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首富府邸上下一片正红,分外喜庆,紫檀大门尽是红绸缎,便是四周围墙都围了一圈红花,小厮护院更是穿的喜庆,门前红色绒毯长达数里。
不愧为首富之家。
叶非晚静静呆在自己房中,望着榻上平铺的凤冠霞帔。喜服上,以金丝线绣将而成的比翼鸟,栩栩如生,恍若正欲双宿双飞一般,裙摆处,同样是金色璎珞纹路,整件喜服,是京城绣工最好的十个绣娘绣了整整一个月绣出来的。
一旁凤冠更是足金精雕细刻而成,上方镶嵌着一颗夜明珠,珠圆玉润幽幽散着光芒,举世罕见的宝物。
又要成亲了呢,她静静想着,可是,这场姻亲,终不过只是一场交易罢了。
那日和封卿商讨“和离”一事,封卿未曾回应,可叶非晚却知,他默认了,他应下了她提出的要求。
“小姐……”房门陡然被人打开,芍药捧着喜帕走了进来,却在望见喜服之时,眼底遮不住的惊艳,“好漂亮的喜服……”
“漂亮吗?”叶非晚淡淡反问,“也许吧。”
前世,她是当真觉得喜服惊艳至极的,以至于觉得封卿对她存了几分心思,可是后来方才知,喜服……不过只是靖元王府的门面罢了,即便是旁人,这喜服仍旧存在。
“王爷对小姐真的用心思了……”芍药望着喜服,京城还在传王爷不喜小姐,可前不久王爷送来药膏,今日又是这般惊艳的喜服,可见传闻不实。
“用心思……”叶非晚轻轻摩挲着凤冠上的夜明珠,低声呢喃。
“小姐,您为何……一点也不兴奋?”芍药迟疑片刻,“人生唯一一次穿上这般喜服,小姐当高兴才是啊……”
可她并非唯一一次,叶非晚眯了眯眼睛,笑了出来:“谁说我不兴奋的?”
第一次穿上喜服,是嫁与封卿,第二次,一模一样。
孽缘一桩啊。
妆娘走了进来,为她小心翼翼上了妆,绾起满头青丝,又小心翼翼戴上凤冠,穿上喜服,扣上喜帕,如前世如出一辙。
叶非晚被人搀着走出大门,门外一阵鞭炮唢呐之声,极为热闹。
皇室娶妻,无民间那番俗尘之礼,叶非晚径自被芍药扶上了喜轿,入目尽是大红。
十里红妆跟在喜轿后,无数小厮护卫守在四周,喜乐不绝于耳。有两名少年手提竹篮,朝着四处撒着名贵花瓣,随风而舞。
周围,围满了前来围观的百姓。
叶家首富之女追男人追了近两年,终于要嫁了,一时之间成为谈资。
叶非晚却只静静坐在喜轿中,轿身一颠一颠,她抬眸,将喜帕微微掀开,顺着轿帘被风吹来的缝隙望去,只望见一匹高头大马,大马之上,男子身穿红色袍服,墨发披肩,身形颀长,恍若谪仙,额间冠带随风飞起,更添几丝风情。
即便她没望见他的正面,也知道,那男人是何等的绝色。
似察觉到她的目光,男子微微侧眸,眉头紧皱。
叶非晚飞快放下喜帕,呼吸一滞。
她分明望见了,封卿眉目尽是冰冷,如前世一般,即便他们已有“和离”之约,他对这场姻亲,仍旧心存厌恶。
“啊——”却在此刻,四周传来一阵尖叫之声,百姓争相逃走,仓皇之中,更有人跌倒在地,哀嚎不断。
“保护王爷!”轿外一阵严肃之声。
叶非晚一僵,猛地掀开喜帕。她认识这个声音,是高风——封卿的属下。
下瞬,数十名黑衣人从天而降,手执长剑,直直朝着穿喜服之人而来。
长剑相撞的清脆之声,刺入肉骨的闷哼声,以及血腥味不断传入叶非晚耳鼻之间,她透过轿帘的缝隙,望见高风和一众护卫守在封卿四周,保护着他。
可黑衣人层出不穷,有备而来,更何况封卿这边因着喜事,未曾安排高手,一时之间,护卫占了下风。
叶非晚仍旧静静望着,一言未发。
不一样了,与前世不同。
前世这场姻亲举办的极为顺利,除了没有洞房花烛外,一应俱全。
不似现在……
叶非晚能感受到周围肃杀之气,她知道,若是封卿出手,能轻易解决这些人,可是……他如今是众人眼中不学无术的“闲王”,他卧薪尝胆七年,不会轻易毁于一旦。
且这些黑衣人来的蹊跷,招式凌厉,却更似……试探。
双手,不知何时紧攥着身侧喜帕,叶非晚一动未动。
“属下来迟,请王爷恕罪!”轿外,一阵声音响起。
叶非晚知道,是封卿的人到了,心,不自觉松了松,紧攥成拳的手,也松开来。
“扑——”蓦然,一个黑衣人掀开轿帘闯了进来。
再反应过来,叶非晚颈前已被横了一柄长剑,剑尖冒着寒光,黑衣人的声音阴冷粗嘎:“跟我出去。”话落,手下微微用力。
叶非晚微顿,顷刻间感觉到脖颈细微黏腻,流血了吧,她静静想着,顺着黑衣人的力道走下喜轿。
“封卿,你看这是何人?”黑衣人手中紧攥长剑,“想要这个女人活命,便放下武器!”
众人纷纷停了动作,望着穿着一袭喜服的叶非晚,包括封卿。
这个新娘,除了脸色微白,面色无恙,哪怕她脖颈已有血迹。
叶非晚也终于得以看清今日封卿的正脸,果真与前世一般,惊艳无二,眉目如画,一袭红衣胜血,恍若谪仙。
可这样的人,此刻正面无表情的望着她,仿佛她被挟持,无关紧要。
封卿的目光自女人脖颈一扫而过,双眸微眯,下马站在不远处:“叶姑娘,好久不见。”
是很久,自那日王府一别,二人再没见过,叶非晚心中自嘲一笑,面色平静:“王爷的仇家真多。”
“是啊。”封卿颔首,“那叶姑娘觉得,我该不该让我的人放下武器呢?”
她从来不会自负的觉得,封卿为了她能做出这番举动,所以,她静默了。
“听见没有,放下武器!”许是见二人话家常一般,黑衣人终是恼怒了,手下力道越发的重,“不放下武器,便休怪我动手了!”
叶非晚甚至感觉到脖颈有温热缓缓滴下来。
封卿仍旧望着她,良久,唇角缓缓流出一抹笑,笑意却未达眼底,他颔首:“请便。”
请便……叶非晚一滞,看来……又被放弃了呢。
如前世一般,只是今生,提前了三年罢了。
黑衣人一顿:“看来你们想红事变白事了……”轻哼一声,便要加重手上力道。
却在此刻,一旁一颗石子飞出,正正打在黑衣人手腕,与此同时,高风飞身而出,顷刻间,已将叶非晚从黑衣人手中捞出。
再反应过来,她只闻到一阵淡雅檀香,这股香气,太过熟悉,熟悉到前世今生一直纠缠着她。
封卿。
可没等她站稳,她却猛地睁大双眼,只见高风离开封卿的瞬间,一旁一个黑衣人猛地朝封卿飞快袭来,手中长剑直直刺向封卿心口处。
韬光养晦与生命,孰轻孰重一目了然。
叶非晚知道,封卿早已察觉那人的袭击,否则他岂会身形紧绷,双手微动?
“小心……”低低的声音从喉咙深处发出,甚至她自己都不知为何提醒她。
她分明该怨他恨他的。
终究,在他出手反击之前,叶非晚侧身,挡在容陌身前……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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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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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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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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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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