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村姑有灵泉,重生权臣嗜宠如命林无双苏长锦>第179章 为无双主子庆祝生辰
  安排好一切,夜鹰就迫不及待的上路了。

  粱州城外,西行的官道上,一行六骑,一辆马车,轻装简行。

  夜鹰与无明月及四个鹰字辈侍卫,个个都是丰神俊朗的青年后生。

  马车里坐着老乞丐彭飞,阿木充当车把式,无明月本来想让林火来赶车,但阿木不让,说自己双腿虽有些残但还能走也不影响赶车,他说他不想充当一个废人的角色,无端地拖少爷的后腿,无明月也不打消阿木的积极性,也就依了他。二人经过梳洗后换上干净的衣衫,长相也都不凡。

  夜鹰的牛皮护肩上蹲伏着一只猎鹰,猎鹰双眼如炬,如同它的主人一样威风凛凛。

  小雪貂依旧露出一只小脑袋趴在无明月身后的双肩包里,在抱着肉干在啃。

  他们如同一道风景线在西行的官道上移动着。

  七月二十七午后动的身,傍晚时分,来到嵩山脚下。跟随来的四名侍卫分别是鹰三鹰四鹰九鹰十三。

  其中鹰十三是个比较爱说的人。

  “首领,嵩山到了,我们要不要去见一见谢老?”

  谢不奇可谓算是他们的师父了。

  “今日就不去了,我们今晚要歇在刺史府,趁城门没关之前必须赶到。休息一晚,明日一早赶路,怎么也不能耽误了双主子的生辰。”夜鹰说完打马冲向前方。

  无明月不放心就压在队伍的最后,他紧紧地跟在马车后面。

  阿木赶车很稳,他看到夜鹰加速,就猜想一定是想在某个城门落锁之前能进入。于是他喊了一声:“彭老爹,坐稳了,俺要加速了哦!”

  话落,一挥马鞭在空中炸响,车轮滚滚,抛起一路尘烟,马车也加快了速度,又稳又快,不远不近地跟在夜鹰几骑的身后。

  无明月对阿木的驾车技术很赞。没想到,他以前跟在自己身边,小小年纪竟然也学了一门赶车技术,了不起!

  马车向前奔,尘土向后扬。

  无明月立马一用一帕方巾对折,在脑后打个结,这样就把口鼻罩住,以免吸入一嘴的灰尘。

  终于在天际还剩一丝亮光之时,堪堪赶到河南府的东城门外,这时城门响起了铜锣声,示意将要关城门了。三声铜锣响传遍城门四方,一来催外出的赶快出城门。二来要催要进城的,就赶紧地入城来。三阵铜锣间隔一柱香。

  夜鹰掏出腰牌给守城兵看,守城兵立马恭恭敬敬地给夜鹰行礼:“统领大人安好!”

  “嗯!”

  夜鹰轻轻地应声,勒住马缰等候马车到来。

  阿木看到夜鹰勒马在等候自己,就稳了稳心神,平稳的驾车,此时来到城门不比在路上,毕竟有进出城的面姓,显的稍微拥挤一点。

  一行人入了城门,直奔刺史府。

  见到夜鹰到来,夜云热情地给他一个大大的拥抱,然后朝他肩胸处捶了两拳,手感是硬邦邦的胸肌。

  捶过,二人都哈哈大笑起来。

  夜云也是苏玉的十大侍卫之一,得力助手。苏玉为了追着未来的小娇妻把刺史府的一摊子全都交于夜云打理,如今夜澜易容成苏玉那虚弱的病态模样,每日在刺史府内过着悠闲自得的生活,但却如同坐牢一样难受。

  他很羡慕夜鹰能够陪同明月公子肆意游历江湖。

  “唉!主子吩咐的任务,不得不从啊!”

  夜鹰话落,立马遭来几人的白眼。

  夜天和夜白做为贴身照顾苏玉的侍卫,自然是要跟随夜澜左右。

  夜云几人和无明见了礼:“见过明月公子。”

  他们都深知无明月的底细,双主子倚重的人,他们自是也要恭恭敬敬地对待。

  夜云为几人安排住处,又叫来吃食,然后又让人供应了热水洗漱。

  照顾的妥贴周到。

  得知双主子的生辰,夜云他们也在准备礼物,这样的事情,即便主子不吩咐,他们也会自觉的给筹备。拾抬弄弄给准备了两马车的物品。

  春夏秋冬的布匹,不光给双主子准备的,还有双主子父母及兄嫂的,还有下人的。可谓想的周到。

  另外还有珍珠玛瑙金银玉器等等。

  一夜无话。

  翌日清晨,夜鹰早早地就起床了,带着手下到马厩里把马打理一番,又喂饮了水。随后把那辆马车给套上。

  无明月也起身,给雪貂和猎鹰喂了鸡肉,二宠经过一路互动,早已成为好朋友,面对吃食也不争不抢,安分守己地去吃自己面前的吃食。

  阿木与老乞丐也收拾利索,去大厨房里要了吃食,又把随身带的水囊给装满了凉白开。阿木听自家少爷说了,凉白开解渴又卫生。

  夜云是走不掉的,整个刺史府衙的大小事宜都需要他操持,自从主子被封为洛州刺史起,这个重担就扛在他的肩上。

  当然,夜澜也是离不开,夜天与夜白更不用说,三个人是一根绳子上的蚂蚱,没有主子的吩咐,他们仨就只能在刺史府或府衙里露个脸儿。

  夜云就派夜远和夜川及云一云二云七云九人等六人护送两辆马车,跟随夜鹰前往伊阳县林家坳。

  队伍里有了三辆马车,夜鹰只得放慢了马的速度,十人十骑把三辆马车护在中间。

  一路上没有停歇,于午后申时中到达伊阳县城,马都跑的汗水直流。

  从清晨卯时中(六点)出发,历经五个时辰,马不停蹄地跑了几百里路。

  七月底,天气还有些炎热,除了阿木和马匹有些乏累,其他人倒没觉得有什么,因为若遇到急战之事,打上一天一夜不停歇,即便是疲劳战也得硬扛着。

  小阿木还是挺有意志力的,他不会武功,而且双腿还有残伤,让夜鹰都对他连连夸赞。

  福乐轩酒楼后院,五六名伙计们连忙把十几匹马用水清洗,使得马匹缓解一下疲劳,然后是喂水喂料。

  马有人侍候,人也得要招待,掌柜立即吩咐大厨做一桌吃食,让夜鹰等人享用。

  夜鹰是谁?那是要武会武,要医会医,一路跟随主子上过战场出生入死的十大贴身侍卫之一。

  所有的褔乐轩掌柜都知道夜鹰的存在,所以,每到一处,福乐轩的掌柜都会对夜鹰恭敬有加。

  安排了吃食后,又令人准备热水为几人沐浴。

  吃饱喝足,又沐浴一番,换上干净的衣袍,那全身的疲惫立马减去了一半。

  夜鹰下令继续赶路,前往林家坳,他问阿木要不要换人赶车?

  阿木看了自家少爷一眼,坚定的摇摇头,道:“鹰叔,阿木不累,阿木可以的。”

  阿木心里想,自己绝对不能拖少爷后腿!

  无明月也没有言语,他也在考验阿木的意志力,若想跟随他,那当一个平凡的阿木只能在家当个马夫或洒扫庭院的看守门户的小厮。当一个不平凡的阿木就可以充当他明月公子的左膀右臂,走到哪里都可以跟随。

  夜鹰不再多言,继续上路。

  在夜暮时分赶到林家坳。此时山庄大门还没有关闭,大门北侧拴了两只土狗,听到外面马蹄声与车轮声,便不停地狂吠。

  还没有回家的林二强听到狗吠声,连忙跑到大门处看,发现来了十数骑人马与三辆马车。

  夜鹰等人已经翻身下马,借着暮色的微光看着眼前气派的山庄大门及高大的院墙。心中感叹,这就是双主子家啊!

  无明月看到林二强,连忙上前与二强见礼:“二强叔,我是明月,妮妮的哥哥。好久不见,你好啊!”

  “额?……好好好!妮妮的哥哥?呀?长高了不少,也壮实不少呢!我差点没认出来,呵呵呵!”

  林二强呵呵呵的笑着,顺便抓了抓头发。

  然后像是又反应过来什么似的,“你们这风尘仆仆的赶来,是给小无双贺生辰的吧?嗯!我猜想一定是。

  刚刚乡里乡亲的都在这里帮忙打扫打扫这北边的工棚呢,我二哥说了,明天一早杀猪,杀羊,杀鸡,杀鸭子,还有兔子,好好为小双儿办一场在辰礼,等到及笄时,再办一场。

  你看,我这光顾着高兴说话了,你们还一定都没吃饭吧?”

  林二强轻轻地打了一下自己的嘴,忙做一个请的姿势,“快快快,都进来,都快进来啊!”

  然后就见他一溜烟的跑进主院去,“二哥,二哥!二嫂,家里来人了。妮妮!妮妮!快出来啊!你哥回来了……”

  正在屋中忙碌的林无双听到二强的喊叫声,立马跑了出来,“二强叔,你说谁来了?”

  “是妮妮她哥,你三哥的大舅子。好久没见,个子长高了不少呢,我差点都没认出来!”林二强拿手比划着。

  这时身在东跨院的妮妮,听到林二强叫喊声,连忙跑了过来,“二强叔,二强叔,我哥哥在哪?我哥哥在哪?”

  “妹妹,我在这里,我在这里!”

  无明月听到妹妹的喊声,走入主院,连忙出声应答。

  兄妹二人许久未见,这一刻无明月一把把妹妹拥入怀中,妹妹不仅长高了也长胖了,再无先前那瘦弱不堪的样子了,小脸胖嘟嘟的,有些婴儿肥。

  兄妹二人亲热过,无明月连忙给林无双见礼:“明月参见主子,主子安好!明月的师父与几名随行的侍卫还侯在门外呢?他们特意前来为主子庆贺生辰。”

  “噢?那我出去看看。”

  林无双身影如风,走出主院。

  夜鹰几人牵着马匹,守在马车一侧,在等候明月进入后出来传话,他们在外可以肆意,但这里不行!

  他们要做到为人下属的自觉性,这里不仅有他们的主子,还有他们打从心里敬仰的女主子。

  明月紧跟在无双身后,他先为夜鹰介绍无双,“师父,这就是赐予我二次生命的主子,林无双。”

  然后又对林无双说:“主子,这就是小候爷为我安排陪我出行历练的夜鹰师父,他不仅武功高强,对医术也有很有造诣!”

  “夜鹰参见无双主子!”夜鹰再一次见到林无双,发现她又长高了不少,亭亭玉立,长相清俊,气质非凡!

  是以夜鹰非常恭敬地弯下腰给林无双施了一个九十度的恭身礼,除了下跪磕头,这算是恭敬大礼了。

  “夜鹰,随意就好!不必拘礼!我这人不喜繁文缛节,怎么简单,怎么随意,就好!”林无双虚扶一把夜鹰,说出自己的观点。

  这时苏玉,杨愔,林大川老族长及高人一等的牛逼逍遥子纷纷都走了出来。

  丫环与婆子把各处挂着的灯笼都给点亮,院子里与院门外,及大门上边的门楼上挂着的两盏灯笼都给点亮了,光亮驱赶黑暗,四处一片光明。m.χIùmЬ.CǒM

  夜鹰与随行而来侍卫在见到苏玉的那一刻,那恭敬之情溢于言表,都十分整齐划一的对他行礼:“参见主子,主子安好!”

  “嗯!都起来吧!在这里,一切都听于无双主子的安排。”苏玉直接表明态度,他自己都听林无双的。

  “是!属下谨记主子吩咐!”

  侍卫们以夜鹰为首再次对着苏玉行了拱手礼道:

  “我等此次前来,是为主子护送礼物,为无双主子庆祝生辰!”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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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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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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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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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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