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抗奸党,保护太子的勇气,不是人人都有。二人甚至对常风生出了一丝敬佩之情。
孔宏泰热情邀请常风:“临近祭祖仪式,家里杂事太多。我打算随刘知府去趟泰安府城,爬一爬泰山,躲躲清闲。”
“常百户是初到山东吧?怎能不登泰山?不如一同前往。”
常风正想去泰山实地勘察一番,看如何制造异灾。
常风拱手:“多谢衍圣公,属下恭敬不如从命。”
孔宏泰又道:“快午时了。常百户一同留下用饭吧。”
能跟衍圣公同桌吃饭,是所有大明官员的无上荣耀!
世人皆知,衍圣公性情孤傲。
他看不上的人,即便品级再高,他也不会给一顿饭的面子。
上回山东巡抚到孔庙祭拜,临近日暮,想留在孔府,尝一尝名冠天下的孔府宴。
衍圣公却拒人于千里之外:“抚台大人公务繁忙。请回吧。”
孔宏泰请常风一个小小锦衣卫试百户吃饭,不为别的,只为丫忠义。
孔宏泰自然不知道,常风保太子,十分倒有九分是出于自保的私心。
三人进得孔府饭厅。
圣人故邸,吃饭极为讲究。饮食制度,是孔圣人提倡的礼乐制度中的一个分支。
故而历代衍圣公的日常饮食,比得上宫廷御宴。
孔府的美貌侍女们,开始姿态优雅的上菜。
第一道菜是黄雀鲊。
常风尝了一口,脸上露出人吃到美味食物,下意识显现的笑容。
这可比驴吊子街的猪头肉好吃多了!
常风不禁问道:“敢问衍圣公,刘大人,这道菜不知有何名堂?”
此刻的常风,用后世《红楼梦》里的典故说,真好比“刘姥姥初入赛博坦,擎天柱初试云雨情”。
孔宏泰捋了捋胡须,没有说话。
刘大夏清廉自守,在泰安府衙整日青菜豆腐度日。肚子里一闹馋虫就跑到孔府打牙祭。
他对孔府饮食,比衍圣公还门清呢!
刘大夏解释道:“此菜名曰黄雀鲊。取三个月大的公黄雀,宰杀完再去脚爪、翅尖儿。”
“用二十年的绍兴酒浸泡、洗净。再给麻雀开膛,晾晒,去水分四成。”
“再用橘子皮、葱姜、红曲、甜米酒、胡椒、细海盐,加水制成腌汁。”
“把黄雀加入腌汁,腌二八一十六天入味。”
“吃的时候,把黄雀从腌汁中捞出,用上等女儿红再清洗一遍。烈日暴晒一个时辰零一刻。”
“用上等菜籽油,烧至六成热。将黄雀放入,滚两回。”
“取出上屉,蒸一刻工夫。这道黄雀鲊便制成了。”
刘大夏一番话,把常风说的目瞪口呆。
孔府如此普通的一味小菜,制作起来竟如此复杂。不愧是有百万亩土地养着的两千年世家。
刘大夏补了一句:“要说孔府宴的诸般菜品,我比衍圣公还熟些呢!我是个穷官,一有空就来打衍圣公的秋风。”
孔宏泰道:“大明的穷官,比凤毛麟角还难寻。我巴不得你天天来我家打秋风。”
吃了十六味菜,孔府宴的第一珍肴上来了。
那是一个看上去普普通通的寿桃。名曰“一品寿桃”。
常风心忖:这应该是孔府宴上的主食。
美貌侍女给常风分了一块。
常风咬了一口,这哪里是寿桃?爽口香糯,甜而不腻。那股子甜香气沁人心脾。
常风脸上又露出了品尝到绝美食物的笑容。
刘大夏笑道:“我第一次吃一品寿桃,跟你的表情一模一样。”
“这一品寿桃跟黄雀鲊一样讲究。先用小火,将高梁饴糖炒半干。”
“取泰山脚下的贡田山药,入屉蒸两刻功夫,用木刀细细剁成泥。”
“山药泥中和入山楂糕、青梅粉、红丝、枣泥,团成寿桃,上屉蒸两刻。”
“最后将高梁饴糖加凉红茶水,小火化开,制成芡汁,倒在寿桃上。”
常风再次听得目瞪口呆。怪不得孔老夫子在《论语》中说“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呢!
他老人家的子孙,在吃饭上果然无比讲究。
可是,一桌子的美食,孔宏泰却没怎么动筷子。
不多时,一个侍女走到了孔宏泰面前。
这个侍女,怎么说呢?长得嘿!又沟沟又丢丢,前凸后撅腿子长,美得冒泡。
侍女的手里有一个托盘。托盘里是一张煎饼,一根大葱,一碗黄酱。
孔宏泰拿起大葱,蘸着黄酱均匀的涂抹在煎饼上,然后熟练的用煎饼卷起大葱,大口咀嚼着。
堂堂衍圣公,竟然对煎饼卷大葱最为钟情!
要知道,三国时的袁绍“四世三公”,就已经尊贵无比了。
孔家是“六十一世六十公一王”。孔宏泰这样尊贵的人,竟然独爱煎饼卷大葱?
孔宏泰狼吞虎咽完毕,边拿手帕擦着嘴,边解释:“常百户见笑。孔府宴是招待你们这些贵客的。”
“我自己倒不怎么喜欢吃。还是这煎饼卷大葱爽口。”
常风很会说话:“衍圣公这是不忘孔圣教诲。子曰: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
这句话翻译过来是,就着凉水吃粗食,拿手臂当枕头,也能自得其乐。
孔宏泰惊讶:“常百户是锦衣卫的武人。竟也知《论语》中言?”
常风有些不好意思:“年少时,家父也曾逼属下读书。奈何属下才疏,不是读书的料。县试考了三次都未上案。”
孔宏泰道:“读书,不在于能在科举中走到哪一步。要看怎么读,怎么用。”
就在此时,伺候孔宏泰吃煎饼的那个美得冒泡的侍女,“噗通”一声给孔宏泰跪下。
侍女眼泪婆娑:“老爷,这是奴婢最后一次伺候您用饭了。”
常风心道:京城里,哪位高官不跟自家府里的绝美侍女有一腿?想来这绝美侍女必是衍圣公没有名分的禁脔。
常风还年轻。在锦衣卫见多了下三滥,反而不相信这世上真有圣人。
孔宏泰连忙道:“念儿,快起来。我都忘了,你明日就要出府,嫁给你的意中人了对吧?”
“你六岁入府。伺候了孔家人十一年。孔家人从未将你看成什么奴婢,只当你是个亲女儿。”
“你那如意郎君,我记得是个家境贫寒的书生?我给你二十亩田,就当是娘家给的嫁妆。”
“有了二十亩田,就够你们夫妻好好过小日子了。”
“你告诉他,书要一直读下去,学无止境。但不要痴迷科举。”
“读书人呐,一旦中了举,做了官。好人也会变成恶鬼!”
常风从孔宏泰的眼神中,没有看出男女之间的苟且,只有一个父辈对一个子辈的慈爱。
孔宏泰最后的那句话,更是令他振聋发聩。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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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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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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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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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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