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这些年李秋野学了个打猎的营生,又是长肉又是换新衣,处处都透着靠打猎赚了钱的味道。
也硬是自己靠自己,慢慢活出来了个人样。
王金凤惦记这些钱很久了,她开始是说李秋野要是想在家里吃饭,那就给她一笔生活费。
李秋野会给她才怪。
后来她又说,家里给孩子做新冬衣,只要他给点银钱,她就也一并帮他一起做一套,李秋野当时就对她翻了个白眼,说他宁愿拿钱去镇上买衣服,都不会给她一文钱。
王金凤恨得咬牙切齿。
总之她想了很多法子,想从李秋野手里抠钱。
但都没能得逞。
不过她从不气馁,毕竟只要李秋野还在李家,她就有一万种方式也有很长的时间,再去慢慢磨,但要是李秋野分家分出去了,她还怎么要钱?
“我呸!”
“王金凤你这算盘珠子都崩到我脸上来了!怎么,见着李哥儿他现在有本事,还想从他手里抠钱呢?”
“你也有那个脸!”
胡翠花忍无可忍,她上前来握住秋野的手,后者原想躲,但没来得及,只能忍下了这份不适。
妇人拍拍秋野的手背。
“李哥儿,你放心,这事儿我胡翠花一定不会坐视不管,明天你去找村长时把我叫上,我就不信了,这王金凤还能在梨花村只手遮天不成!”
小哥儿顿时露出感激模样。
“谢谢胡婶子。”
先前的邱婶子钱婶子也站了出来,“也把我叫上!”
事情说定。
大家也都慢慢地散了。
王金凤气得要死,但她也不敢再跟李秋野动手,毕竟现在这个煞神可不是以前那个任她拿捏的性子了。
她心气不顺。
不能打李秋野,也不会打刚才替她说话的李珠儿,李根是她的宝贝根子,肯定不会是她的撒气对象。
挑来拣去。
就只剩下了一个李老大。
一进主屋关上门,王金凤就拧上了李老大的耳朵:“李老大你个窝囊玩意儿!你婆娘孩子被人欺负,你躲在屋里当缩头乌龟!现在李秋野那个赔钱货说要分家,你也一声不吭!这日子真是没法过了!”
李老大早已习惯忍耐。
沉默着没说话。
而王金凤对李老大的态度,也让李根学了去,李珠儿虽然没表现出来,但对这个窝囊爹也是看不上的。
事发突然。
李家的晚饭还没吃完。
李根重新捧起碗,一筷子又一筷子地往嘴里送,就这还不忘应和着王金凤的话,“李秋野可是干着打猎营生,身上不知道有几多钱!”
“那些钱都是李家的!”
“他一个哥儿,凭什么分家!凭什么把李家的钱带走!”
李家就李根一个儿子。
在这个时代,那家里的家产都是得留给儿子的,在李根心里,不仅李家的东西都是他的,李秋野的东西也都是他的,毕竟李秋野是哥儿,哥儿都是要嫁出去的。
嫁出去那就是别家的人,凭什么拿李家的东西?
到这儿李根看了眼李珠儿。
李珠儿将来也是别家的人,她也不配拿李家的东西,别以为他不知道,她还想要李家给她陪嫁几亩田呢。
那都是他的田!
凭什么给她一个赔钱货!
李珠儿当然也知道李根的想法,她一直觉得李根就是个蠢货,不止李根,王金凤也是蠢货。
都到这种时候了。
他们还在这儿惦记李秋野的钱。
就今天闹出来的这件事传出去,王金凤苛待继子的名声那是彻底瞒不住了,而且她还在人前说那种话,生怕别人不知道她到底是个什么人。
她的名声也是!
“大根多吃点,你看看你,这脸看着比前几日都瘦了!”
王金凤伸手,把桌子上唯一一个掺杂了肉的荤菜搬起来,全部赶到了李根碗里,眼神慈爱得不行。
“娘,我明天想吃鸡。”
王金凤犹豫了一瞬,“大根,家里就剩一只下蛋的母鸡了,要是杀了就没鸡蛋了,要不咱们吃别的肉……”
“我就要吃鸡肉!”
李根砰地把碗砸在桌上。
王金凤见他这样,哪还有什么别的话说,“好好好,你要吃明天我就把那只鸡给杀了炖给你吃!”
乡下人收入普遍不高,除了那些田产多的和一些富户,平日里桌上都见不着荤腥,李家田产倒是也多,都是当初赵兰和李老大一起打拼下来的。
不过要顿顿吃肉。
还是够呛。
而且下蛋的母鸡在乡下更是珍贵,因为蛋也算得上是个小荤菜,谁家有母鸡那都是好好养着,好收集鸡蛋,也就只有王金凤溺爱李根,说杀就杀。
李珠儿开口劝。
“娘,母鸡能下蛋,鸡蛋不仅能吃还能卖钱,还是别杀……”
话没说话,王金凤就狠狠地瞪了她一眼,“闭嘴!你娘我还没死呢,这个家里哪有你这个外人当家做主的份!你弟弟说要吃,那就给他吃!”
听着这番话。
李珠儿垂在身侧的手握紧。
在这个家里,她看着在过好日子,但真正过好日子的只有李根和王金凤,她虽说是王金凤的亲女儿,却和李秋野一样,都是她嘴里的赔钱货。
既然王金凤不爱她。
那她自然要早为自己打算。
李珠儿看着王金凤和李根母慈子孝的相处画面,眼里闪过一丝嘲讽怨恨。
而李老大从始至终都没开口。
…………
“你说他发现你了?”
另一边,栾萧坐在轮椅里,他手里捧着一杯热茶,面前则是站了个身着黑色劲装的男子,从低着头的姿态来看……应该是他的下属。
“应该是发现了。”
凌云河回想起那个警告的眼神,心里也有些奇怪。
他从小习武,一直都在暗中保护栾萧,武功说不上天下第一,但在这乡下地界,说句无敌手也使得,却没想到会被一个乡下哥儿发现了踪迹。
更令他奇怪的是栾萧的态度。
要知道他们世子身边一向干净,从小到大就没见他对哪家姑娘哥儿多看一眼,甚至连个通房都没有,却没想到竟是对一个乡下破了相的哥儿多有纵容,甚至还派他暗中护送这哥儿回家。
栾萧看见桌上那根梨树枝。
不自觉地笑了笑。
他放下茶盏道:“他做打猎的营生,自是在山里跑惯了,也经常和猎物相斗,感官自然要比常人敏锐。”
凌云河恍然大悟。
“难怪我一丢出石子,他就往我这边看了一眼。”
说着他又想起什么,跟栾萧道:“世子,那哥儿已经彻底和他家撕破脸了,我听他说,明天要请那些围观的人,陪他一起去村长那里,申请分家。”
“但他那个继母说他爹还在,他也还没嫁人,不能分家。”
“这话说得是没错,可她明显是贪图那哥儿的钱,还说他要是想分家,就得拿出五两银子来。”wWW.ΧìǔΜЬ.CǒΜ
男人手指摩擦着衣袖边缘。
他眉眼温柔。
气势却凌人得很。
“能不能分家,他那个继母……可做不了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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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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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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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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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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