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我在锦衣卫负责抄家的日子常风徐胖子>第七十四章 影帝朱祐樘
  洞房之中。

  红烛摇曳,照红了刘笑嫣的脸。

  常风看着娇艳欲滴的新娘子,二十一年积攒下的力量如火山般瞬间喷发。

  他紧紧的抱住了她。忙不迭的撕嫁衣、扯孺裙、扒秽裤。

  按古礼,男女完婚最重要的一个步骤是周公之礼。男女之事是天道,常风没觉得有什么害臊的。

  干就完了!

  刘笑嫣忽然一声惊呼:“啊!”

  常风问:“我弄疼你了?”

  刘笑嫣道:“压着我头发了。不妨事。”

  “你别愣着。该做什么做什么。你知道我平时最喜欢什么嘛?”

  常风了解青梅竹马的新婚妻子:“你喜欢刀枪棍棒。”

  刘笑嫣娇滴滴的笑了一声:“对,特别是最后一样。”

  这一夜,简直就是惊天地泣鬼神,月老见之心惊、嫦娥观之落泪。

  翌日。

  因太子大婚近在眼前。常风在成婚的第二天就又去了东宫上差。

  朱祐樘看到常风无精打采,仿佛菜梆子一般的脸色,会心一笑:“常风。人生四大喜,你昨夜得了其二啊。”

  朱祐樘虽未成婚,却从十五岁就有暖床的宫女,在男女之事上是个过来人。

  常风不解:“殿下。昨日臣只得了洞房花烛夜一桩喜啊。”

  朱祐樘心情不错,半开玩笑的说:“还有另一桩呢——久旱逢甘霖。”

  正月二十八,太子大婚。

  册封、醮戒、亲迎、合卺、朝见、盥馈、庆贺等一系列繁琐的礼仪结束后,朱祐樘与张丰菱有情人终成眷属。

  张丰菱正式成为了大明太子妃。同时为大明带来了三位外戚,父亲张栾、二弟张鹤龄、三弟张延龄。

  她那两个弟弟,今后会成为大明外戚界的泥石流。自然,这些都是后话。

  朱祐樘是个勤勉的储君。大婚第二日,他照常来到奉天门,主持御门听政。

  常风照旧手持金瓜,护立在太子身后,充当仪仗。

  早朝刚进行了一半儿。忽然,司礼监掌印尚铭失魂落魄的跑了过来。

  尚铭跪倒在朱祐樘面前,一声撕心裂肺的惊呼:“禀太子殿下,贵妃娘娘......薨了!”

  这条消息,如一个惊雷,炸响在奉天门前广庭。

  独享圣宠二十三年的万贵妃薨了?

  贵妃党彻底失去了主心骨。树倒猢狲散近在眼前!

  纸糊三阁老跟一堆骑墙派心中暗喜:幸亏前一阵那個姓常的大汉将军完婚,我们借机表明了支持太子的态度。

  贵妃党官员们则是如丧考妣。

  常风心中疑惑:也太巧了吧?太子昨日大婚,万贵妃今日就薨了?

  万贵妃只要早薨一天,皇上铁定会以守制为理由,将太子大婚延后二十七个月。

  常风想起了师傅生前常说的一句话:这世上不存在巧合,只有巧合的假象。

  当日妖狐案真相大白,常风在大雄宝殿前,断断续续听到殿内的朱祐樘对继晓说“送药.......母妃......拜托国师”。

  难道说......

  片刻后,常风劝自己:这不是你该考虑的事。有时候,真相并不是那么重要。

  就在此时,前广庭响起了一声哀鸣:“嗷!”

  发出这声哀鸣的,竟是与万贵妃有杀母之仇的朱祐樘!

  朱祐樘一脸痛不欲生的表情:“嗷嗷嗷!呜呜呜!哇哇哇!嘤嘤嘤!母妃,您怎么这么狠心,弃儿而去!”

  朱祐樘的哭声肝肠寸断。痛苦与绝望齐出,鼻涕共眼泪一色。

  死了亲娘也不过如此!

  首辅万安带头高呼一声:“殿下,节哀啊!”

  文武百官连忙齐声高喊:“殿下节哀!”

  朱祐樘却越哭越起劲。他浑身不住的颤抖,脸色煞白。大鼻涕都快淌到嘴里了,“刺溜”一声又吸了回去。

  哭泣似乎已经不能表达他的悲痛。

  他开始呕吐,早膳新太子妃亲手喂给他的汤三品、茶食烧煠凤鸡全都原封不动的吐到了前广庭的青石板上。

  “啊呕!呕哇!”

  此时的朱祐樘化身喷射战士,跟寻常的喷射战士相比,他的枪口在脑袋上不在屁股上。

  吐完早饭,朱祐樘又开始呕黄胆水。吐无可吐,又开始干呕。

  萧敬连忙给朱祐樘捋后背:“殿下,节哀啊。”

  太子殿下因万贵妃薨伤心欲绝。参加早朝的大臣们也不能没有表示。

  “呜呜呜!嗷嗷嗷!哇哇哇!嘤嘤嘤!”

  整个奉天门前广庭哭声直冲云霄!不知道的还以为皇宫又闹妖狐了呢!

  朱祐樘声嘶力竭的大喊道:“母妃离世!大明朝的天,塌了一半儿啊!儿恨不能随母妃而去!”

  听到这声喊,大臣们的哭声更胜。

  充当依仗的常风看着这一幕,心中暗道:殿下演起戏来,丝毫不输给京城三大园的名伶啊。

  早朝变成了嚎丧,持续了整整半个时辰。

  那场面何止是悲痛,简直就是悲痛。

  光是哭晕过去的正四品以上官员就有不下十位。首辅万安最夸张,直接在地上打着滚哭。

  朱祐樘表面伤心欲绝,心里却是锣鼓喧天,鞭炮齐鸣:噫!好!妙!万贞儿,你可算死了!你死得恰到好处!

  朱祐樘接过萧敬递上来的手帕,擦了擦脸上大鼻涕、眼泪、呕吐物的混合体。

  他正色道:“传孤谕令。京城内外官民,披素衣三月,以示哀痛!”

  “三月之内,京城之内禁婚嫁、庆寿等一切喜庆。”

  “萧敬,起驾坤宁宫!孤要去为母妃守孝!”

  常风跟着朱祐樘来到了坤宁宫。

  坤宁宫寝殿外,跪着万家三兄弟。

  平日在朝中不可一世的三兄弟,此刻的表情近乎麻木。

  常风没有随朱祐樘入殿。而是跪在了殿门外。

  朱祐樘进了寝殿。

  寝殿的榻上,躺着五十八岁的万贞儿的尸体。成化帝面无表情的守在一旁。

  朱祐樘连滚带爬,扑倒在成化帝面前:“父皇,节哀啊!”

  成化帝面色煞白,七魄像是散了六魄,一言不发。

  史书载:“成化二十三年春,贵妃万氏暴疾薨。谥曰恭肃端慎荣靖皇贵妃,葬天寿山。帝大悲,国政尽托储君。”

  短短两天,明廷经历了一场婚礼和一场葬礼,一场喜事和一场丧事。

  喜事和丧事,让太子朱祐樘的地位愈加稳固。

  朱祐樘和张丰菱;常风和刘笑嫣,两对鸳鸯终成眷属。

  未来大明朝的天,是晴空万里还是阴云密布,却无人能够知晓。

  (第二卷《鸳鸯记》终,开启第三卷《抄皇宫记》)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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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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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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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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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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