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军刚刚扎营,多铎便从传令官口中得到了这个消息。
他头也不抬的反问:“你们没收到图赖传达的将令吗?”
传令官怔了怔,“收倒是收到了,我们寻思着如果现在将他们射杀,会让城上的明军誓死反抗,不如...”
多铎冷笑一声:“自作主张耍小聪明。来人,将他拉出去打二十军棍。图赖是我帐前先锋,本王让他传达的话就是军令,你们要做到言听计从。”
传令官还想说些什么,被帐外的八旗兵伸手拽了出去,片刻后传来阵阵惨叫声。
图赖得到多铎的示意后,带着人走出营帐,朝那些逃出宣府镇的军民冲了过去。
宣府镇的城墙上,阎应元与众人一起,目送着几百名军民出城。
虽然绝大多数人都认可了阎应元,但还是有极少数人不信任他。
这些人有几个原来卫所的将领,还有一些经商的商人。阎应元此番主政改革,他们不是受益者,而是利益受到损失的人。
无论阎应元说什么,他们都不会信。
索性投了建奴。
这些人出城后一边往城外跑,一边警戒的回头看向城头。
城墙上的明军纷纷嘲讽:“临阵脱逃的狗东西,不得好死。”
“早不跑晚不跑,偏偏等到建奴围城才往外跑,有扰乱军心之嫌。如果我是阎大人,绝对把你们斩首示众,稳定军心!”
“王八蛋快点跑,跑的慢了老子开炮轰你们!”
就在城墙上的明军嘲讽的同时,建奴营地里冲出一支骑兵。
最前面的扛旗兵背后插着三支黄澄澄的军旗,上面绣着白色云纹、红色火焰纹以及黑色龙纹。
扛旗兵并不是步兵专属,骑兵也有扛旗兵。不同的是,骑兵所使用的军旗并没有步兵军旗那么大,大部分的骑兵都会在背上或者马匹的身上捆绑三个旗帜,指引骑兵进攻。
由于扛旗兵在乱军之中最为惹眼,同时扛旗兵担任着带头冲锋的任务。
所以扛旗兵在部队里地位非常高,不但和主帅处在同一位置,伙食、装备等也是最好的。
“建...建奴正黄旗!”一个明军士兵脱口而出。
阎应元拿过千里眼,认真的看向这伙骑兵。
这是他第一次见到建奴,也是第一次看到八旗士兵。
这些正黄旗士兵胯下战马十分精良,跨越壕沟如履平地。而他们身上的战甲,除了颜色与明军不同外,其余基本相似。
棉甲由上衣、下裳、左右护肩、左右护腋、前遮缝、左遮缝八部分构成。
甲通体为黄色,青为牛皮制成。
盔外涂黑漆,上饰铜镀金箍,璎管铜镀金,葫芦形,周围垂黑色璎。
在所有人的注视下,这些正黄旗骑兵用最快的速度冲向那伙逃跑的军民。
眼看双方的距离到了一箭之地,在扛旗兵的带领下,他们张弓搭箭,箭矢如雨般倾巢而出,片刻后将那些逃跑的军民淹没。
紧接着,这些人再次拉弓上弦,将目标对准了漏网之鱼。
两波箭雨后,能站在地上的人所剩无几。
七八个骑兵见状抽出佩刀,趴在马背上朝那些人冲了过去。
刀光闪烁,鲜血迸现。
四百多个活生生的人,被屠杀殆尽。
所有人都沉默了。
阎应元缓缓闭上眼睛,随后再次睁开,眼神里多了几分坚定和阴狠。ωωω.χΙυΜЬ.Cǒm
其余士兵们张口结舌的站在原地,久久不能缓过神。
“建...建奴问都不问,上来就直接杀人?”一个士兵难以置信的问。
“不然呢?你还指望他们给你磕一个,再站起来杀你?”
“亏着我没跑啊,建奴太可怕了,不,狠!他们比豺狼虎豹还要狠毒!”
“所以说...”阎应元接过了话茬,“只有比他们还要狠,才能守住这座城池,守护城中的百姓。”
“还有人要投降吗?”阎应元转过身,站在城门楼前,大声喝问。
他身后的远处是密密麻麻的八旗兵,身前是目光坚定,态度决绝的大明士兵。
“没有!”
“没有!”
士兵们举着手中的武器,大声回应。
“好,即日起本官吃住在城墙之上,誓与宣府镇共存亡!”
在阎应元的感召下,明军士兵纷纷喊道:“誓与宣府镇共存亡!”
“誓与宣府镇共存亡!”
喊声震天动地,被传令兵听到后转述到多铎的耳朵里。
多铎面露不屑之色,手中的拳头却捏了又捏:“吩咐汉八旗,连夜打造攻城器械,本王明日一早就要攻城!”
“还有,让各部今夜严防死守,防止明军夜袭!尤其是骑兵,反正骑兵不参与攻城,让他们负责守夜!”
“嗻。”
就在多铎排兵布阵的同时,阎应元坐在城门楼中,与各个城门的守将商议对策。
“阎大人,建奴远道而来,正是疲惫之时,不如拍几百死士出城夜袭,就算杀不了几个人,也能让他们对我军产生忌惮。”
“是啊,阎大人下令吧!我军中有百余名死士,与建奴有不共戴天之仇!”
阎应元看着这些兴致高涨的将领,犹豫片刻:“夜袭...建奴肯定会有所防备。”
“与其夜袭,不如扰敌。”
“丁将军,今夜需要辛苦你一趟,让建奴尝尝大明的利器!”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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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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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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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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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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