弓箭手射出的箭矢划破长空,飞向正在逃跑的大西士兵。
“啊!”惨叫声此起彼伏。
高文贵根本不敢回头,他迈开两条长腿玩了命的往前跑。
跑了一会才发现明军根本没追,而是将中箭的大西士兵抓回了城。
损兵折将的高文贵失魂落魄地回到山中的营地。
李定国得到消息后亲自出营迎接:“没事,此计不成还有其他办法。”
高文贵一脸的悲愤:“将军别挣扎了,给弟兄们一条活路吧!”
李定国眼神黯淡,沉默不语。
次日一早李定国领兵出山,四千多骑兵浩浩荡荡的杀到安陆城下。
奇怪的一幕出现了。
昨日被抓的大西士兵都聚集在城外。
他们没有被处死,而是围在一堆麻袋和布袋前大眼瞪小眼。
李定国很是诧异,吩咐身边的士兵:“去问问怎么回事!”
很快一名骑兵来到那些士兵附近,得到答案后迅速回到李定国身边。
“将军,这些人都是昨天被抓的天威营士兵。明军得知他们是将军的部下后纷纷道歉,表示这是一场误会。”
“不但给他们吃了两顿饱饭,还给他们医治了箭伤。”
“误会?”李定国懵了,“什么意思?”
“嗯...”士兵有些犹豫,“明军说将军是自己人!”
坏了!
李定国大呼不妙!
这是赤裸裸的反间计!
一旦被张献忠得知这个消息,他奸细的身份就会被坐实。
“那些麻袋和布袋里装的是什么?”李定国迅速恢复冷静,继续问道。
“是粮食!”
“城中的明军给的?”
“对,他们说这些粮食来自南直隶,是朝廷给将军预备的。”
高文贵听完这些话后下意识地后退两步。
他忽然觉得李定国有些陌生,不是相貌陌生,而是骨子里的那种陌生。
自己的上司,大西的安西将军竟然真的是明廷奸细?
这也太刺激了吧!
可转念一想,高文贵又有些期待。
如果李定国真是明廷的人,那么他和手下的弟兄就是官军了。
如果流寇和官军二选一的话,他会毫不犹豫地选后者。
之前当流寇是没得选,现在他想当官军了。
“将...将军,你...你早就找好了出路?”高文贵一脸期待的问。
“放你娘的狗屁!”李定国破口大骂:“老子从来没做过脚踏两只船的事。”
“怪我!”高文贵扇了自己一巴掌,“这怎么能叫脚踏两只船呢?这叫良禽择木而栖,贤臣择主而事!”
“将军你是几品官?俸禄多少?有爵位吗?朝廷赐婚吗?...”高文贵问出了一连串的问题。
看着一脸期待的高文贵,李定国知道无论自己如何解释,高文贵和手底下的兵都不会相信他不是奸细。
高文贵都不信,张献忠更不会信。
他回不去了。
现在回去,张献忠会毫不犹豫地把他杀了。
连同他的亲信一并处死!xǐυmь.℃òm
从此以后,他必须离开大西军,离开张献忠。
至于未来何去何从,他还没想好。
“传令下去,带上粮食南下湖广。”李定国对着身边的人喊道。
天威营的将士们本来以为今天会死于攻城,没想到不但没死,还得到不少粮食。
这种心理上的落差让他们很是满足。
不消片刻,天威营的将士们便将粮食放到了马背上。
五千骑兵浩浩荡荡的离开安陆府,朝南面冲了下去。
“什么?明军给李定国送粮草?”正在山中休整的张献忠得到这个消息后暴跳如雷。
“确定吗?你没看错吧?”
“回大西王,末将没看错。李定国今天一早领兵去到安陆城外,安陆城的守军在城外放置了几百袋粮食。李定国并未攻城,而是收起粮食然后往南走了。”探马回答。
“哎呀!”张献忠猛地一捶桌子,“真是气煞我也!”
汪兆麟跟着咬牙:“李定国啊李定国,知人知面不知心,你果然是奸细!如果不是奸细,明军为何送你粮草?”
张献忠又气又恨:“怪我啊,眼瞎养了白眼狼!养了十多年才发现他是一个白眼狼!”
“来人,派本王的中军去追杀李定国!不,不要杀了他。要将他带回来,带到本王身边千刀万剐!”
“岳父稍等!”汪兆麟对着张献忠深施一礼,“区区一个李定国不值得岳父生气,当务之急是湖广的战事。”
汪兆麟一句话提醒了张献忠。
此前他和李自成约定共击明军,现在时间马上就要到了,必须按照约定出兵。
“可是本王咽不下这口气!”张献忠咬牙切齿道。
“岳父想杀人?”汪兆麟眼睛里闪过一丝狠毒。
“对,本王心中的这股戾气必须释放出去,否则本王会睡不着觉!”
“坐营总兵靳统武是李定国的亲信...”汪兆麟话说了一半。
“来人,把靳统武给本王绑来!李定国犯的错,他来担!”张献忠伸手从后面的武器架上拿下了宝刀。
靳统武还没来得及反抗就被抓了。
被抓后他没有慌张,反而一脸从容。
从李定国被分兵权的那一刻他就猜到了自己的下场。
武将的命运只有两个。
不是死在疆场上就是死在自己人手里。
他只是运气不好成为了后者。
仅此而已。
......
李定国离开安陆后沿着府河南下。
他不知道去哪,也不知道接下来该干什么。
只能沿河南下寻找目标。
至于什么是目标,他也不清楚。
此前他一直为大西而战,现在离开大西后反而没了目标。
五千骑兵就这样漫无目的地走着。
此时正是收秋粮的季节。
金色的稻谷像一片金色的海洋,农民们不辞辛苦地在金色的海洋里劳作,享受着丰收的喜悦。
“传令下去,让他们帮百姓收粮。”李定国骑在马上,漫无目的地说道。
“好!”高文贵也不会多问,下令让士兵帮着收粮。
老百姓都吓坏了。
他们只见过抢粮食的士兵,却没见过抢着帮百姓收粮食的士兵。
云梦县城墙上,守城的明军正在议论。
“太可怕,流贼竟然在帮百姓收粮食!”
“可说是呢,老百姓们都快吓死了。我二舅的家的表哥在城北有块地,前天去收粮食的时候发现稻谷都被割好了堆在田间地头上。”
“当时流贼还没走,那个小头目还问我表哥用不用他们帮着打粮食...我表哥直接被吓昏过去了,醒来后发现不但没丢东西,反而多了几个铜板。”
“你表哥没准真丢东西了,只是他自己不好意思说。”旁边有人调侃。
“你什么意思?”
“没意思...等等,城外来人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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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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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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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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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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