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京师本就有着严格的城门盘查制度。
歹人若要带六十多个姑娘出城,一定会分散而出,那样才能不引人注目。
常风干脆给十二团营的人传话,让他们凡见带着妙龄女子出城的人,一律先行扣押。
只要人还没出城,就还能找得到。大不了按刘秉义所说,把京城翻个个。
办完这件事,常风又在刘秉义的带领下,勘验了候选女子居住的房间。
丙三号房,张丰菱和刘笑嫣的房间。
常风走到房间门口,发现旁边窗户纸上有一个小孔。
进了门,常风检查了一下里侧的门栓。门栓中间下面有一道轻微的刀痕。
刘秉义搓了搓鼻子:“这房间里脂粉香气怎么这么重。我还叮嘱笑嫣,选三时讲究女子要素雅,少给张姑娘用胭脂水粉。”
常风连忙拉着刘秉义出了房间,从外面拉开了房间的四扇窗。
常风道:“老泰山,房间里不是脂粉味儿。而是迷香味儿。”
刘秉义惊讶:“是采花贼爱用的迷香嘛?”
常风点点头:“对。迷香是用黄杜鹃花研磨成粉制成的。黄杜鹃花又称闹羊花,羊闻了都会被放倒,何况是人。”
“我初入锦衣卫时,教习百户教过我们这些新人如何使用迷香。”
刘秉义一头雾水:“锦衣卫还教怎么迷倒妇人采花窃玉?”
常风哭笑不得:“迷香又不是只对妇人有用。壮汉闻了照样会昏迷不醒。”
刘秉义突然想起了什么:“歹人千万别是采花贼!三十二位候选,有一个坏了贞洁。我的脑袋就保不住了。”
常风劝慰刘秉义:“哪有采花贼敢跑到藩司后衙作案的?采的还是太子未来的女人。”
“且,把六十多名女子抬出后衙。他们至少有几十人。京城从哪儿蹦出来那么多采花贼?”
常风指了指窗户纸上的小孔:“歹人用吹管捅进了窗户纸。吹迷香迷晕了房中女子。又用刀插入门缝,拨开了门闩。再进入房中,将女子掳走。”
“大差不差就是这样。”
开了好半天的窗,房内的香气终于散尽。
二人再次进得卧房。
只见地面上有几个硕大的脚印,一看就是男人的。
常风趴在地上仔细看了看,自言道:“是靴印。看上去像云纹头皮靴。”
刘秉义脱口而出:“歹人是......京营精锐?”
云纹头皮靴,创自蒙元。靖难之役时,兀良哈部从龙随驾,帮助永乐帝南下即位。
云纹头皮靴自此传入明军之中。
至本朝,只有京营精锐中的小旗、总旗之类底层武官,才能穿云纹头皮靴。
常风的脑子飞速的转动着。
京营如今大致分为两派。
三千营、神机营、十二团营掌握在怀恩的师弟、义子们手中。
五军营十万人马的统兵权,掌握在万贵妃三弟万喜手中。
之前预料的没错。这件案子很有可能就是贵妃党干的!
常风看到榻上有一方手帕——正是朱祐樘赠予张丰菱的鸳鸯帕!
常风将手帕收起。又开始翻箱倒柜,从箱子中翻出了一件女人贴身穿的肚兜。
肚兜里侧绣着一个小字“嫣”。
常风道:“这应该是笑嫣的肚兜。”说完顺手将肚兜塞进了袖中。
刘秉义好生尴尬:“贤婿拿笑嫣的肚兜作甚么?难道是要搂着睡觉?”
搂着睡觉倒不怕。刘秉义怕的是女儿丢了,女婿相思成疾,晚上拿女儿的肚兜干什么不可描述之事。
常风连忙解释:“一回儿这件肚兜会派大用场,帮咱们找到笑嫣她们。”
一个时辰后,常风以前的手下在后衙聚齐。
为首的自然是徐胖子和石文义。
另外多了三个人。分别是女扮男装的赛棠红;留守怀恩外宅的刘瑾;去年到曲阜给常风送怀恩信件的团营小旗钱宁。
常风问:“赛掌门。你怎么来了?”
赛棠红道:“我跟徐胖子一起来的。听闻后衙出了什么妖狐。听着像是江湖人士装神弄鬼。我这个江湖人过来看看能不能帮上忙。”
常风心中暗道:看来徐胖子天生神力,胖子哪儿都胖,能够填满无底洞,睡服了赛棠红。
常风又望向钱宁。钱宁并不是他的人。
刘瑾连忙引荐:“这位是南京镇守太监钱能的义子钱宁。他一直想进锦衣卫。”
“奈何尚公公跟钱公公不对付。钱宁只能呆在十二团营当个小旗。”
“他跟我亲如兄弟一般,绝对可靠。”
刘瑾知道,找回失踪的候选女子对太子来说多么重要。
他带着自己人掺和进来,是想跟着常风捞个大功。
常风微微点头。
这时,虎子摇着尾巴跑了过来。
常风从袖中拿出刘笑嫣的肚兜,放在虎子的鼻子上。
虎子极通人性,嗅了嗅。
常风抚摸着虎子,压低声音说:“虎子。我婆娘丢了。能不能找到她,全看你了。”
虎子会意,开始低着脑袋,在后衙内左嗅嗅,右嗅嗅。
忽然间,虎子仰天吠了一声。缓步向前跑。
常风他们立即跟了上去。
虎子停留在了后衙东墙根下。它朝着东墙一阵狂吠。
这堵东墙,高约一丈。
常风狐疑:“难道歹人背着女子,翻过了一丈高墙离开?”
“来人,拿个梯子。”
不多时,石文义搬来了一架竹梯。常风踩着竹梯上去。
他在高墙上又发现了蛛丝马迹。青砖墙头上,落下了六个白点。白点排列像是一朵梅花。
常风下了梯子,对钱宁说:“你一直在团营效力。你上去,看看墙头的白点是何物留下的痕迹。”
钱宁爬了上去。片刻后下来:“常百户,是六爪梅花钩留下的痕迹。错不了!”
刘秉义不解:“贤婿,什么叫六爪梅花钩?”
常风解释:“六爪梅花钩,是京营斥候翻墙侦察、作战时所用的工具。”
“钩下悬一根绳子。翻墙时,只需将梅花钩抛在墙头挂牢,士兵就能顺着绳子爬上墙。”
云纹头皮靴印、六爪梅花钩留下的痕迹......这两条蛛丝马迹,将歹人的身份指向了京营精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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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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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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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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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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