚公开这几年跟慕容垂的联系,也不奇怪吧。”
刘穆之微微一笑:“所以你现在坐不到玄帅的位置,作为主帅,考虑事情不能基于感情,而要基于最冷静的判断,你要弄明白我们需要什么,慕容家需要什么,秦国又需要什么。想通了这点,再站在别人的立场上考虑一下,就知道他们会怎么办了。”
刘裕点了点头:“我现在是想明白了,我们大晋想的是打败秦军,保存实力,然后伺机北伐。慕容家想的是天下大乱,秦晋两败俱伤,他们好趁机起兵。至于秦国,没别的,就是灭掉大晋,一统天下。”
刘穆之笑着摆了摆手:“都只说到了七八成,或者说,都只说到了三家所理想达到的目的,却不考虑情况的变化,或者说,没有想到三家能接受的底线。”
刘裕奇道:“变数,底线?”
刘穆之点了点头,正色道:“秦军以往行事,都是驱仆从民族先行,氐人兵将在后监视,这回他们起大军百万,异族军队占了八成以上,按说更应该这样稳扎稳打。但是寿春之战,秦军却是不惜以氐族精锐先行,全力攻城,这就是变数。因为苻坚对征南之事也并无绝对把握,并不是说起大兵百万就一定要灭了大晋,前期出乎意料地顺利,更让他们有狠狠拼一把的本钱,所以让梁成所部全力进攻,想试探一下大晋的真正实力,尤其是北府军的动向。”
“而这对北府军就不利了。本来北府军需要的是时间,无论是集结部队还是征调粮草都缺时间,这就需要在寿春拖住秦军,你如果真能守住寿春两个月以上,那秦军先锋已疲,这时候北府军一旦出动,秦军不会恋战,而是会退兵,同时留下异族仆从守住淮北,这一战能夺取两淮之地,对他们也算有所交代了,毕竟报了君川之仇,苻坚没什么不可以接受的。”
刘裕笑道:“可这样对慕容家就不利了,如此一来,秦晋两国大战不会有,而他们却很可能给苻坚放到两淮之地,直接对上大晋,打来打去,消耗的是他的实力,这是慕容垂所不能接受的,所以,他就指使慕容兰背叛我们,献出寿春,只有这样,才能刺激苻坚的南征野心,让他真的想一举灭我大晋。”
说到这里,刘裕看着刘穆之的肥脸,正色道:“可是这样一来,我军为何又要前出呢?慕容家想要两国大战,无论谁胜谁负,他都可以浑水摸鱼,但我们大晋在这里与秦军决战,看起来并不是有利的时机,一旦战败,可就万劫不复了。明知是慕容家设的局,玄帅为何还要往里跳呢?”
刘穆之微微一笑:“因为有你啊,寄奴。还有老虎部队,还有咱们的这些好兄弟,就是出于对我军战斗力的绝对信心,玄帅才敢于率军来此险地。要知道,咱们北府军多是两淮流民,江北才是他们的故乡,他们肯来从军报国,建功立业是一方面,但更主要的,是有一个可以打回北方老家的机会。如果这个希望没了,那他们只怕会弃北府军而去。若是在这个时候撤退,不用过江,就会星散大半了。”
刘裕看着刘穆之,双眼炯炯发光:“那你说,这一战,我们能赢吗?”
刘穆之的眼睛微微地眯了起来:“正常打很难全胜,毕竟数量相差大多,要取胜只有一条路,那就是一往无前,有死无生,爆发出百倍千倍于平时的力量,才可死中求生。”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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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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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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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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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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