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我在锦衣卫负责抄家的日子常风徐胖子>第一百零九章 阿波野狗舞
  倭寇们在付出了两百多人的伤亡后,冲到了永宁城下。

  他们将云梯附到了城墙上,像一群发疯的野狗一般,嗷嗷怪叫着攀上了云梯。

  城门方面,倭寇的撞城车也在撞击城门。

  尤天爵并不担心城门。城门乃是千斤闸,铁皮内裹硬木。不是那么容易就能撞开的。

  就算撞开,城门洞里还有五辆塞门刀车。

  只要守住城墙,永宁城便能守得住。

  常风把手上裹上了厚厚的布条,亲手将一缸臭烘烘的金汁倒向了城下。

  金汁,说白了就是大火熬制到咕嘟嘟冒泡,热气腾腾的大粪汤,里面还加了点死猫死狗死老鼠之类的佐料。

  此物堪称古代生化武器。用后世的科学去解释,大粪汤中含有无数细菌。

  加热后泼向敌人,敌人即便不被当场烫死,几天后烫伤的伤口也会发生细菌感染。

  在没有青霉素的古代,细菌感染几乎十死无生。

  缺德带冒烟的武器,用来对付真倭畜生是再合适不过的了。

  永宁卫城内的火药、铳子、炮丸储备有限。已经打光了。

  明军袍泽们用金汁、石块、弓箭狠狠打击着附城的倭寇。

  不得不说,真倭的战斗力的确惊人。且他们是一群亡命之徒。

  他们顶着巨大的伤亡攀上了城墙。

  短兵相接!

  常风没用腰间配着的“娘们刀”,他手中拿着的是一柄长刀。

  他一刀砍向了一个倭寇的脖颈。

  这一刀,是为浙江定海县那三个被倭寇屠灭的村庄报仇!

  力道之大,倭寇的脑袋直接飞了出去。他的脖颈如喷泉一般,喷出一阵血雾。

  畜血喷了常风一脸。

  常风来不及擦拭畜血,又出一刀,捅死了另一个攀上城头的倭寇。

  他始终没打过仗,没有作战经验。长刀横着刺出,卡在倭寇的肋骨间拔不出来了。

  倭寇的尸体滚落城下,他的长刀也跟着掉了下去。

  常风无奈,只得抽出了腰间的娘们刀。

  锦衣卫本来是世家纨绔子弟居多。

  因万通失势,朱骥在卫内大搞裁撤,补充进了大量十二团营挑选的忠勇。

  故常风带出京的三百锦衣卫,大部分都是出身团营,骁勇善战之士。

  一名力士,用金瓜一连砸烂了三個倭寇的脑袋。

  嘿,还别说。金瓜在御门早朝时,只是中看不中用的仪仗用具。到了战场上也算一柄利器。

  一名校尉,用溜金钺砍死了两个倭寇。畜血染红了溜金钺。或许,这才是它最该有的颜色。

  永宁卫的士兵,更是个个骁勇!

  他们都是闽南当地的军户。他们中有不少人的亲朋好友,都死在了倭寇的刀下。复仇的怒火让他们成为无畏的勇士。

  他们是没怎么读过书的丘八。不晓得什么家国大义。

  但他们知道一条朴素的道理:每杀一个倭寇,或许今后就能少死一个亲人、朋友。

  脚下的这片土地是他们的家。对待前来烧杀抢掠的畜生强盗,必须以血还血,以牙还牙。

  倭寇的进攻虽然疯狂。但明军袍泽却牢牢控制城墙。

  然而,城门却遇险了!

  且说徐胖子将李广、张家兄弟在城内安顿好。

  他准备上城梯回到城墙,与常风并肩作战。

  咱老徐是大明战神徐达的后裔。打起仗来可不能当怂包孬种给老祖丢人。

  然而,徐胖子刚走到城梯边上,忽然看到一个百户服色的人,领着七八个人鬼鬼祟祟的。

  那批人穿得不是永宁卫的鸳鸯战袄,也不是锦衣卫普遍穿着的青绿色锦绣服。

  他们穿的是白襟战袄。应该是从座船上跟着进城的浙江水师士兵。

  徐胖子见状,悄咪咪跟了上去。

  那百户偷偷摸摸来到了城门洞后的绞盘旁。绞盘是升起城门的工具。

  城门洞里,有八十名永宁卫士兵。他们负责用塞门刀车防备城门被撞破。

  他们的注意力全在城门上,没有注意身后的绞盘。

  浙江水师的百户,竟跟七八个士兵合力,开始转动绞盘!

  城门要是被他们升了上去,倭寇便可以放弃伤亡巨大的附城。集中力量涌入城门。

  那永宁卫城就危险了!

  幸好徐胖子察觉了!他大喊一声:“弟兄们!有奸细!守住绞盘!”

  城门洞的一百多名永宁卫士兵被这声喊吸引了注意力。纷纷回头。

  他们看到了那七八个细作!

  他们立即手持刀枪冲了上来,与奸细们激战。

  永宁卫士兵人数占优。不多时便将奸细们杀得七七八八。

  领头的那百户想要跑。一名士兵拿起长枪就要戳他。

  徐胖子毕竟是跟着常风为皇帝办秘密差事的,他大喊一声:“留活口!”

  随后,徐胖子如一只敏捷的野猪一般,奔向那百户。

  他直接一个飞扑,用二百多斤的肥大身躯压住了百户。

  徐胖子痛骂:“他娘了个腿儿的,什么事儿就怕内奸啊!幸好老子机灵!不然城门就被你升上去了!”

  城墙上,常风已经杀红了眼。

  他用绣春刀捅死了一个倭寇。然而一个不留神,旁边一个倭寇已经举起了倭刀,坐势要砍向常风的脑袋。

  关键时刻,竟是杨廷和出手救了他!

  文人讲究配剑不配刀。这次南下,杨廷和带了一柄家乡的蜀剑。

  作为文官,还是钦差,他其实可以留守城中。但他却一直在城墙上,没有下城。

  他刺出蜀剑,一剑将妄图偷袭常风的那个倭寇刺死。

  常风已经反应了过来。他对杨廷和喊:“谢了!”

  激烈的守城战打了近半个时辰。倭寇死伤惨重,两千人攻城,至少死伤千人。

  尤天爵越打心里越奇怪:没道理啊。为了一颗珠子,倭寇至于这么拼命嘛?

  终于,对面观战的倭寇头子东吉八郎见攻破城池无望,命人吹响了收兵海螺。

  残存的倭寇潮水般退去。这场守城战,以明军的完胜告终。

  但倭寇也没有立即撤回海上。

  他们竟然开始跳舞!

  常风看到,那群倭寇跳着一种姿势怪异、毫无美感的舞蹈。

  像极了一群被剁了尾巴的野狗乱蹦。

  常风问:“这什么野狗舞?倭寇打了败仗还有心思起舞?”

  尤天爵答:“这群倭寇应该是倭国关西人。他们跳的是阿波舞。给死了的畜生同伴招魂用的。”

  常风擦了擦脸上的血:“招魂舞啊。我说看着跟野狗被剁了尾巴乱蹦似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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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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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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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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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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