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百建奴士兵见城门大开,立刻组织兵力往城门里面进攻。
虽然他们知道城门里面是瓮城,但只要占据了城门洞,进可以从瓮城里面攻城,退可以据守城门,在这里撬砖挖墙。
毕竟,护城河边太湿滑了,稍有不慎就会落入河中。
带头的佐领刚冲进城门,发现迎面而来的是数百明军。他们手举盾牌,拿着长长的破甲矛,站在城门附近一动不动。
就在他疑惑的时候,猛然间发现了明军身前的火炮。
火炮总数约有二十多门,漆黑的炮口正齐刷刷的指着他们。
每门火炮附近都站着一个明军,他们手里拿着点燃的火绳,正用火绳点燃火炮的引信。
“退!快退!”建奴佐领来不及解释,转身就要往外跑。
然而,他低估了这些底层八旗士兵建功立业的决心。
这些八旗士兵见城门打开,以为突破了明军的防守,个个奋勇争先,生怕落后一步功劳就被别人抢到。
授世职的诱惑太大了!
前面的往后跑,后面的往前挤,城门附近顿时乱作一团!
千余明军在炮兵的示意下蹲下身子,双手捂住了耳朵。
轰!
三门火炮齐射而出。
其中两门火炮装的是大个实心弹,还有一门火炮装的是百子连珠弹。
大个实心弹以不可阻挡之势从炮口射出,穿过城门,落在几十米外的地面上。
射程短并不是火药装少了,而是炮口压的很低。
两颗实心弹带着宣府镇百姓的愤怒,杀出了两条血路。
被大个实心弹洞穿的八旗兵只觉得身体突然一轻,随后意识开始模糊,身体不受控制的倒下了下去。
“啊!”
还有一些八旗兵被炮弹打中胳膊,肩膀,惨叫着跌倒在地,捂着伤口痛苦的挣扎。
除了大个实心弹,还有一门火炮使用了百子连珠弹。
在如此近的距离上,别说双层甲胄,就是三层四层都无法阻止这些小拇指肚大小的弹丸。
噗噗噗!
弹丸没入身体的声音不绝于耳,血雾升起的同时,痛苦的嚎叫声也传了出来。
城门附近顿时一片血海。
“列阵,出城!”丁义捡起地上的破甲矛,第一个站了起来。
其余明军纷纷站起身,穿过炮兵阵地开始结阵。
走在最前面的是盾牌兵,他们举着半人多高的盾牌,迅速来到城门内侧。
长矛兵跟在后面,将长矛从盾牌之间的间隙探出。
最后面是一些左手骑兵盾,右手拿着腰刀的步兵。他们将全神贯注的盯着地面,对那些被长矛扎到却没扎死的建奴士兵进行补刀。
明军每五十人为一小队,顶着建奴士兵的反扑一队接一队的冲了出去。
建奴士兵不甘示弱,立刻组织兵力反攻。
重甲兵迈着沉重的步伐走了过来,他们左手臂铠用力一拨,右手腰刀对着长矛的后面的木头使劲挥刀。
咔嚓,坚硬的木头被他们轻而易举的砍断。
长矛兵顿时变成了长棍兵。
没了破甲矛的威胁后,重甲兵精神一阵,继续向前冲锋。
明军没有惊慌,前面的盾牌兵用盾牌作为武器,挡住了重甲兵前进的步伐。
后面的明军一部分抽出腰刀,从盾牌直接的缝隙对着重甲兵连续挥砍,还有一部分明军接过身后同伴的长矛,高高举起后猛扎重甲兵的上半身和脑袋。
双方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短兵相接。
重甲兵的优势是甲胄厚,防御高;缺点是笨重,移动速度慢,耗费体力。
如果只是一对一,重甲步兵的优势并不明显。
敌人可以借助空间闪躲,等重甲兵体力殆尽之时再进行反攻。
但在战场成规模的战斗中,重甲兵的优势瞬间被放大了数倍。
战场上都是人,尤其是双方厮杀的第一线,根本没地方闪躲。
只能硬着头皮往上冲!
而且,重甲步兵不需要盾牌,因为他们身上的甲胄就是盾牌。
普通的刀剑很难伤到他们,能伤到他们的除了破甲矛就是各种钝器了。
然而,钝器挥舞久了对体力的消耗同样巨大。
建奴重甲步兵侧身躲过刺来的长矛,左手抓住盾牌一角,在掀开盾牌的同时右手腰刀半劈半刺的挥了过去。
拿盾牌的明军有点慌,他力气没有这个建奴士兵大,既舍不得松开手放弃盾牌,又争不过对方。Χiυmъ.cοΜ
只能眼睁睁看着盾牌被对方拽倒。
明亮的腰刀直接刺入那个明军的脖颈,殷红的鲜血瞬间湿润了刀锋。
凶手看到鲜血后嘴角带着狞笑,右手抽刀,再次对准另一个明军砍了下去。
“小心!”冲在队伍最前面的游击将军丁义挥刀格挡,及时救下了同伴。
唰唰唰!
丁义身后的长矛兵将长矛刺出后迅速收回,防止被对方砍断木柄。
嗤!
一支破甲矛刺中建奴重甲步兵的肩膀,长矛收回的同时,鲜血渗出。
就在那个明军高兴的同时,建奴重甲兵侧身向前一撞,将一个盾牌兵撞倒。他故技重施,拽开盾牌后用腰刀刺穿了对方的脖颈。
“一下扎不死,再扎!”
战场上没有悲伤,也没有怜悯,只有无尽的杀戮和血腥的勇气。
双方都杀红了眼!
“啊!我的脸!”
在三四人的围攻下,一个建奴重甲步兵终于被刺中面部,惨叫一声倒在地上。
他刚要挥刀乱砍,右手被一支长矛洞穿,长矛余威不减狠狠地刺进了泥泞的道路里。
长矛兵并没有补刀,不是不想,而是又有重甲步兵冲过来了。他伸出右脚将建奴重甲兵的武器踢飞,随后攥紧长矛看向前方。
活着的明军再次整理队形,迎着建奴士兵冲了过去。
躺在地上的建奴重甲步兵正在庆幸自己活下来的时候,双脚突然被人抓住,随后身体被拖行。
在拖行的途中,一个手持马槊的明军双手高高举起,对着他的脑袋狠狠地砸了下去。
噗嗤!
鲜血飞溅,脑浆横流。
无论多厚的甲胄,面对钝器的攻击也无法做到免伤,更何况明军攻击的地方是没有甲胄的面部。
这位全身披甲,征战沙场多年的八旗士兵,脑袋马槊被砸成了肉泥。
“呵忒!”两个配合默契的明军对着建奴尸体狠狠地啐了一口,起身冲向前方。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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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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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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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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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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