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万五千骑兵同时出动。
大军呼啸向前,排成一个半圆形朝半圆的圆心位置刺了下去。
刺眼的阳光下,冲锋的明军如黑云压城将地面染成了黑色。琇書網
大地开始震动,草木开始颤抖。
隆隆的马蹄声如战鼓一般在每个明军心中敲响。
近了...近了...
来了!
只需几息时间,极速飞奔的战马就到了。
在双方接触的一瞬间,时间好像按下了暂停键。
那一刻,风停雨歇。
如果有定格相机的话,能拍下这个画面。
明军战马喘着粗气,四肢肌肉紧绷,加速向前。战马上的士兵目光坚定,手中微卷的马刀上流淌着鲜血,对准了前面的敌人。
反观建奴,他们胯下的战马早已筋疲力尽。战马上的士兵面有恐惧之色,握着武器的右手止不住的颤抖,正在回头查看着什么。
紧接着,时间又被按下了开始键。
轰!
双方相撞。
高速移动的战马直接击穿了建奴的防线。
士兵飞出半丈多远,不等落地就已经口吐鲜血而亡。战马相撞,被撞的建奴骑兵倒地后立刻爬起来,朝浮桥的方向跑去。
仅仅一次冲锋,建奴防线就溃败了。
他们早已是疲惫之师。
能打到现在全凭心中的信念以及对家乡的思念。
在死亡来临前,只有极少数人能勇敢面对。
然而,他们不是极少数。
什么大清勇士,八旗精锐,上三旗之一的正白旗,在这一刻统统抛在脑后。
他们心里只有一个想法:跑!
恐怖,太恐怖了。
那一刻的明军在他们眼里不是明军,而是天神。
凡人之躯无法抵挡神明。
八旗兵顿时大乱。
前面的士兵争先向后逃跑。
后面的士兵还没明白发生了什么,就被前面的士兵挤倒,随后就是无穷尽的践踏。
最先转身逃跑士兵也好不到哪儿去,他们被身后的人绊倒,摔得头昏脑涨。
站起身刚想继续跑,迎接他们的是明军砍过来的利刃。
战场上的伤亡大部分来源于自相践踏!
不消片刻。八旗兵就在马步争驰中自相践踏,弓甲遍野,尸横满地。
侥幸逃跑的八旗兵跑了一会就停下了脚步,因为他们面前有一条涨满水的温榆河。
河水看似平缓,实则湍急凶险。
“停!快停下,前面有河过不去!”河边的士兵见身后的人越来越多,急忙大声制止。
然而。
混乱的战场上别说声音了,就是火炮声也会被急于逃命的士兵忽略掉。
河边的士兵声音还没落地,就被后面逃命的士兵挤了下去。
温榆河边,八旗兵如下饺子一样落入河水。
平日里保护他们不受伤害的棉甲,头盔,以及对敌的武器在这一刻成了索命的阎王。
这些东西本来就不轻,落水后更加沉重。士兵们扑腾了几下,就被湍急的河水卷入水底冲向了下游。
一时间,死伤无数。
没落水的八旗兵挤在岸边,前有河水,后有追兵,不知所措。
紧接着。
有聪明的八旗兵开始摘头盔,脱下甲胄。穿着甲胄落入必死无疑,脱了还有一线生机。
没有甲胄的八旗兵在明军眼里与死猪无异,刀光剑影间,盔甲遍野,建奴溃不成军,落水死者,不可胜计。
明军分为前后两队,前队骑马向前压缩建奴防线,逼迫八旗兵后退。
后队则下马数人为一队,给那些受伤没死的,装死的八旗兵补刀。
鲜血的腥臭味顿时扑面而来。
砰砰砰!
连续的鸟铳声,火铳声响起,十几个明军骑兵落马。
刘文耀定睛看去,原来是浮桥边上有一伙八旗兵聚在一起。
这些人并没有像骑兵一样溃败,而是在乱军之中用长矛和制造浮桥剩下的木头组成了临时的阵地。
他们手拿各种武器,用长矛阻挡骑兵进攻的同时朝明军反击。
骑兵每一次冲锋,都被他们用结阵的长矛挡了下来。
即便有个别战马冲进去,也会被后面的长矛兵补刀杀死。
一时间双方僵持在原地。
其实明军能靠骑兵冲破防线,但没人去做,因为会付出很大伤亡。
巴克勇不会做,来之前吴三桂让他保存实力,回去后无法向吴三桂交差。
王永吉不会做,他麾下将士都来自关宁军,属于明军精锐,不到万不得已不会用自杀的方式冲阵。
马岱也不会做,他和黄得功付出的伤亡已经足够多了。
刘文耀挥刀砍死一个八旗兵后,催马冲向建奴步兵军阵。
阿济格被两个八旗兵压在地上动弹不得,他连打带骂的推开对方之后,晃悠着站起身,朝浮桥走去。
“十二哥,快点跑!”河对岸,多尔衮挥手喊道。
“快点,明军追上来了!”范文程站在多尔衮旁边,指着阿济格身后。
“来了来了!”阿济格使劲捶着发麻的右腿,加速奔跑。
就在他距离浮桥只有两丈远的时候,身后马蹄声大作。
定睛看去,数百明军骑兵纵马冲了过来。
他们身上穿着臃肿的甲胄,战马胸前绑着士兵的棉甲,列横阵朝建奴步兵军阵冲了过来。
是李宪忠。
他在早就看到了浮桥和阵地,临时让两百骑兵穿两三层甲胄,战马亦披甲,把轻骑兵临时改造成重骑兵。
重骑兵恐怖的冲势立刻将长矛组成的防御摧毁,余势不减,战马和士兵同时冲进了阵地。
本就不多的建奴步兵被战马冲撞挤压而死,看似坚不可摧的防线瞬间崩塌。
李宪忠紧随其后,带领剩下的轻骑兵冲了过来。
在四散奔逃的乱军之中,李宪忠目光锁定在阿济格身上。
他虽然没亲眼见过此人,但早已在心中将他的模样默记了千万遍。
李家和爱新觉罗有不共戴天之仇。
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建奴攻破抚顺,不久铁岭亦陷,李氏十余人战死,二十余人被杀,铁岭亦被屠城。
今日,复仇的机会来了。
马是快马,刀是轻刀!
李宪忠的战马高高跃起,手中的戚家刀在空中一闪,直接刺进了阿济格的后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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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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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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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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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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