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朱连>第107章 决战
  袁宗第见状立刻高声下令:“众将听令,随本将军一起,杀敌报国!”

  他的亲军第一时间举起武器,冲向明军。

  在这些亲军的带领下,顺军步兵总算没有溃败,挥舞着手中的武器冲向了明军。

  双方步兵短兵相接。

  长矛兵率先杀敌,他们手中的长矛直接穿透铠甲,刺进对方的身体。

  后面的刀牌手制造的杀伤力就有限了,无论多么锋利的腰刀,也无法做到一击毙敌。

  此时此刻,双方比拼的是力气,是杀敌的技巧,是格挡的时机!

  绝大部分攻击都被盔甲和盾牌抵挡住。

  接下来,双方士兵撞在一起。

  前面的士兵被撞倒,无数只脚践踏其上,巨大的惊恐当中,他们的头盖骨,胸部及四肢遭受了严重的骨折。

  瞬间丧失战斗力!

  惨叫声,铁器碰撞的声音不绝于耳。

  战争不是打群架,冷兵器战争的主要杀伤发生于一方阵形崩溃之后。强壮的士兵只是个人力量的体现,群体作战的目的是保存己方力量的同时让对方的损失最大化。

  在战场上,能做到损失百分之十而不溃败的军队就属于精锐部队。冷兵器战争不是杀人的过程,而是削弱对手瓦解对方阵形的过程。

  袁宗第后退几步,松了口气。

  兵败如山倒的道理他还是懂的,明军兵力与他的兵力相差无几,双方差的就是一口气。

  只要顶着这口气,明军必定不是他的对手。

  袁宗第环顾四周后找了一处土坡,在几十个亲兵的保护下查看骑兵的战况。

  他麾下有一万五千骑兵,虽然看不出明军的人数,但据之前的猜测明军满打满算也只有一万骑兵。m.χIùmЬ.CǒM

  这一仗,顺军有八成胜算!

  而且他已经向李自成求援了,顺军中军还有一万多人,只要这些人加入战斗,明军必败!

  拿起千里眼,袁宗第直接愣在原地。

  战场上双方骑兵互相追逐,他们手中的旗帜在空中飞舞。

  除了王字旗,战场上竟然还有十几面硕大的吴字旗。

  吴?

  明军诸多将领之中,还有谁姓吴?

  吴三桂!

  吴三桂来了?!!!

  袁宗第已经不能用震惊来形容此刻的心情了。

  他不是在玉田一带吗?

  什么时候进的城?

  刘西尧驻扎在通州,按理说会把吴三桂拦在通州以东的地方。

  吴三桂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等等!

  袁宗第有了不得了的发现。

  乱军之中,一股骑兵高举刘字旗,正冲向马世耀的五千骑兵。

  刘?

  明军总兵,总督里面都有谁姓刘?

  首先肯定不是刘泽清,因为他已经死了;其次肯定不是刘良佐,那厮在江北追杀张献忠。

  左思右想之下,袁宗第认为这个刘是左都督刘文耀。

  既然吴三桂能混进北京,刘文耀同样也能趁夜混入北京城。

  不对...这么多明军进城,肯定会被他们察觉。

  既然没有察觉,说明是明军的诡计!

  思考片刻后,袁宗第下定决心。

  无论是不是明军诡计,袁宗第都必须求援。

  他一边吩咐手下结阵御敌,一边急令传令兵向李自成求援。

  ......

  “报!皇上,袁宗第将军求援!”传令兵骑着快马,飞奔到李自成身前。

  “求援?”李自成看着战场上的情况,心中很是不满。

  顺军现在能调动的只有七万兵马,其中三万五千人负责攻城,袁宗第领两万五千人守在朝阳门外,防止明军出城野战。

  他所在的中军只有一万人,是军心所在,不到万不得已的情况下绝不能动。

  “是的皇上,袁宗第将军说吴三桂和刘文耀参战了!对方兵马太多,他的人顶不住了!”

  “放你娘的狗屁!”李自成直接拔出了佩刀。

  吴三桂在玉田,刘文耀被刘西尧挡在通州一带,他们拿什么参战?

  传令兵被李自成的举动吓坏了,他勒着马的缰绳往后退,“皇上,这句话不是我说的,是袁宗第将军亲口告诉我的。”

  “不允!告诉他,我军精锐都在他帐下听命,让他想尽办法顶住明军的攻击!宗敏这边伤亡虽然很大,但进展十分顺利,只要坚持到中午,就能攻进城门了!”

  传令兵不敢怠慢,飞也似地跑向袁宗第。

  袁宗第这边已经快顶不住了!

  没有火炮的支援,他们根本顶不住明军重步兵的冲击。现在还撑着没溃败,全凭心中一股气。

  一股不服输的气!

  顺军骑兵这边也好不到哪儿去!他们虽然人数众多,但明军火力凶猛。

  远距离用弓弩袭扰,近距离用手雷炸人,炸马。

  炸人倒还好,这些骑兵都穿着甲胄,虽然也会受伤,但伤不至死。

  战马不行!

  战马没有甲胄,手雷每爆炸一次,爆炸点附近的马匹就会受伤倒地不起。

  没受伤的马也好不到哪儿去,它们被剧烈的爆炸声惊吓到,不受控制的离开队伍,冲向荒野。

  原本十成战力的顺军骑兵,在手雷的轰炸下战力十去其三,甚至四成。

  战场上的情况瞬息万变!

  就在顺军骑兵组织兵力围剿明军骑兵时,步兵那边传来了坏消息。

  顺军营地被明军突破了!

  谁也没想到率先突破顺军阵营的是唐通。

  消息传来后,朱连虽然有些意外,但不十分意外。

  唐通被封定西伯之前官任密云总兵,后来密云总兵被裁撤,改任蓟州总兵。

  蓟州是什么地方?

  明廷九边之一的蓟镇就归蓟州管。

  这些兵的战斗力虽然不如边军,但也比京师三大营的人强了许多。

  而京师战力天花板的勇卫营由于人数太少,在战场上很难掀起浪花来。

  唐通亲率五千步兵,以锐不可当之势突破顺军防御,冲进了军营。

  他们冲进军营之后按照事先的计划分成两队,一队从北往南杀,一队从南往北打。

  四处放火,见人就杀,将顺军营地搅得天翻地覆。

  顺军顿时大乱!

  袁宗第起初还能控制局面,他和亲兵们杀了几十个逃兵之后暂时阻止了溃败。

  但很快...

  被明军驱赶的百姓、民夫队伍冲了过来。

  这些人被裹挟在军中的百姓,平日里负责给士兵洗衣做饭,照顾马匹,偶尔会被拉到战场上充当替死鬼。

  论忠诚,他们一点没有。

  待在这里的原因只有一个:混口饭吃,不饿死。

  明军在后面杀人杀红了眼,这些百姓一窝蜂似的往明军冲杀的反方向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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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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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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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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