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裕的眉头渐渐地皱了起来:“这么说来,敌军有可能转而长期围困我们?我还是不太相信。如果我是秦军前线主帅,就算让后面的其他各族士兵暂时停下,也会向前线继续增派氐族的精锐主力的,毕竟战败之事,瞒得了本方后续部队,却瞒不过前线的将士,这五万氐军精锐是他们的先锋,要是这支部队为之气夺,那后面的仗也没法打了。”
说到这里,刘裕的眉头舒展了开来:“慕容,可能你对于一个部队的兄弟之间,那种同生共生的感情,还是了解不够,那些是一个锅里吃饭,一个铺上睡觉,一起训练,一起玩耍的同伴,不在军中,回到家乡又会是乡人,邻居,现在看着自己身边的这些亲人,兄弟们战死,却不能报仇,那只会寒了士兵们的心。”
慕容南沉默半晌,叹了口气:“也许吧。刘裕,你总是这么自信,不知为什么,在你面前,我很多时候都觉得,明明道理不在你这一边,最后却会给你说服。看来,你真的是有天生领导,让人顺从的本事。我说不过你,不过道理我已经说过了,秦军未必会继续增兵攻城,如果他们按兵不动,或者只是小规模地试探进攻,那如果你是谢玄,会率大兵来援吗?”
刘裕摇了摇头:“不会,如果秦军的主力没有疲惫,那我会继续观望,时间站在大晋的一边,我们本土作战,以逸待劳,兵力又远远少于秦军,他们百万大军,军粮的消耗是巨大的,撑不了半年,如果到了半年之后,两淮之地入夏,蚊虫肆虐,到时候来自北方的大军就会疫病流行,不退也得退了。”
慕容南摇了摇头:“坚持半年?寿春城没这个能力吧,军粮只有三个月而已。”
刘裕的眼中精光一闪:“如果他们不是全力攻城,那我们和外界的联系就不会中断,即使秦军围城,只要不增兵,那我们也可以随时打破围城,从外界取得军粮和援军。别的不说,就是胡彬的五千兵马,也带了足够的军粮,他们不会坐视不理的。”
慕容南勾了勾嘴角:“就算玄帅不会出卖你,但别人就这么可靠吗?就说那胡彬,他可不是北府军的人,你如果缺粮,向他求救,他一定会全力救援你吗?”
刘裕坚定地点了点头:“会的,覆巢之下无完卵,这个道理,胡将军应该明白,就算有再大的恩怨,这时候也要以国事为先。更何况我跟他无怨无仇呢。”
慕容南哈哈一笑:“是么?上次君川之战,来援助你的是天师道的那群牛鼻子,难道他们国事为先了?刘裕,我说过,现在有太多人恨你,巴不得你死,而你这回自陷险地,就是给他们的最好机会。在北府军中,有玄帅看着,也许他们害不了你,但这次,你违令守城,要想黑了你,就容易得多了。”
刘裕冷冷地说道:“我不会给他们这种机会的,在寿春城中,一切由我掌控,实在是援军和粮草不济的话,我会考虑突围。”
慕容南叹了口气:“如果是士气高昂,补给充足,都能吃饱肚子的时候,突围自然没有问题,可是如果真的到粮尽援绝的时候,还能轻松突围吗?而且到时候突围,势必要抛下大部分的军士与民夫,你舍得吗?”
刘裕斩钉截铁地说道:“没什么舍不得的,守城的时候就作好了战到最后一兵一卒的打算,如果是为了争取胜利,那没有人是不可以牺牲的,这里就是我们的战场,即使是最后要撤离,我也一定会是最后离开城池的那一个。”
慕容南的脸色一变:“什么,你最后才离开?”
刘裕点了点头,正色道:“是的,是我让大家留下来的,如果寿春真的守不住,需要放弃的话,那请你带着你的部下打先锋,杀出一条血路,而城中的军民继之,至于我,会亲自断后,为你们挡住追兵。”
慕容南摇了摇头:“古往今来,没有主将亲自断后的事情,刘裕,就算突围,你也应该带着大家一起走,怎么能留在最后?”m.χIùmЬ.CǒM
刘裕摇了摇头:“我并不是城中的主将,徐将军才是,我只是一个留着他守城的北府军幢主而已,我的生死并不重要,如果城池失守,那我愿意为了大家的撤离献出自己的生命。”
慕容南急得一跺脚:“刘裕,你怎么能这么想呢,你的生命比普通士兵的要重要太多,要珍惜自己啊。”
刘裕微微一笑:“有谁的生命不重要呢?为什么要为了自己的性命,就让别人送命?这不是我的风格,慕容,你最好也不要有这样的想法。”
慕容南叹了口气:“刘裕,我真不知道你的脑子里是怎么想的,怎么会有人把自己的命看得不如别人重?蝼蚁尚且偷生,更何况是人呢。再说了,这寿春城中的普通士兵的性命,跟你这样的大才,有着美好未来的人,能比吗?别忘了,王妙音还在巴巴地等着你呢。”
刘裕摇了摇头,神色坚毅:“是的,我有我的未婚妻,但其他的军士和民夫们也有他们的家人,妻儿,父母,也同样有人在等着他们回归的,这点上,妙音和那些普通军士的家人,也没有区别!”
说到这里,刘裕上前一步,看着慕容南,正色道:“慕容,如果我真的死了,希望你可以把我的这个续命缕带回给妙音,告诉她,不要再等我了。我们的缘份,来生再续!”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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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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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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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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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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